张林:中共国一包烟三条人命

1989年,我因为领导皖北民运而被关押在蚌埠看守所18号囚室。有个室友姓汤,大家都喊他汤司令。他为人很讲义气,爱笑,经常跟我对弈象棋,善用连环马。

直到有一天他被提审,说是出去领判决书,然后再也没有回来。有经验的老囚告诉我们,他可能被判了死刑。为了防备他在号房里有什么仇人,而回来报复,所以按照惯例,要给他换号房。

另一个年轻人,也就是汤司令的一个同案犯,跟他互换了号房。我们才得以了解他们的案情。

有天他们三个人在张公山一家小饭馆喝酒,中间去隔壁烟酒店拿了一包烟,可能价值两块钱。

那个烟酒店店主换班,临走前来索要烟钱,他们说等会儿再给。双方由此发生争执,后来一言不合,就骂起来,进而打起来。汤司令等人酒喝多了,一时冲动,从腰间抽出刀子,就捅倒了对方。

后来两个人被判处死刑,另一个人家里找了公检法的人送礼,只判了十年徒刑。一包烟,仅仅二块钱的争端,三条人命葬送了。

在看守所被关押时间长了,我发现大部分杀人犯罪,都有两个特点,第一,他们喝醉了;第二,他们的矛盾都微不足道,但是又找不到说理的地方,往往越吵越激烈,最终大打出手,闹出人命。

类似的事件,在共产中国,无论城市,还是乡村,可以说比比皆是。

后来我到美国,发现美国有专门的小额法庭,专门裁判微不足道的小矛盾或小额金钱争端,而中国社会,却从来没有这个概念,所以微不足道的争端,最后常常引起邻里之间的深仇大恨,甚至损失几条人命。

后来我深入研究这个问题,才发现在美国,哪怕只有几十户人家的偏远村庄,也有兼职法官,随时进行司法裁判,从而及时制止人们的矛盾升级。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常常会有各种各样的矛盾,或争端。如同在足球场上,球员随时随地可能发生冲突,因而必须有个裁判,而且要及时裁决。

所以在比赛场上,我们常常能够看到,裁判总是飞跑向前,站在争执球员之间,迅速举起红牌或黄牌。如果没有裁判,几乎可以肯定,两只球队会从友谊比赛,最终演变成群体斗殴。

回头看看中共国。经常在一个拥有一百多万人的县里,只有一家初级人民法院。法院的人,真正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为数很少。而且他们对大部分民间争端,以前是直截了当地拒绝受理,现在则是设立很高的门槛,比如两千元立案费。

而且中共国的法院,大家都知道腐败无比。谁给贿赂,几乎就是公然站在谁一边。所以我们可以肯定的说,中共国社会几乎没有民事裁判服务。

现代社会人们的关系异常复杂,需要随时随地的裁判服务。而中共统治集团,却让司法系统维护残暴统治,主要用于镇压人民,几乎不为民间提供裁判服务,从而使中国人民普遍处在互相猜忌、仇恨与对立之中,造成了无穷无尽的人间惨剧。

──转自《大纪元》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李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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