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母丢布进宫告状 最终楚王使她儿子官复原职

作者:杜若

【新唐人2018年12月09日讯】

楚恭王(前600年─前560年)时期,江乙在郢(音影)担任大夫。江乙,对许多读者来说,是一个陌生的人名,但如果提起成语“狐假虎威”,则众人皆知。这一成语典故的出处,就是源于江乙为楚王讲的一则故事。今天我们来看看关于江乙的另一则故事。

郢城是楚国国都,王宫所在地。有一天,有人混入王宫行窃,偷走宫里许多东西。时任令尹(楚国官职,入则领政,出则统军)昭奚恤责备江乙,郢城治安管理不善,于是禀报楚王,建议罢免江乙的官职。

江乙被免职后回到家中,过没多久,家里也遭窃,丢失了八寻布帛。寻,是古代一种长度单位,一寻相当于八尺。八寻,则是六十四尺。

于是江母到宫廷面见楚王。当时楚王正在曲台(宫阙别称)上休息,令尹陪侍在旁。

江母对楚王说:“夜里,妾家丢失了八寻布,是令尹偷走了。”

江母对楚王说:“夜里,妾家丢失了八寻布,是令尹偷走了。”图为《新刊古列女传》插图“陶荅子妻”。(公有领域)

楚王一听,大笑起来,他对江母说:“如果真是令尹所偷,寡人不会因为他位高权重,身份尊贵,就偏袒他的不法行为。如果布帛不是令尹所盗,而是你诬告他,按照楚国国法,你要受到制裁。”

江母说:“不是令尹亲自去行窃,而是他指使别人去行窃。”楚王越听越觉得可疑,于是问江母:“那么,令尹究竟指使谁行盗呢?”

江母回答道:“昔日,孙叔敖担任令尹时,楚国国风,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就连盗贼也自愿停止盗窃行为,那时没有人做偷窃之事。今日,昭奚恤做令尹,楚国竟然盗贼四起,公然行窃。所以盗贼偷窃妾家的布匹,这和令尹指使人偷东西有什么区别?”

楚王说:“令尹为官在上,盗贼行窃在下,这和令尹有什么关系?”

江母叹道:

“哎!大王怎么能这么说呢?先前,我的儿子担任郢大夫时,王宫遭窃,丢失了很多财物,我的儿子因此受到牵连,被罢免削官。如今妾家丢失东西,令尹身为楚国高官,怎么能不担负责任呢?

“昔日,周武王曾说:‘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周武王认为,百姓如果有什么过错,都是因为自己没有教化好所引起的。

“上面官员失德,吏治就会跟着遭殃。如果相国不贤明,国家也不会安宁。所说国中无人,不是真的没有贤人,而是国家不用贤人去治理罢了。还请大王明察。”

江母藉由失布的事件,智慧地使楚王明晓治国之道,重在用贤。

楚王对江母说:“你说得太好了!你不但批评了令尹,而且也给了寡人很大的启发啊!”当即,楚王命人赔偿江母八寻布匹,又赐予她十镒金子。

江母婉谢了金子和布匹的赏赐,只是希望楚王能够明白,令尹对儿子的惩罚并不合理。楚王感叹,江母智慧如此,想必她的儿子也不会平庸。于是下令,将江乙召回京城,官复原职。

古时君子称赞江母,善于以微言劝谏,平平常常的一番话,就令楚王明晓治国的道理。@*#

古时君子称赞江母,善于以微小的事例做比喻,讲述道理,言辞有度,平平常常的一番话,就令楚王明晓治国的道理。图为西汉刘向《列女传》插图“楚江乙母”。(公有领域)

出自《列女传‧辩通传》卷六

──转自《大纪元》

(责任编辑:张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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