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侯丽凤被迫害离世 法院仍勒索钱财

【新唐人2019年05月03日讯】 哈尔滨市方正县,67岁的法轮功学员侯丽凤,被非法判刑2年、罚款1万元,转到哈尔滨市女子监狱,被迫害到患恶性子宫癌,于2019年3月1日回到家中,4月28日离开人世。

明慧网报导,侯丽凤离世的第二天,依兰县法院向侯丽凤的老伴勒索1万元,并威胁说:“她的‘罚金’还没有交,人不在也得交;如果不交,就拘留你。”

侯丽凤从被抓捕到离世,只有短短的10个多月。亲戚朋友都为她叫冤:“这警察坏人不抓,专害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这是什么社会?这社会真的完了!”

侯丽凤,家住哈尔滨市方正县,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处处按照“真、善、忍”做人。1999年7月,中共开始铺天盖地制造谎言诬蔑法轮功后,当地公安警察经常到她家里骚扰,致使她不敢炼了,身体又变得极其糟糕。几年后,她又从新走入法轮功修炼。

2018年6月12日,侯丽凤和老伴在本地休闲广场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遭举报,被兴方派出所抓捕后转到国保大队。国保大队长赵春松带领警察抄了他们的家,抢劫走了所有的法轮功资料等私人财物。

赵春松立功心切,让侯丽凤说出资料来源。由于侯丽凤零口供,赵春松就对她进行刑讯逼供、恐吓、辱骂,实施暴力,打得她两臂粗肿、呈紫青色。后来她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于2018年7月6日被方正县检察院非法批捕。

8月15日,方正县国保大队长赵春松将构陷侯丽凤的案子交到依兰县检察院,由公诉科陈玉杰负责。侯丽凤的律师去检察院要求查看卷子时,两次的约见都被拒绝。依兰县检察院于9月5日将构陷侯丽凤的案子移交到依兰县法院。

在经过了几个月精神和身体上的折磨后,侯丽凤的身体出现了严重的异常现象,肚子剧痛、下身大量流血、腿脚浮肿、时而疼得昏迷过去。对她的处境,看守所却根本不管。

9月26日,依兰县法院审判庭庭长张安克、依兰县检察院陈玉杰等人非法庭审侯丽凤。因她态度坚定,被他们威胁要重判。

11月27,侯丽凤被非法判刑2年,并被威胁,她不可以上诉。这时侯丽凤的身体状况已经严重地恶化。

2018年12月,侯丽凤被转到哈尔滨市女子监狱集训队继续遭受迫害。那时她已经行动困难、极其虚弱。监狱警察怕担责任,马上带她到大医院做检查。检查结果为她患有恶性子宫肌瘤,已经到了晚期,不能治了。监狱怕担责任,迅速给她办理了监外执行。

2019年1月31日,她回到了方正县。她回来的当天,国保大队长赵春松也到场,说她不能回家,一定要去医院治疗。方正县医院再次检查,说上面的大医院都治不了她,县医院也不能收。

赵春松没办法,只好让侯丽凤回家,并威胁她说,如果她再炼法轮功的话,还把她抓起来送进监狱里。那时,丽凤已经完全不能自理了。

侯丽凤于3月1日回到家中后,街道人员不断骚扰、监控她,又于3月末到她家里来骚扰,叫她写思想汇报。

由于遭受接二连三的骚扰与恐吓,加之身体被迫害到极限,侯丽凤于4月28日夜1点多离开人世。

──转自《大纪元》

(责任编辑: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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