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香港前银行高层妻揭中共黑幕 港人忧引渡

【新唐人2019年05月07日讯】香港招商永隆银行前总经理徐志宏涉嫌受贿案,4月中旬在江苏无锡开审。宣判前夕,他的妻子向媒体披露丈夫遭受刑讯逼供和屈辱,甚至两度寻死。有评论指出,在港府强推《逃犯条例》修订草案的此刻,这个案子,令港人更加担忧。

徐志宏,现年57岁,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工商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2010年到香港出任招商永隆银行董事兼总经理,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2017年4月,徐志宏在深圳海关被捕,无锡检察院指他在工商银行任职期间,涉嫌在无锡太湖新城融资项目,受贿238万元人民币。

徐志宏的妻子赵春梅向媒体表示,丈夫没有受贿,无锡检方经过2年的搜证,包括调查丈夫及家人银行户口记录,都找不到确实罪证。

赵春梅表示,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的羁押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但丈夫已被羁押2年多,这期间,家属不能探望。

徐志宏案,今年4月12号开庭,这也是赵春梅和丈夫两年来第一次见面。赵春梅透露,开庭时徐志宏已被折磨得不成样子,当他听到妻子作为证人出庭,当场大哭了10多分钟。据无锡法院发布的庭审照片,原本身材魁梧的徐志宏,出庭时无法自行站立,需要法庭警察搀扶。

据律师提供的辩护词,徐志宏坚称自己是冤枉的,遭到刑讯逼供。律师经多番争取后取得的录像显示,徐志宏曾连续16天每天12小时不间断地被讯问,办案人员极尽侮辱,多次辱骂他“畜生”、“狗屎”,并恐吓他说,不认罪就抓他老婆、孩子。

赵春梅透露,因不堪逼迫,徐志宏曾两度企图自杀。

香港公民党主席、资深大律师梁家杰表示,从徐志宏的妻子向媒体透露的内容,可以感受到,内地的中共司法制度和香港“建制派”所鼓吹的阳光司法,完全是两码子事。

香港公民党主席、资深大律师梁家杰:“如果是阳光司法,怎么可以把徐先生关起来2年多,也不允许他的妻子和家人探望,而且严刑迫供,强迫他去认罪。”

赵春梅表示,这个案子已被无锡检察院列为政绩案件,能翻案的机会极其渺茫。徐志宏的辩护律师之一张坤表示,无锡当局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抓捕徐志宏,后来发现他和案件没有关系,又找别的问题将他入罪。

中国非政府组织人士杨占青:“从这个案子可以看到中国政府它可以为所欲为的抓人并且各种暗箱操作。这对生活在香港的司法环境下的人是难以想像的,但是生活在中国内地的人,其实是司空见惯的。”

梁家杰指出,徐志宏这个案子凸显了内地与香港司法制度的巨大差异,让港人更加担忧《逃犯条例》的修订。

梁家杰:“逃犯条例一旦修订了,香港人就会被置于内地那一个法律为政治服务的制度底下,人权得不到保障,公平的法庭的审讯程序也得不到保障。”

《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委员会在香港民主党议员涂谨申的主持下开过两次会,没有选出主席。为此,立法会内务委员会4号召开特别会议,在秩序混乱及三度休会下,通过了一个“指引”,改由建制派议员主持会议,直至选出主席。

梁家杰:“他们的想法就是要开快车,把逃犯条例的修订尽快审理完毕,就在7月1号以前,根据林郑月娥特首的意愿,要通过三读,要立法,但是这一个所谓内务委员会的指引,首先它的理据跟程序上都是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4月28号,香港有13万人上街反对港府修改《逃犯条例》,美国驻港总领事唐伟康4号接受香港台电英文节目《The Pulse》访问时表示,中国大陆的法律框架与香港截然不同,公众关注《逃犯条例》修订,是“自然反应”,特区政府不应对本地和国际的关注“视而不见”。他还说,如果“一国两制”变得模糊,可能美国要调整对香港的政策。

采访/陈汉 编辑/陈洁 后制/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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