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市政法委原副书记胡永康被捕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05月30日讯】日前,广东中山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沙溪镇原党委书记胡永康(正处级),被中共中山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逮捕。

现年63岁的胡永康今年2月被通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受查;通报称他与他人串供,转移藏匿赃款,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收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财物;违反生活纪律等。

通报中狠批其将权力变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对中共党不忠诚、不老实,不信马列信鬼神;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进行权钱交易,且在中共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广东中山纪检监察网2月26日消息称,现年63岁的胡永康从1972年参加工作后至2013年2月,一直在中山市沙溪镇工作:任东凤永益小学教师、沙溪港园小学教师、沙溪镇政府文教助理;沙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书记、人大主席。2013年2月至2014年9月,任中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处级);2014年9月至2016年9月,任中山市委政法委调研员;2016年9月退休。

据报导,胡永康被指控,在担任沙溪镇党书记时,包庇、袒护、掩盖沙溪镇沙坪村村长的违法行为。

2007年7、8月份,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沙坪村村民发现村长陈达林,私自将村里的土地、山地全部卖掉,而卖地的钱又不分发给村民。村民在得知情况后,追问村长具体情况未果。

村民就向沙溪镇政府了解情况,镇政府完全偏袒村长,不仅非法关押十几个村民约30小时,而且胡永康假装答应村民会处理,却一直不见其处理。

当时,村民准备控告沙平村小组组长陈达林、副组长林桂森“非法转让集体土地、打击报复”,控告沙溪镇党书记胡永康“包庇袒护及掩盖事实真相”。

另据《明慧网》报导,胡永康任职中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调研员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不断遭受迫害,其中陈小月被迫害致死。

(记者刘明焕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李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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