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逃犯条例修订港府让步 核心问题仍在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06月07日讯】港府修订《逃犯条例》引起香港各界强烈反弹和国际社会的关注。为平息社会的疑虑与抗争,香港当局作出小幅度的让步,但仍未触及核心问题。英国非政府组织“香港监察”要求港府撤回这项修订案;美、加也发表联合声明,表达关注。民间反对修例的联署活动,也不断地扩大。

英国非盈利组织“香港监察”(Hong Kong Watch)5月29号在网上发表一封联署信,要求港府撤回修订《逃犯条例》。联署名单包括英国、美国、德国、加拿大、奥地利及马来西亚7国的15名国会议员。

美国之音引述英国和加拿大外长5月30号发表的联合声明说,修改《逃犯条例》会影响香港国际声誉和两国在港公民和商人的权利,并且会对“中英联合声明”中所明列的权利和自由产生负面影响。

对此,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就修订《逃犯条例》草案内容做了小幅度的让步。5月30号,李家超在记者会中表示,引渡罪行的判刑门槛,从原来的3年改为7年;引渡申请必须由中央政府机构提出,以中国大陆为例,就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并保证被引渡者在大陆有公开审判、不被强迫认罪等法律权利。

香港资深大律师、公民党主席梁家杰:“对于一个党治、人治的制度里,它可以选择一个7年或以上的罪行来作为引渡基础。因为它的这个制度是中共操控的。所以它要对付你,它就可以拿一条7年的刑期的罪行来作为基础,申请引渡。”

香港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认为,中共是没有法治的,即便是把3年改为7年,也仍然有很多的罪名,可以使无辜者入罪。

香港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如果我们不相信内地的制度,起码很多香港人非常怀疑。我们不能够用任何一个罪名,做可引渡的罪行来跟它接轨。这个不能够,因为法制的水平不同。”

梁家杰认为,中共连基本法都可以违反,因此它在修订《逃犯条例》所做的承诺是不能相信的。

梁家杰:“规定引渡方要保证在当地审判的时候,要提供律师代表等等。其实这一些所谓增加了的保障,很多在中国内地的刑事法里都已经有规定的了。但是,中共就是写一套,做一套。你只要看王全璋律师的遭遇,就可以说明一切了嘛!”

至于引渡申请必须由中共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梁家杰表示,这也是一条不起作用的空规。

梁家杰:“如果中共要对付某人,它要开动这个检察院,来提出引渡,半点困难都没有。”

梁家杰表示,虽然香港当局对《逃犯条例》草案做了一些修正,但无法处理最核心的问题,也就是在中共治下,民众的人权、自由完全没有保障。

那么,为什么港府还要强迫香港人受制于内地这一套徒具形式的审判制度?

香港法官也发出了声音。三名要求匿名的资深法官告诉路透社,港府这次修法,恐怕会重创外界对香港司法独立性的信赖。

梁家杰表示,香港政府说法官可以把关,但当局没有提供法官可用以把关的权力。

梁家杰:“就是法官可以用:‘(如果)申请引渡方不能提供国际人权公约规定的人权保障’,作为理由,来拒绝引渡呢?他(李家超)就不愿意把这一个加进去。”

另外,香港也有两百多所学校师生、校友连署,反对《逃犯条例》,还有三千多家庭主妇也发起了连署活动。

一群在港的大陆新移民,在反对修订《逃犯条例》的联署声明中表示,在中国,凡不利掌权者、不从命令者、不服压迫者,都可能被随意抓捕,逾期拘押,剥夺家属会见和选聘律师的基本权利,狱中被虐待,毫无程序正义可言。如李旺阳、709律师和铜锣湾书店等事件。

声明中指出,在大陆的生活经验使他们明白,中共的司法体系完全服从于共产党的利益,在党权大于国法的基本事实下,中国大陆不可能有法治。

采访/陈汉 编辑/李鸣 后制/葛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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