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视台前台长受审 被控五项罪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07月30日讯】近日,中共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原台长赵春涛,在内蒙古巴彦淖尔中级法院开庭受审,其被控五宗罪。

7月29日,据财新网报导,赵春涛案于7月22日、23日、29日开庭审理。赵春涛被控犯有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故意伤害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五宗罪。

公开资料显示,赵春涛出生于1962年2月,内蒙古凉城县人。于2002年4月任中共内蒙古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2010年9月出任中共内蒙古电视台台长,2014年1月至任中共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

2018年8月,赵春涛落马。

赵春涛被指控利用担任内蒙古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内蒙古电视台台长,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等职务便利,进行钱权交易,收受贿赂合计327万余元,涉及在工作安排、合同履行、业务承揽等方面以权谋私。其中还以内蒙古电视台的名义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收受巨额回扣124万元,赵分得10万元。

同时,赵春涛还有393万余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作为正厅级官员,赵春涛被指公权私用、权钱交易,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利用黑恶势力打击报复举报人。

2002年,赵春涛任内蒙古电视台副台长时,与分管电视台文体娱乐频道的总监肖某产生矛盾,肖某被其架空职务。2016年,赵春涛又借整顿职工吃空饷之机停发了肖某的工资。

同时,为了阻止该主任向有关部门检举举报,赵春涛还指使该案的另外一名主角、内蒙古电视台中部记者站站长苗迎春进行非法调查。

2018年1月23日,苗迎春指使数名手下,将肖某殴打致轻伤二级。

而作为赵春涛部下的苗迎春,也是赵春涛的主要行贿人之一,其同样因涉黑被查。

中共内蒙古纪委监委2019年5月的一份情况通报显示,2006年,赵春涛便与苗迎春结成利益联盟,苗送给赵春涛30万元人民币供其谋求升官。

据悉,7月12日,苗迎春被判处无期徒刑。

(记者刘明焕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李若水)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