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敏:英驻港领馆雇员失联事件 党媒自曝疑点

在英国驻香港总领馆雇员郑文杰自8月8日起失联半个月后,中共喉舌《环球时报》官网22日刊登一篇独家报导,标题是:英驻港领馆港籍雇员系因嫖妓在深圳被拘。

环时这篇独家报导,引述深圳罗湖区警方消息,重点有三。

其一,郑拘留后为什么警方没有通报其家属等问题,罗湖警方回应说,案发后,郑本人提出请求(嫖娼不光彩、想低调处理),根据他的请求,警方“依法”对其违法行为未予通报其家属。

这里启人疑窦的是,罗湖警方强调“依法”,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罗湖警方显然违规操作。

另外,郑的女友受访表示,郑在返回边境、登上连接深港的高铁途中,乃至通关,都和她互传信息。也就是当晚一直到郑失去人身自由之前,他与女友是勤于联系的。

最可疑的是,按郑的正常判断,案发后真正想要低调,应该是选择让家人知情,因为被拘15天之久而把家人蒙在鼓里,即便是在平常时期,家人怎么可能不闻不问,而且还会寻求有关单位帮助或透过媒体协寻。也就是嫖娼不光彩,但郑应该不会没有想到,如果不通知家人的话,闹出的动静更大,就像现在举世皆知。

其二,环时报导引述罗湖警方称,8月9日,郑文杰因嫖娼被罗湖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对照郑的家人8月21日声明、郑的女友接受媒体访问的相关信息显示:郑8月8日前往深圳参加一个商务会议,并按计划于当天返回,而且郑在返回边境、登上连接深港的高铁途中,仍在和女友互传信息,如当晚10点多郑在微信上用英文传送信息“正在过境”,而在“为我祈祷吧”这条信息之后,郑便断了音信,女友和家人从此以后也一直没有收到他的任何消息。

而罗湖警方并没有公布更加具体的时间,即当事人在何时、何地嫖娼,警方又是何时、何地抓嫖。但从家人声明内容可以推测出,郑9日应该不可能嫖娼,因为8日当晚已被控制。那么郑在当天会议结束后到抵达深港高铁前的这段时间,到底有多少?是否足以完成一次性交易?而且刚好就被警“扫黄?”

这让人无可避免要联想“雷洋案”,当初警方公布的细节中多处错漏,舆论特别指出了一个基本的疑点──雷洋很可能没有作案时间,即便他出了家门后走了一条路线最短的捷径。

郑案如同雷洋案,最可疑之处还是作案动机。自香港反对“送中恶法”的抗议于6月爆发以来,不少旅客反映大陆边防人员在深港边界加强密集检查通关旅客。如港媒披露,一名设计师在7月24日于罗湖站被检查手机,其中有他7月16日参与示威期间拍的照片,不久就被带到大陆警察局,在那里进行深入盘查,最后签下保证书并且在官员面前删掉手机影像后才获放行。

郑文杰因其职业更是被检查盯梢的重点人物,按理他不会连这一点警觉性都没有,却能借来深圳出差的机会并从事目标明显的性交易?

其三,环时报导批郑案被炒作,指英国外交部发声,西方和港台媒体做了大量报导,纷纷将此事与香港目前的复杂形势相联系,做政治化解读。

环时这篇独家报导的新闻配图共2张,一张是郑的个人照。另一张及其文字解说是:“郑文杰(右)在社交媒体中晒出与末代港督彭定康的合影,并对彭定康大加赞誉。”

而彭定康曾发表声明,呼吁香港特首林郑撤回“送中恶法”,并质疑究竟是谁在管治香港,“是香港政府还是代表中共共产党政权的中联办?”

总之环时这篇独家报导并没有给出郑案真相,倒是自己将郑的失联与香港“反送中”联系起来。

——转自《大纪元》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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