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李长芳因手术致死 疑遭活摘器官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02月18日讯】山东临沂市沂南县法轮功学员李长芳在临沂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开始胃疼,随后身体多个部位大面积出现红紫现象,被临沂市看守所送进临沂市医院,于2019年7月6日下午遭强迫做手术后,再也没有醒来。

临沂市对李长芳具体做了什么,不得而知,但从报导出的临沂看守所、临沂市检察院、临沂市人民医院、临沂市东关派出所等人员的不合常理的表现,明慧网质疑李长芳可能被活摘了肾脏器官。

为什么抢走遗体?

2019年7月12日下午6点左右,医院打电话给李长芳的家人说她心脏不行了,需要抢救。等李长芳的家人赶到医院时,医院里布满了警察和便衣,重症监护室里也是便衣,殡仪馆的车已在那里等候。

在去医院的路上时,大夫就告诉李长芳的家人,医生给她压心脏已压了一个多小时了,再压就压扁了,穿衣服就不好看。等李长芳的家人进重症监护室时发现,给她用的氧气管子已拔了,压心脏的机器也停了。见李长芳的家人进去后,医务人员又开始给她压心脏,随即把其家人赶了出去。

亲属要进去给李长芳穿寿衣时,警察不让进,就连李长芳的女儿和儿媳也不让进,也不让哭。

不一会,李长芳的遗体就被抬了出来。李长芳的丈夫王西杰强烈要求等一会抬走遗体,因为李长芳的姨和舅已经在路上,想让他们看她一眼。东关派出所高中军指使手下把李长芳的家人架起来,把李长芳的遗体强行抬上殡仪馆的车拉走了。

8月2日,李长芳的家人到了检察院,他们不准带手机和录音。李局长说:“临沂市看守所没有责任,监管环节没有错,看守所刘所长、杨所长、陆所长还要你们承担30多万元的医疗费,还要追究王小飞(李长芳的儿子)的责任。”

8月17日,沂南县依汶镇一副镇长和一协调员去告诉王西杰的姐夫,说要抓紧处理尸体,尸检也好、火化也好,先把人埋了,然后再慢慢处理;否则看守所要起诉,要王西杰支付医疗费用。

10月1日前后,沂南县依汶镇镇政府人员又找到李长芳的家人,说不用陪医药费了,给4万元钱把尸体火化了。李长芳的丈夫王西杰说:“给4万元钱也行,得把遗体还给我们。”一名政府人员说:“要尸体,门也没有。”

官方已把《释放通知书》给了李长芳的家人,用官方的话说李长芳已不是他们的人了。那为什么还要劫持李长芳的遗体呢?

更多的疑点:为什么警察不让家人给李长芳穿寿衣?为什么要劫持遗体?为什么家人无权自己决定如何处理亲人的遗体?为什么他们迫不及待地要火化尸体?这其中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为什么不让家属查看手术后李长芳的身体?

7月7日,王西杰到重症监护室探视时发现,李长芳的身体从乳房往下被缠着白布。警察不让王西杰掀开被子看李长芳的身体;而手术前,他们还允许王西杰掀开薄被查看她的身体。

家人查看亲人手术后的情况,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为什么不让家人查看?难道白布下面的身体隐藏着他们不可告人的秘密?

为什么临沂市看守所执意要做手术?

王西杰于2019年7月6日凌晨在病房时,问李长芳怎么回事。李长芳说她肚子疼了半个月了,一开始胃疼,逐渐往下疼,一直发展到下身,疼痛越来越厉害。被送医院前的一个礼拜,她疼痛得不能吃饭,只能喝点水。

王西杰看到李长芳的下身、大腿、腰部等部位大面积出现红紫现象,便问临沂市看守所大队长张秀霞等警员,她们支支吾吾不做解释。

家属怀疑她被下不明药物或打毒针导致此症状。

王西杰从病房出来后,大约早上5点左右找主治大夫刘省臣,询问妻子的病情。刘省臣说:“不确诊是胃穿孔还是肠穿孔,等割开后才知道。”王西杰又问:“有什么治疗方法?”刘省臣说:“有两种治疗方法,一是保守治疗,一是动手术。”

王西杰问:“保守治疗怎么治疗?”刘省臣说:“保守治疗就是不动手术,挂针观察一个礼拜,如果肠穿孔、胃穿孔眼小的话自己就能长好,可以做保守治疗。”

王西杰问:“保守治疗有危险吗?”刘省臣说:“没有危险。”王西杰听后就选择了保守治疗。接着刘省臣就对杨晓峰大夫说:“杨大夫,安排保守治疗。”杨晓峰大夫让李长芳的女儿签字做保守治疗。

但是临沂市看守所张秀霞队长不满意大夫做保守治疗,说应当做手术。

在保守治疗六个小时后,即当日11点左右,王西杰再到病房探视李长芳。李长芳对王西杰说:“挂上吊瓶后,中午疼痛就减轻了,也好受多了。”王西杰就掀开薄被看了看,李长芳下身及腿、腰的大部分红、紫部分消失了。

报导说,7月6日凌晨,主治大夫刘省臣应当在看过李长芳的各项检查后、做出李长芳病情并不严重并采取保守治疗的方案。这说明刘省臣、杨晓峰在未受到临沂市看守所等部门干预情形下采取了正常的治疗方式,而且仅六个小时就见效了,说明保守治疗是对的。

但不可思议的是,即便这样,临沂市看守所、临沂市人民医院大夫却威逼李长芳的家人做手术。

王西杰问杨晓峰大夫:“不是做保守治疗吗?”杨晓峰大夫说:“病情有了发展。”王西杰又问杨晓峰大夫:“不动手术不行吗?”杨晓峰大夫说:“不动手术肯定活不了。动了手术有可能保命,也可能不保命。先做微创手术,看明病情后再做手术。”

六个小时前,主治大夫刘省臣对王西杰说李长芳的病情不太严重,可以采取保守治疗,没有危险,且奏效了。为何杨晓峰突然改口?

明慧网质疑,是不是刘省臣、杨晓峰大夫已知晓了看守所等部门要活摘李长芳器官的计划,被胁迫造假欺骗李长芳的家人?

为何逼家人签《释放通知书》?

7月5日,李长芳刚被送到医院时,意识还很清醒。丈夫王西杰问医生其妻病情时,医生解释得前后矛盾,王西杰要拍照片外请专家看,遭拒。

临沂市看守所所长陆国强说,李长芳是犯人,不能拍照。王西杰说:“我家属现在是病人。”陆国强说:“她身份不行,现在是我们的人。”王西杰说:“病人与身份能挂钩吗?”王西杰要求保外就医,他们不同意。

7月6日下午,李长芳被强行做了手术,从胸腔开刀到腹部。之后她昏迷不醒,靠各种仪器、呼吸机在维持生命。

7月10日,临沂市看守所所长丁春玲电话约王西杰一起去问询医生李长芳的病情。当李长芳的丈夫王西杰、儿子王小飞、女儿王小交及其姐姐、姐夫赶到医院时,医院里布满了警察和便衣。

丁春玲对王西杰说:“沂南县法院来人了,叫你们签字。”王西杰问签什么字?她说监外执行,即保外就医。王西杰说:“一开始我要求保外就医,你们不同意,现在人不行了,你们就推责任,我不签。我现在只想把我老婆病治好。”

丁春玲说签了字(李长芳)就是你们的人了,看守所的人就全部撤走了,以后由你们自己管了。

7月12日下午,李长芳死后,临沂市看守所一所长给王西杰一张释放李长芳的证明,释放日期是10日。

既然释放日期是10日,按理说在10日这天,看守所、派出所、法院、检察院的人都应该撤走。依照临沂市看守所所长丁春玲说法:“签了字(李长芳)就是你们的人了。”但实际情况是李长芳死了、也被他们“释放”了,但他们还把李长芳的遗体抢去放在殡仪馆里,她还属于临沂市看守所管的“人”。

报导质疑,如果看守所的确想让李长芳的家人接走她的话,为什么要那样严防死守遗体呢?还不让家人靠近?这可解释为看守所玩弄的是障眼法,即看守所料定那时王西杰一定不会接一个濒死的人回家,才故意那么说的。是为掩盖活摘留了一手。

护士的疑问

7月6日晚上约7点左右,做完手术后,李长芳直接被推进重症监护室。

7月7日早晨8点钟左右,李长芳的儿子王小飞接到电话,说李长芳的肾脏被感染了,并且没有尿,需要上透析机。

一护士对守在重症监护室门外的李长芳的女儿王小交说:“怎么一直没有尿液?”可能是尿液无法排出的缘故。手术后,医院大夫也说李长芳没有尿液。那时李长芳的全身浮肿。

报导说,有理由认为李长芳的肾脏可能被摘除了,所以没有尿液。所谓说肾脏感染、肝肾感染,是找理由用肾透析机代替肾功能,以维持手术后人不会立即死亡的局面。#

文字整理:李洁思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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