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平:是谁下令杀害遇罗克?

据友人Y君说,吴德之子曾亲口告诉他,是周恩来下令杀害遇罗克周恩来说:“这样的人不杀,杀谁?”

这很有可能。首先,遇罗克的《出身论》发表在北京,影响遍及全国。对遇罗克的定案决不是北京市一级就能拍板的,很可能涉及中共最高层。

其次,虽然在文革中,因言论罪而被处死者很多,但是像遇罗克这样全国出名的异端思潮代表人物被杀害的好像很少。如写林彪大字报的伊林涤西,写《中国向何处去》的杨小凯,写《四一四思潮必胜》的周泉缨以及后来的李一哲,尽管也遭到迫害,但是都没有判死刑。

遇罗克的《出身论》1967年4月被中央文革的戚本禹点名批判,遇罗克1968年1月被捕,先是判十五年监禁,后来突然又改成死刑,但并没有立刻执行,一直到1970年3月才被枪杀。

从整个过程来看,具体主管部门好像没有准主意,抓不抓,判不判,怎么判,执不执行,好像都不是由他们作主,而是由更高层的大人物直接干预的结果。

下令杀害遇罗克的大人物不会是林彪、四人帮一伙(包括谢富治、吴德等)。否则,当后来遇罗克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平反,还通过《光明日报》发表文章正面歌颂时,早就揭露出来了。那时候,凡是能推到林彪、四人帮头上的坏事,一定会推到他们头上,哪里还会替他们遮掩?

唯有下令杀害遇罗克的大人物属于中共在文革后、甚至在今天都必须维护其“崇高”声誉和“光辉”形象的,当局才会始终讳莫如深。此人除了周恩来还有谁?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李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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