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司法大陆化:警察女儿贩毒3公斤被无罪释放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05月28日讯】周三香港律政司出面撤销了对一起警察女儿涉嫌贩运3公斤K毒案子的起诉,虽然此案的署理主任裁判官反对撤诉,但律政司仍以该案“未能达致合理定罪机会”为由坚持撤控,引发社会关注。有网民指律政司的决定与过去类似案子的处理截然不同,质疑香港司法正在“中国化”。

据香港《苹果日报》报导,此案被告高可晴现年22岁,是一名警务人员的女儿,中一便已辍学。此女于去年12月12日在沙田显径邨显径邮政局领取一个内藏近三公斤K毒的包裹后,遭警方当场抓获,证实包裹中藏有2.96公斤俗称“K仔”的氯胺酮,毒品市值200万元,其后高某遭警方以贩毒罪名起诉。

这起案件在稍早前提讯时,控方已申请撤控,但被署理主任裁判官邓少雄拒绝。27日该案再讯时,律政司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陈淑文出面坚持撤控。陈解释说,律政司检视本案证供后认为,证明被告知道包裹内藏毒品的证据薄弱,未能达致合理定罪标准,而且被告在本案中没有收受任何利益。

但该案的署理主任裁判官邓少雄对律政司的这个决定十分不满。他指出,案情显示被告被捕时,在警诫下曾声称有一不知名男子指示她收件,而她自己也亦觉得包裹“似系毒品”。

邓质疑:突然有个不知名男人出现, 这个男人跟被告说了什么呢?然后这个不知道名字男人指示一个二十几岁的女孩工作,女孩还得不到什么利益,这当中发生了什么事呢?

邓少雄强调,此案的重点在于该名男子究竟在案中是什么角色?他又与被告有什么关系,以及向被告提供了什么资讯?这些问题,理应交由陪审团来推断。

邓还指出,各级法院均曾处理过涉及大厦单位的贩毒案,当中有的案子被告人可能只是单位承租人或持有单位锁匙已遭检控。所以即使这起案件有疑点,如果继续检控被告,她的代表律师亦可在初级侦讯时挑战案情。

邓官最终表示,法庭会尊重律政司的决定,但他仍然觉得陪审团在获得正确的引导下,被告被定罪的机会很大,而现在“我只可以说,我不同意你们的决定”。

据港媒报导,此案起始于海关随机抽查由法国寄出的包裹时发现内中藏有毒品,而包裹上写的收件人和联络电话皆属被告,收件地址却并非被告所住的青衣警察宿舍单位。其后海关派员乔装邮差送货上门,因无人应门便留下了领取邮包的通知卡。稍后,被告即拿着通知卡到邮局领取包裹并当场被捕。

《苹果日报》称,被告的父亲是一名警务人员,“被告曾经不避嫌地在父亲面前展示一些物品,但父亲只是不发一言,夺去那些物品了事。”

报导并指出,过去也发生过警二代涉毒品案。2015年有一名 18岁的少女被警方截查时曾大叫“我父亲是员警”,当时该女因涉袭警和藏毒被捕,而这名少女同样姓高。

针对此案,香港大律师陆伟雄对媒体表示,律政司拥有绝对的检控权,虽然法庭具有监察案件的职权,但在三权分立的原则下,裁判官及法官最多只能向律政司提出意见,但无权介入最终的检控决定。

(记者黎明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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