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黑皮书》:恐怖的终结

《共产主义黑皮书》第四部分 亚洲的共产主义:在再教育与大屠杀之间(88)作者:让-路易斯‧马格林(Jean-Louis Margolin)译者:言纯均

邓小平:恐怖的终结

当毛泽东最终于1976年9月去世时,他在政治上已经过气一段时间了。对于他的死亡,大众反应默默无声,足以证明了这一点,他明显无法确保自己政策的连续性,也是如此。与他在意识形态上非常接近的四人帮,在他去世后的一个月内均遭到监禁。本应确保毛政策连续性的华国锋,于1978年12月放弃了其大部分权力,为被毛氏阵营所憎恨的难以压制的邓小平让位。重大转折点或许是1976年4月5日,即中国的清明节。当时,北京人怀着悲痛之情纪念1月去世的周总理之死,这种悲痛明显是自发的流露。示​​威规模未曾预见,令政府感到震惊:无法用任何派系或党的操纵来把它解释清楚。花圈中的一些诗歌含有对毛毫不掩饰的抨击。人群被武力驱散(但与1​​989年不同,天安门广场本身并未发生枪击),造成8人死亡、200人受伤。首都以外发生很多起示威;全国各地有成千上万人被囚禁。在此之后,至少有500人被处决,包括至少100名被捕的示威者。调查一直持续到10月,波及数万人。但一切已不能回到从前。后毛时代已然开始,政客们撤退,中央不再有能力指挥一切活动。“而1966年,天安门广场上满是被吓住的人群,泪汪汪地望着那个夺走他们自由的人;十年后,那些同样的人积蓄了力量,他们直视着他的眼睛。”

从1978年冬持续到1979年春的民主墙,象征着这种新的事态,但也显示了其局限性。经邓小平的同意,几位前红卫兵在墙上张贴了他们的意见。对于那些在毛主义下长大的人来说,这几乎是难以想像的。这些思想家中口才最佳者魏京生,在一张题为“第五个现代化:民主”的海报中,实际上公开表态,说人们正被统治阶级通过封建社会主义制度所剥削。他认为,民主是实现持久变革的唯一途径;它是邓小平提出的其它四个现代化的自然的第五个结果;马克思主义作为所有极权主义的根源,应该被抛弃,转而支持较民主形式的社会主义。1979年3月,当邓的地位更稳固一点时,他将魏和其他几人逮捕。魏因向海外传递信息,被判15年徒刑。向海外传递信息被视为反革命罪。他从未招认,并于1993年获释。但他继续强有力地大胆发声,以致他在8个月后再次被捕,并于1995年因“制定推翻政府的运动计划”而被判14年徒刑。1997年11月他突然从监狱获释,并被放逐到美国。

不过,在邓小平的统治下,批评政府的人也有可能生存下去。这是从毛泽东时代向前迈出的一大步。那时,一句话说得不合适或在墙上乱涂一句,都足以使人被枪毙。后毛时代的主要改革是经济改革,但政治并未在变革中被遗忘。日益增长的解放意识和对政府独断决策的拒绝,得到了广泛的见证。20世纪80年代,对中下层农民组织的镇压意味着,只有约十分之一的农民在中国共产党内真正被代表,农民阶级作为整体大规模回归到传统的小农经济上。在城市里,民营企业的剧增意味着,很大一部分劳动力不再直接受到政治控制。国家机器变得更加规范和可以预测,为公民提供了更好的防护,使其免受国家政权的侵害。1978年以后,释放囚犯(大约10万人)变得司空见惯;平反(尽管经常在人死后)变得越来越普遍,特别是就艺术家和作家而言。例如,1957年至1958年整风运动的受害者丁玲,最终被允许于1959年结束其在农村的流亡返回,终结了一系列源自于延安的迫害。这是“伤痕文学”的开端以及仍心有余悸地回归创作自由的开端。文革期间被发配下乡的人中,有三分之二获准返回城市。新宪法赋予了人们基本的最起码的法定权利。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了首部刑法典。毛从来都不想要一部,因为他害怕它会不必要地限制他所需操纵的空间。在这部新法典中,死刑专用于惩罚“恶劣的罪行”,上诉权利被规定下来(以便上诉不再自动招致更严厉的判决),而且整个法律机制被移出党的直接控制范围。

1982年出现了更大规模的平反浪潮,仅四川就有242,000人被平反。在广东,曾被称为“反革命分子”的人都将该标签去除,且在狱中度过的每个年头都获得了一小笔赔偿。那一年被判刑的新囚犯中,仅0.5%是政治犯。1983年,安全部部长的责任范围急剧缩减,劳改的管理工作移交给了司法部。法院开始驳回一些逮捕行动。一项针对警察的投诉程序设立了,施以酷刑者被起诉和公开审判,而且对劳改营新的检查也付诸实施。审判期间将不再考虑社会阶层。1984年,从监狱或劳改营出来的人融入社会变得容易很多,而在监狱内部,专业培训开始取代思想学习。推行了一些改革,比如因行为良好而减刑、实行缓刑和假释,并鼓励家人与囚犯保持联系。到1986年,监狱中的人数已降至500万,此后一直保持稳定。这是1976年数字的一半,占总人口的0.5%,与美国的比例大致相同,但低于苏联最后几年的比例。尽管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劳改所占的国内生产总值份额依然很大,但比20世纪50年代后期低了3倍。

尽管有天安门广场的事件,但仍在继续取得进展。自1990年以来,公民被允许控告政府。自1996年以来,所有未经审判的拘留都受到严格监管,并被减至最多一个月,而最高劳教刑期则减至3年。律师的作用和自主权大大增加;1990年至1996年,他们的人数增加了一倍以上。自1995年以来,通过公开竞争的程序招聘了地方法官和法官,但大多数人仍是前士兵或警察。

然而,中国要成为一个自由开放的社会,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在被证明有罪之前,人们仍然不是无辜的,反革命罪仍存在于法典之内,尽管此时对它的使用克制了许多。1994年12月,“劳改”一词被更为平常的“监狱”所取代,但正如《法律公报》(Legal Gazette)所指出的那样,“我们刑事机构的功能、特性和作用仍未改变。”大多数审判仍然是秘密进行的,判决通常下达得极为迅速而草率。从来没有任何案件审理的准备超过三个月。虽然腐败在干部中非常普遍,但1993年至1995年,只有不到3%的起诉是针对腐败犯罪的。总的来说,虽然4%的共产党员人口占所有被控罪者的30%,但他们只占被处决者的3%;显然,政治与法律领域之间仍然未能分开。20世纪90年代,北京一些政治管理部门的成员以贪污和挪用公款罪被捕,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但却是一个相对孤立的事件。越来越多地参与商业活动的共产党官员仍然相当难以撼动。

死刑继续在中国广泛使用。每年都有数百人因各种罪行被判死刑,包括从严重的走私案件(包括非法出口艺术品)到“传递国家机密”等罪行──这实际上几乎可以指任何事情。严格说来自1982年以来一直可用的主席赦免,从未被使用过。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人被处决;中国占全球每年处决总数的一半以上。而且,处决数量与70年代相比正在上升,正如在中华帝国的最后几个世纪那样。

死刑的运用仍然与政治运动和危机有关。1983年,犯罪率上升导致大约100万人被捕,至少有一万人被处决。其中许多是公开进行的,作为对人们的教训,尽管这种做法被刑法所禁止。所有这些都是一场群众运动的一部分,这场运动令人回忆起50年代的事件。正如当时一样,有人试图将所有“犯罪”分子集合在一起。许多知识分子、牧师和外国人在所谓的“反对精神污染的运动”中受到恐吓。这种运动是在很多宣传中发起的。1989年春对天安门广场的占领导致了严重的镇压,反映了邓小平立场的脆弱性。与1976年的毛派领导人不同,邓小平下令开火。北京至少有1,000人遇难,可能还有1万人受伤。各省数以百计的额外处决是秘密进行的,或伪装成看起来像因犯罪活动的正常处决。北京至少有一万人被捕,全国另有3万人被捕。成千上万的人被判入狱;该运动的领导人拒绝忏悔,被判多达13年的徒刑。对被告的家属施加了很大的压力(大多数人认为这种做法已经永远消失了),而且也恢复了强迫犯罪分子在公共场合垂下头的做法。囚犯受到的待遇及其刑期的长短,与其所表达的悔罪程度和所揭发的同事人数直接相关。虽然政治犯仍是被拘押者中的一小部分,但1991年有10万之众,包括至少1,000名新近的异见者。

20世纪后期的共产中国,比在毛泽东统治下繁荣程度高得多,暴力程度也低得多。而且它似乎已经明确地拒绝了乌托邦的目标和永久内战。但由于该政权从未真正否定其创始人,它仍准备在困难时刻恢复他的一些原始手段。(待续)

(编者按:《共产主义黑皮书》依据原始档案资料,系统地详述了共产主义在世界各地制造的“罪行、恐怖和镇压”。本书1997年在法国首度出版后,震撼欧美,被誉为是对“一个世纪以来共产主义专制的真正里程碑式的总结”。大纪元和博大出版社获得本书原著出版方签约授权,翻译和发行中文全译本。大纪元网站率先连载,以飨读者。文章标题为编者所加。)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王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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