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四川省新华劳教所两副所长相继被查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10月27日讯】据9月25日消息,四川省戒毒管理局二级调研员赵泽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此前4天,四川省女子强制戒毒所所长朱怀忠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两人都曾任四川省新华劳教所副所长。

赵泽勇,1963年4月出生,四川射洪人,2001年6月,任四川省新华劳教所副所长;2008年3月,任四川省大堰劳教所中共党委书记、所长;2008年7月,任四川省资阳戒毒所所长;2014年6月,任四川省戒毒管理局副局长;2019年8月至今,任四川省戒毒管理局二级调研员、三级警监。

朱怀忠,1969年2月出生,重庆奉节人,1998年12月至2011年,先后任四川省新华劳教所办公室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劳教所六大队副队长;2007年2月,任新华劳教所副所长;2011年1月,任四川省女子劳教所所长。自2014年8月,先后任四川省女子强制戒毒所所长、调研员、二级高级警长。

中共的劳教制度是在20世纪50年代从朝鲜、苏联引进,至2013年12月28日,劳教制度被废除,已实施了五十多年。

中共的劳教制度既没法律意义上的授权和规范,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毋需法庭审讯定罪,公安机关一个命令就可以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是个不折不扣的违反《宪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的邪恶制度。

据明慧网报导,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对法轮功发动迫害后,劳教所就成了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暴力机构。劳教所的正副所长被中共赋予了生杀予夺的大权。他们指挥、操控狱警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暴力“转化”(逼迫放弃修炼)、酷刑折磨,将他们致残、致疯,甚至致死。

四川省新华劳教所,是一座人间地狱,占地面积数百亩。

自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该所在四川省“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四川省省劳教厅指挥教唆下,对法轮功学员用尽各种最恶毒、最凶残的刑具和方式,2004年之前还进行了极端残酷的烧砖窑劳役折磨。新华劳教所不但广泛使用破坏神经毒药,而且还涉嫌活取人体器官、人脑。

该劳教所不但在全省,即使在全国劳教所中,也是少数几个迫害最惨烈的劳教所之一。

当年,四川省新华劳教所六大队二中队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管中队,劳教所策划了一套残忍的强制法轮功学员“转化”的手段。朱怀忠正是当时的六大队大队长,而赵泽勇则是当时的副所长。两人沆瀣一气,策划法轮功学员一进入劳教所,就被关进二中队的单间舍房,由4个吸毒犯包夹(严管)迫害。

法轮功学员每天早上5点30分起床到夜里1点、2点、3点,答应写“三书”(放弃修炼的“认罪书”、“悔过书”、 “保证书”)的被允许晚上12点睡觉,不答应的由包夹说了算。

警察们用了一系列的邪恶手段强迫法轮功学员每天站军姿、坐军姿、蹲军姿、做上下蹲等各种动作,让人不堪忍受,汗水湿透了也不准脱,不准洗澡、不准洗衣服,时间长了换下来再穿,汗水一层层往下流,跳蚤长满全身。

每天每间房门都是关闭的,门上的玻璃都用纸糊上,除了几个包夹人员几乎没有其他人。如果法轮功学员还不写放弃修炼的“三书”,就被他们毒打,强迫读诽谤法轮功的书。

新华劳教所打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幌子,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对法轮功学员随意打骂、侮辱、体罚、虐待,不准法轮功学员之间交谈,拉屎撒尿也要打报告。

劳教所对新入所的法轮功学员实施长期隔离,用伪善迷惑、引诱等方法软硬兼施,还暗中唆使恶习满贯的吸毒犯及其他劳教人员进行包夹,耍恶习、耍流氓、谩骂、侮辱、威胁,控制法轮功学员的人身自由等等。

据明慧网上曝光出来的案例,四川省新华劳教所虐杀了龚金银、张晓洪、李欣泽、汤建平、郑方军、席志敏、关学和、李新策、吴兴东、夏品华、杨兴宽、程发贵、曹春强、巫家福、袁圣迁、丁峰、杨学志共17位法轮功学员,而这只是冰山一角,实际死亡人数远不止这些。

龚金银

58岁,乐山市井研县千佛镇人。2001年1月,去北京为法轮功鸣冤,被乐山国保绑架、劳教2年半。

2001年2月2日,井研县国保将龚金银劫持到四川省新华劳教所进行迫害。劳教所为强迫龚金银放弃修炼,纵容一个叫“阮红”的暴力犯折磨他。此人曾用尖锐的竹签秘密地刺烂了龚金银的大腿。龚金银报告狱警,狱警对此不闻不问。

2002年6月,被折磨致生命垂危的龚金银被放回家,于2003年2月8日被迫害离世。

郑方军

44岁,1965年出生,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分水镇油草沟村二社农民。郑方军两次被非法关押在四川省新华劳教所残酷迫害。当时的副中队长付卫东,叫其他劳教人员将他结结实实地捆上,按在地下,将浓痰吐在他脸上,并用脚在他脸上踩来踩去。

当时的中队长董海波、副中队长付卫东、警察李长坤三人同时对他拳打脚踢,暴打过后,再用三根电棍同时电击他,直到电用完。

郑方军被警察电击折磨得用头撞墙,裂开了三寸多长的口子,血流如注。他长期咳、吐血,浑身无力、呼吸困难,于2009年7月21上午9时含冤离世。

吴兴东

34岁,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群力镇五村十社人,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在遂宁市啤酒厂。他两次在四川省新华劳教所被残酷迫害,经常遭警察酷刑毒打、体罚、三伏天被强行曝晒。警察不给水喝,强迫他快速下蹲。

吴兴东曾因喊“法轮大法好”,被打昏过去。他曾被狱警指使犯人毒打后拖去关“小号”有一次,他差点被犯人勒死;还遭受过电棍、狼牙棒、警棍等酷刑,造成严重内伤。2007年7月27日,他被迫害致死。

杨兴宽

43岁,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人。杨兴宽被劫持到看守所,随后被剑阁县“610”、国保非法劳教2年,送入四川省新华劳教所迫害。

因坚决抵制邪恶的劳动迫害和精神迫害,杨兴宽被延教2个月,后被转戒毒大队严管,坐老虎凳、体罚、不被允许睡觉、超强力训练折磨。多次被中队长董海波、唐旭峰指使其他劳教人员把烟道里的黑灰抹遍全身,整个身体从头到脚、从身体到衣服被抹得漆黑,还被推入烘乾道里烘烤。2005年5月4日,他含冤去世。

明慧网评论:那些为中共迫害法轮功效犬马之劳的劳教所的大小官员们,都会被中共毫不留情地卸磨杀驴,曾经的副所长赵泽勇、朱怀忠就是典型的案例,这是他们助纣为虐的报应的开始。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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