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狱中“网恋”3年诈骗近40万 作案手机哪来的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11月23日讯】近日,一男子在唐山监狱服刑期间诈骗单亲妈妈周某38万余元事件被曝光,周某通过微信与该男子“网恋”三年被骗,外界质疑罪犯在监狱中作案手机从哪里而来。

综合媒体报导,2014年,单亲妈妈周某通过微信结识了自称是河北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城建局副局长的“王小坤”,在“王小坤”花言巧语之下,二人在网上建立起情侣关系。此后三年,“王小坤”不断以各种名义向周某要钱,理由包括,为疏通官场关系给他人送礼、请客吃饭、在接受组织调查阶段医治伤病,抑或是为周某的孩子办理上学等。周某全都答应,前后共计打款38万余元。

可她没有想到,网恋三年之久的男友竟是河北省唐山监狱的服刑人员罗荣兵。意识到被骗后,2017年,周某辗转找到了刚出狱四个月的罗荣兵,将其告发。在2017年12月,罗荣兵因诈骗罪被判8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不过,一审判决认定罗荣兵手机实施诈骗是其在唐山监狱服刑期间,但未说明罪犯作案使用的通讯工具来源。

周某质疑,监狱管理人员对此负有责任,“否则一个罪犯是怎么做到在监狱里跟我语音聊天的?”

判决下达以来,周某不断向唐山监狱、河北省监狱管理局、政法委等有关部门求告,想为自己的遭遇讨个说法。她称,唐山监狱方面给她的回复是:实施诈骗用的手机系由外来工作人员进入炊场时带入的,狱警对此并不知晓。

报导称,这显然不具有说服力,而且有甩锅脱责之嫌。

而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对“手机进狱”也做出了非常明确的处罚规定,其中就有“携带手机进狱,领导一律免职、警察一律撤职、工人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外协人员一律最低罚款3万元”;“罪犯私藏、使用手机,一律给予禁闭处罚,两年内不得提请减刑和假释”等规定。

显然,唐山监狱在长达三年的时间里,都“没有发现”罪犯用手机与外界沟通,这是严重的失职渎职,责任人员应该被依法处分。

对此,有网友表示,“直接查监狱管理方吧!连坐牢者带进什么都不知道!没有黑幕才违反常理。”

“三年间,手机怎么充电的?”

“想想就可怕!”

河北监狱管理局微信公号“河北监狱 ”11月21日发布通报回应称,该局已成立了联合调查组,21日已进驻唐山监狱。

(记者刘明焕报导/责任编辑: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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