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迫害76岁老人 广州王雪祯无法站立被冤判4年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03月22日讯】广州市越秀区76岁的法轮功学员王雪祯女士,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迫害致无法站立和行走,严重时只能爬行。看守所虚伪的告知家属要多关心老人,法院却指定律师进行非法庭审,王雪祯连起诉书都没看到,被冤判4年。

据明慧网报导,王雪祯于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被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侦查二大队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广州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二零年二月底转移到海珠区看守所,被迫害致无法站立,非法关押至今。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王雪祯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五千元。

王雪祯女士,一九四四年九月出生,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退休员工,退休时身体健康状况很差。一九九七年,她开始修炼法轮功,身体逐渐恢复了健康,人也变的更加善良。

二零一九年四月,广州地铁西塱站出现真相WIFI信号,广州万联顾问有限公司练家伟到地铁黄沙站派出所进行恶告,黄沙站派出所于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三日非法立案,七月九日、十日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对九名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王雪祯和儿子马民庆于七月九日被绑架,其他被绑架的七位法轮功学员是:林作英(女,80岁)、谭初英(女,76岁)、吴丽娟(女,75岁)、梁惠婵(女,75岁)、曾加庚(男,77岁)、张惠(女,74岁)、杨志刚(女,69岁),都被非法关押到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六日,王雪祯被广州市检察院非法批捕,十月初被构陷到广州市检察院;十月中旬,构陷案被转到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十一月上旬被构陷到广州市海珠区法院。

二零二零年一月三日,海珠区法院对王雪祯进行非法庭审,王雪祯的家人都不知道开庭的消息,因此没有家人参加旁听。王雪祯也拒绝了法院指派的法援律师,自己进行了无罪辩护。她说没有法律规定法轮功是××,法轮功教人向善,世界需要真、善、忍。王雪祯说自己没有看到过起诉书,抄家时自己也没有在场,不知为什么被起诉。她也不会说普通话,自己的权益完全没有得到保障。

非法开庭后,一次在放风时王雪祯意外见到了自己的儿子马民庆,才知道儿子也一块被绑架。

二零二零年八月初律师会见时,王雪祯反映:自六月份以来,她的腰部剧烈疼痛,行动困难,严重时只能爬行。王雪祯曾找海珠区看守所要求治疗,但看守所医生声称是老年病,没有给予任何治疗。

十月底,知情人善意告诉家属:王雪祯被看守所“定位”,导致身体长期扭曲,目前无法恢复正常,终日需卧床,无法正常站立行走。看守所也虚伪的告知家属要家属多关心老人。

十一月三日,律师去海珠区看守所要求会见,希望弄明白王雪祯的身体状况,王雪祯坐在轮椅里被人推着出来。但不知海珠区看守所对老人进行了怎样的欺骗,王雪祯不愿进会见室,在会见室外的走廊里说:我没有请律师,以后也不需要律师,说完就被推走了。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海珠区法院通过视频非法宣判,王雪祯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五千元。王雪祯坐在轮椅上,讲述着自己为何要修炼法轮功,以及修炼法轮功后自己身体健康的变化,但法官陈澎不让王雪祯讲述。

资料来源:明慧网

原文连接:被迫害致无法站立 广州76岁王雪祯被判刑四年

(文字整理:张信燕/责任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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