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偏见 加州禁警方网上公布罪犯照片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07月29日讯】上周末,加州州长纽森签署通过一项法案,将禁止加州的执法单位,在网上公布非暴力罪犯的脸部照片,以避免造成公众对罪犯的偏见。来看报导。

由加州州众议员罗达伦撰写的AB 1475号法案,在上周末,获得州长纽森签署批准后,正式通过成为法律,即刻生效。

AB1475法案主张警察部门和警长办公室,在非暴力犯罪嫌犯的要求下,删除脸部照片。其中,若囚犯的纪录被封存,或者被捕嫌犯的定罪被驳回、撤销,或被认定无罪等,执法单位就必须在请求后14天内,删除照片。

罗达伦认为,这项法案将能帮助减少公民和执法官员对嫌疑人的“有罪推定”,同时帮助维持嫌犯的“无罪推定”假设。

《加州环球报》报导,罗达伦指出,不少执法部门在近几年,利用社交媒体账户,羞辱被逮捕的嫌犯,张贴照片,公布姓名和被指控的罪行。他认为这将对个人造成终生的伤害。

事实上,AB1475法案在今年2月首次提出后,便获得两党广泛支持,并于本月稍早,在加州的参众两院,分别以39比0和74比0的票数,全票通过。

许多执法单位与公民团体也表示支持,认为这项政策并不会削弱抓捕暴力罪犯的能力,反而可以提高警察作为法律守护者的意识和责任。

AB1475法案仍将允许执法部门,在社交媒体上张贴暴力罪犯、对公共安全有迫切威胁的嫌犯,与在逃罪犯的照片。

新唐人记者王姿懿洛杉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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