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5,000万 山东德州前公安局长于松岩获刑14年半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08月06日讯】8月6日,中共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德州公安局前局长于松岩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半,罚款人民币400万元。于松岩曾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被国际组织追查。

于松岩被指控,利用担任山东省公安厅人事处副处长、装备财务处处长、德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德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等职务便利,直接或通过其他公务人员,为16个单位或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工作调动、职务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从2004年3月至2020年8月期间曾先后多次索取、收受上述单位或个人财物折合人民币5,208.598544万元。

现年56岁的于松岩是山东沂水人,一直在山东省任职。2010年5月,于松岩任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政委(副厅级),同年12月任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总队政委;2011年12月任德州市副市级干部、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5年9月任德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8年11月至落马之前,任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20年9月14日,于松岩被通报调查;2021年2月被双开;同年5月被一审开庭。

于松岩还曾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追查,并被海外明慧网多次点名。

据“追查国际”通报显示,于松岩在德州任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对法轮功学员王建平、刘玉玲、志勇、马玉清、王彦芝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主要责任,而其当时的下属——山东省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张希坤,也多次参与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

具体包括,2012年2月9日下午,张希坤参与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柳长金、王玉琴、王爱军和韩秋燕;2013年9月7日下午,张希坤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徐世英、程碧、刘玉秀、孙修海、小罗及郭姓女法轮功学员,非法抄走笔记本电脑、打印机6台、4万多元现金等私人财物;两天后又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韩秋燕。

2016年4月22日,山东省德州市公安局至少抓捕了25名法轮功学员,其中包括年过70岁的法轮功学员陈玉兰、孙祥仁。

据不完全统计,这次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除了上述两位年过七旬的老人外,还包括吕多美、张秀芹、孔祥梅、王建平、马玉清、王玉芹、孟秀云、康淑凤、张文燕、郭丽、张清成。当晚,法轮功学员崔济萍、唐芙慧、李俊兰、张宝芝、陈月娟、柳月红等的家庭也受到不同程度的骚扰、侵犯。于松岩均对此负有主要责任。

此外,2016年12月8日,德州市法轮功学员王彦芝被非法判刑4年。于松岩也对此负有责任。

(记者李劲风报导/责任编辑: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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