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独立参选没有用吗?

10月15日,北京市14名市民联名在网路上发表声明,宣布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加即将在11月举行的北京市区、县人大代表选举。引人瞩目的是,14名候选人中包括了著名的“709律师案”中的受害人家属王峭岭和李文足,也包括了长期参与维权运动的野靖环等人。他们身披“请投我一票”的竞选服装,公布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和所在的选区。在联合声明中他们表示,“我们深感普通百姓与政府、人大、法院、检察院等等部门沟通的困难……,我们愿意替老百姓说话,办事。”他们还打出了竞选口号:“人大代表人民选,选好代表为人民。”对于他们的行为,大部分网民给予积极的鼓励,但是也有一些不同的声音,比较有代表性的看法是:中共的选举制度是假的,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与这样的选举根本不可能当选,这种抗争没有用。对此,我有不同的看法。

表面上看,上述观点符合事实。今天中国的所谓“选举”当然是假的选举,独立候选人,尤其是有追求民主的政治倾向的候选人,几乎肯定是不会当选的。别说当选,恐怕连候选人资格都不会被通过。但是,这并不代表王峭岭、李文足等人的参选就没有用。首先,在一个专制社会中追求民主,是不能用“有没有用”来作为行动判断的标准的。如果只有“有用”才去做,现在的状况下“没用”就不去做,这就是一种从功利的角度出发看问题的态度;而一个社会的进步,往往是在一定的理想主义的带动下发生的,如果只有“有用”才去做,就永远无法突破现实的困境。

其次,我们要仔细定义什么是“有用”,什么是“没用”。从这个角度看,王峭岭等人的参选,如果以最终是否能当选作为标准,那自然是“没用”的。但参选与当选不是一回事。且不管是否能够当选,参选本身就具有重要的意义。独立参选的行动,可以向国际社会证明,尽管中共对社会采取严厉的控制措施,但是来自公民社会的反抗的声音并没有完全消失,中国人并不都是习惯了被压迫的奴隶,很多的中国人心中对于民主和自由是向往的。这可以引发国际社会对于中国的人权、民主问题更多的关注、同情,并提高支持的意愿。

独立参选的行为本身,也是一个勇敢的行为。王峭岭他们并不是不知道尽管他们参选,但最终不会当选;他们也不是不知道,仅仅是他们宣布参选这件事,就会使得他们更加被认定是“国家的敌人”,很有可能带给他们更多的来自专政机关的打压和迫害。他们知道这样做的风险和后果,但仍然站了出来,这样的勇气不仅值得我们钦佩,更会鼓舞更多的人跟进。社会进步需要勇气,而勇气是需要有人带头示范的。只有少数人不计代价地勇敢站出来,才可能有更多的人克服自己心中的恐惧。这一点,已经被历史上很多从威权转型到民主的过程所证实。因此,他们的勇敢当然是“有用”的,只不过,这个“有用”不是以“当选”这样的结果呈现出来而已。

在台湾的党外运动时期,政治犯家属站出来参选并当选,是一个具有里程碑的事件。台湾的反对运动开始获得广泛的支持,就是从这些其家人曾经受到政治迫害的家属群体投入政治开始的。虽然当时台湾社会的状况与今天的中国并不完全一样,但王峭岭等709律师群体的家属们,以及野靖环等长期受到迫害的维权人士能够站出来投入选举这样的政治活动,也必将被历史证明不仅是有意义的,也是“有用”的。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转自自由亚洲/责任编辑:刘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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