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冤狱迫害 辽宁法轮功学员被释放3天后离世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11月29日讯】遭6年非法关押的辽宁法轮功学员刘淑花,在监狱中被迫害至神志不清,瘦得皮包骨。警察怕担责任,在刘淑花死前3天将她释放送回家。

据明慧网报导,辽宁朝阳市北票76岁的法轮功学员刘淑花,遭6年冤狱迫害,于2021年10月中旬被警察送回家,仅3天就离世。

2015年5月,中共政府宣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根据多年被迫害的事实依法起诉首恶江泽民。

在中共朝阳市委书记蹇彪指使下,朝阳市公安局长李超,政法委书记刘朝震、610头目盖永武等人秘密开会布置各县区绑架诉江的法轮功学员。

他们以搜查法轮功物品为名,对法轮功学员大肆抄家,抢走大量物品及钱财,强迫法轮功学员写不许诉江保证书及按手印,不从者非法拘留判刑。

2015年11月,辽宁朝阳市政法委610布置大面积迫害、绑架100多名法轮功,预谋对全市各县区64人判刑。

刘淑花于2015年11月9日被非法抓捕,于2016年3月8日被北票法院非法开庭。当年已七旬高龄的刘淑花被非法判刑6年。

刘淑花遭劫持到沈阳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她原本到2021年11月9日到期,但警察怕担责任,在刘淑花死前3天将她释放。

刘淑花遭受的具体迫害,情况待查。

辽宁省女子监狱一直酷刑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如:开水浇身、打毒针、电击、灌辣椒水、辣椒皮塞阴道、吊铐、扒光衣服浇凉水、超强奴役等等,其迫害手段极其残忍、卑劣,令人发指。

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37名法轮功学员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被迫害致死,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酷刑迫害致疯、致残。

明慧网原文:遭六年冤狱 辽宁刘淑花被迫害致死

(文字整理张莉/责任编辑:林清)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