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落马厅官:当大官发大财 才体现男人价值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12月15日讯】据中纪委网站披露,江西落马厅官邓寄鹏霸道专权,贪婪无度,他曾说“当大官发大财,才能体现男人的价值”。

12月15日,中纪委网站刊文披露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邓寄鹏贪腐案的详情。

现年60岁的邓寄鹏,江西高安人,曾担任江西四特集团总经理、党委书记,四特酒厂厂长;樟树市委常委、副市长;宜春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宜春市公路管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文章说,邓寄鹏霸道专权、贪婪无度,利用职务敛财,受贿总额高达4300余万元人民币。他曾声称,“男人要么当官、当大官,要么发财、发大财,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男人的价值。”

在邓寄鹏看来,制度就是“橡皮泥”,可以任意拿捏,规矩是“纸老虎”,用来吓人的。因此他什么“高压线”都敢踩,什么底线都敢突破。

他担任宜春市公路局局长期间,挪用公路局资金3000万元,帮“好哥们”的企业拆借“过桥费”。

他看上了高安市八景镇旁边一块占地近20亩的“风水宝地”,向商人王某某开口,王花40万元买下这块地给他。邓寄鹏在里面建山庄别墅、种名贵树木、挖塘养鱼,取名“好运山庄”。

为了在上级面前“有面子、有位子”,邓寄鹏组建交通投资集团,融资近30亿元,大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至于这些钱能不能还得了,他从不去想。

他声称:“只要能‘骗’到钱就是‘英雄好汉’”,“还不还得了与我无关,只要在我当局长期间不‘暴露’就行”。

2018年5月,邓寄鹏调任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他在经开区是“二把手”,但他把党工委书记一把手当“摆设”,“二把手”拍“一把手”的板,什么事他都要说了算,谁不听话就找谁的茬。

2019年10月,邓寄鹏听到他将被调查的风声后,上蹿下跳找关系打招呼,找涉案老板串供,还派人到上海请教“专业人士”应对之策,甚至搞“假投案”“假自首”,花样百出。

2020年5月15日,邓寄鹏被查。他被带走的前一天还在和朋党宴饮作乐,自称“我问题不大”。但随后他就被江西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带走。

同年6月28日,邓寄鹏被免去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8月10日被免去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职务。

11月9日,他被双开,开除党籍、公职。12月被批捕。

2021年4月20日,邓寄鹏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200万元人民币。

(记者罗婷婷综合报导/责任编辑:范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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