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申奇:官与民(一)

中共一直说,中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官员是人民的公仆,人民的勤务员。但宪法又规定:中共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就是说:中共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如此荒唐的逻辑和可笑表述,就堂而皇之地展现在泱泱大国的宪法里。

事实上,中共治下的中国就是官本位的社会。无论哪个时期,包括十年浩劫,官都是凌驾于民之上的存在,并且官大一级压死人。

恶官欺压草民,上官欺压下官的故事连篇累牍,不胜枚举。而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王丽事件,是官民关系的生动写照。

山东省平度市云山镇谢贤武,自2019年举报某公司涉嫌偷税漏税先后被行政处罚4次,妻子被行政处罚一次(因怀孕没执行)并被殴打,妻子被逼迫吞下戒指;后来又被刑事拘留,带脚镣十天,带手铐将近三十天。但他仍然准备继续抗争。身为云山镇党委书记的王丽让家属向当事人传话:“他们能豁上,我也能豁上”;“举全市之力,人力、物力、财力、精力、武力,我耗得起他”;“下一步不再行政拘留,而是刑事拘留,‘都’要送进监狱去”;“我有一百种方法去刑事他儿子”;“他家可还有两个小孙子,肚子里还有一个”;这一家人都不怕死的话,那你“就转达给他就行了,给脸不要脸的话,那就不需再给脸……”等等。

有评论说:王丽用几句话将访民历来的经历用官方言辞进行了概述: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送进监狱——耗(包含了极丰富的内容)——死。这番话在网上曝光后引起轩然大波,上级官员们不得不让王丽停职,并责令其向当事人道歉。但王丽在当事人家门口,手插在兜里,一言不发,看到有人录像,扭头离去。谢贤武说:他关心的不是道歉,而是他反映的问题有没有得到解决。

上官对惹了祸的下官不会存恻隐之心,丢卒保车是惯常的戏码。王丽事件如何落幕要看各方官员的暗箱操作了,但无论王丽的下场如何,都不意味着官民关系的改变。

王丽事件绝非个例,她所说的一百种方法,各地的“王丽”都在使用。上官们会处理王丽,做样子给草民看,但各地的“王丽”们用一百办法继续做恶的现实能够改变吗?答案是:不能!

因为只要人民对权力的形成和交替没有选择的权利,只要官员的升迁和任免取决于上官而不是人民的授权,那么官民关系就一定是官凌驾于民之上,官随时随地可以欺压民。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转自自由亚洲/责任编辑:刘明湘)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