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北京維權人士楊秋雨多次被拘留

【新唐人2011年4月17日訊】我愛人楊秋雨是2003年崇文區西草市拆遷戶,當時因為拆遷不合理,沒達成協議,然後拆遷辦八個人砸門入室,把我愛人打傷。發生爭執,我愛人被崇文區分局判刑兩年六個月。

2005年12月19號獲釋回家,2006年回家後沒有安置他,找當地政府要求回遷我們原來的被拆遷的房屋,但當地政府沒安置。

2006年開始上訪,2007年開始維權。走上維權的這條道,一直幫助全國各地的訪民。等到2009年11月11號,因為幫助訪民,在北京市治安總隊門口,因為拍照被西城分局以擾亂社會秩序刑拘30天,12月12號取保候審。回來以後接著為全國各地訪民維權。

2010年3月8號,因為在天安門拍照,被崇文分局行政拘留10天。

4月8號 因為幫助北京拆遷戶,被崇文分局又行政拘留10天。4月21號,因為到市區反映崇文分局警察開車撞人,又被北京市公安局信訪,被崇文警察抓走又行政拘留10天。

5月1號,我愛人因為找我出來不到兩個小時又被崇文分局警察拘留10天,前後拘留40天。

5月11號出來以後我就沒見到人,無緣無故的就失蹤了。

12月10號左右我愛人給我打電話讓我接他,他當時是被崇文分局 XX派出所民警丁一和孫洪春副所長僱用的4個黑社會綁架,具體去哪他也不清楚,他當時是蒙着眼睛走的。

今年的1月份到3月份,幫助全國各地訪民還是維權。1月17號組織全國各地訪民悼念趙紫陽被東城警察跟蹤。

2月到3月6號期間在南站為訪民維權。3月6號因為在西單拍照,被西城分區警察行政拘留。

3月30號我才拿到拘留通知書,通知書寫的是在西城分局看守所看押。我到西城看守所找過,他說楊秋雨不在這,我說那人到哪裏去了,他說交給東城了,我說西城的看押票為甚麽在東城?他說因為東城有案子需要楊秋雨配合。

今年的4月13號,我接到東城給我開出的勞動教養票,楊秋雨被勞動教養兩年。我對警察說,在刑法憲法當中公民拍照犯法嗎?他們預審處處長說,不犯法。為甚麽拍照被判兩年我不明白。我跟他發生質疑,今天我去,我拿出勞教票我要見我愛人,他們還是再三推阻,不讓我們夫妻相見。

難道說我們拍照就是違法,我到現在也想不通。這個社會就是這樣。警察為了定你的罪不擇手段。

楊秋雨妻子:王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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