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書連載】楊繼繩《墓碑》(二十六)

【新唐人2013年12月12日訊】【導讀】《墓碑》是一本記錄中國六十年代餓死三千六百萬人的大飢荒真相的著作,作者是前新華社經濟記者、《炎黃月刊》副社長楊繼繩。他花了十多年時間,查閱資料,訪問經歷大饑荒的人,收集了上千萬字的資料數據,以翔實而豐富的資料記錄了大飢荒餓死幾千萬人的史實,揭穿了中共官方所謂「三年自然災害」之謊言, 揭示了餓死人的根源是人禍而非天災。《墓碑》獲得二零一三年美國海耶克圖書獎(The Hayek Prize)。作者說《墓碑》不僅是為紀念死去的三千六百萬人的靈魂,也是希望「埋葬」造成這個悲劇的中共體制。

(接上期)

三 亳縣的慘劇

亳縣(現為亳州市譙城區――屬阜陽市)位於安徽省西北邊陲,東、北、西三面與河南接壤,南面與東南與本省的太和、渦陽縣毗鄰。全縣面積二千二百多平方公里。一九五七年耕地面積二百七十三萬畝,農業人口七十三點七萬人。一九五八年到一九六一年,由於同全國各地一樣的原因,農村生產力遭到嚴重破壞,農村人口大量非正常死亡。在大飢荒期間擔任這個縣人委(即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的梁志遠,兼任縣委農村工作生產福利科科長和縣委生活福利辦公室副主任,那時縣委和縣人委合署辦公,很多事情都由他經手。他既親身經歷了整個過程,又經常下鄉調查情況,是一個十分了解情況的歷史見證人。二零零二年和二零零五年,梁志遠先生根據三年農村工作筆記和有關歷史資料,寫了多篇記述亳縣大飢荒的文章。其中,在《炎黃春秋》雜誌上發表了《亳縣農業衛星經驗官修記》(二零零三年第一期)、《亳縣統購統銷反右的後果嚴重》(二零零三年第七期)、《大躍進中的亳縣人大、人委、政協》(二零零六年第三期)。另有三篇稿件《炎黃春秋》編輯部覺得很好,但不敢發表,即《沉痛的歷史教訓――亳縣農村人口非正常死亡實錄》、《關於「特種案件」的彙報――安徽亳縣人吃人見聞錄》、《安徽亳縣大辦共產主義食堂》。后兩篇發內部版《春秋文存》,印數只有幾十份。在已發表的稿件中,由於政治條件所限,《炎黃春秋》編輯部刪除了部分敏感的內容。徵得梁志遠先生的同意,本書這一節全部取材於梁先生上述作品的原稿。

(一) 放「衛星」,高徵購

一九五八年秋,安徽省委、阜陽地委(當時亳縣屬阜陽地區)迫不及待地要求所屬各縣大放「衛星」。亳縣聞風而動,並搶先在各縣前頭。九月二十七日召開的縣黨代會上宣布,五馬公社將要放出畝產萬斤以上的特大水稻「衛星」,並作出了「今年糧食實現畝產千斤縣,明年畝產萬斤縣」的決議。之後,由縣委書記親自挂帥,在五馬公社泥店大隊,選上好水田,打上木樁,先豎后橫網好鐵絲,從一百零幾畝稻田裡將成熟的水稻中選優拔棵,移栽到一點三八九畝水田裡,並在田埂栽上青草,以表真實。經過幾晝夜苦戰,園滿完成了水稻特大「衛星田」的創造任務,連夜上報省委、地委,並通知各社隊組織幹部參觀。許多參觀者站在稻穗上合影留念。收穫之後,這塊「衛星田」放出了畝產四萬零八百零三斤的特大「衛星」。省、地、縣報紙、廣播及時發表了消息,省地委迅速發來了賀電。

全縣社隊幹部通過參觀學習,「並田移栽」水稻和合併收穫形成高潮。在秋收季節,高產「衛星」此起彼伏,連續不斷。全縣數不清放出了多少「衛星」。有的來不及像水稻那樣並田,乾脆就把多畝地的收穫作物放在一起,上報成很小面積的收成。特別是紅薯起收時,把十幾畝甚至幾十畝地里大塊紅薯挑出來堆放到一塊幾畝地里,要求上級來驗收,以放特大「衛星」。

經過一段狂熱的浮夸,亳縣知名度大大提高,一躍跨入了農業先進縣的行列。縣委負責人和畝產四萬多斤「衛星」的泥店大隊負責人,出席了一九五九年的全國群英大會,亳縣和泥店大隊都受到了國務院的獎勵。

產量報得太高,徵購指標也隨之提高。一九五七年實際徵購一點三億斤,一九五八年提高到三億斤。到一九五八年底,糧食徵購任務還沒有完成。因此,大會追,小會逼,幹部群眾人人過關,拔白旗,批右傾,把徵購糧食多少當作衡量幹部左、中、右的標準之一。雖然食堂多數停伙,浮腫病大量發生,但縣委還開展強大的政治攻勢,硬說無糧是「假象」,是「西北風」,到處翻箱倒櫃,大搜糧食。後來地委派副專員張劍華帶工作隊來檢查,搞清了真相,縣委才勉強承認沒有糧食,安排了農村糧食返銷。但是,返銷糧食很少,十天口糧三天吃光。在打擊說真話的人的同時,大力表揚說假話的人。一九五八年,縣委讓一位新提拔的縣委副書記宋某去分包五馬公社,他很快夥同公社黨委第一書記李某放出畝產四萬斤的水稻高產衛星,全社糧食產量躍居全縣第一。秋季徵收「過頭糧」從而奪得全縣的「帥旗」。一九六零年三月四日,正當農民大量餓死的時候,他們竟把二月份縣委分配給該公社的人均每天四兩(相當於十進位的二點五兩)的返銷糧四千五百斤退回給縣裡。從而在縣委擴大會上受到大力表揚。結果,五馬公社是餓死人最多的公社之一。一九五九年廬山會議以後,八月二十九日,縣委傳達廬山會議精神,在全縣城鄉開展反右傾機會主義運動,縣委的頭腦又膨脹起來。在反右傾機會主義運動中,凡是反映過農村糧荒、飢餓的黨員、幹部,均被視為否定一九五八年成績、惡毒攻擊三面紅旗,給予無情打擊。一九五九年糧食進一步高徵購,徵購量和總產量的比率由一九五八年的百分之三十三點二,提高到百分之三十九點五。一九六零年春,大批餓死人的時候,返銷糧每人只有二兩左右,相當於十進位一兩多。

「五風」大行其道,暢通無阻,是因為沒有人敢說真話,黨委書記一個人說了算。一九五八年十月,縣委書記為了更方便推行其意志,將縣委和人委(即縣政府)合署辦公,縣長、副縣長下農村蹲點,以黨代政達三年之久。一九五九年春,農村出現餓死人的情況以後,如實反映情況的人都遭到殘酷打擊。

(二) 亳縣的公共食堂

一九五八年九月七日到十七日,在十天之內,全縣就實現了公社化。在公社化的同時,全縣辦起了四千七百多個公共食堂。食堂一般由生產隊長負責,司務長由會計兼任。食堂所需的房子、器物都是用「共產風」刮來的。剛開辦的一個多月,一日三餐有干有稀,門前紅旗飄揚,男女老少一起進餐,像民間辦喜宴似的,社員家中來客和路上行人都可以到食堂吃飯,一律不收錢和糧票。當領導參觀、記者採訪的時候,一片歡騰,高喊「食堂萬歲!」

但喊「食堂萬歲」的畢竟是少數典型。大多數食堂是開飯時社員排長隊領飯,食堂門口蹲著大片吃飯的人群。排在隊伍前邊吃完了飯,排在後面的人還沒有領到飯。雨天要踏著泥水去領飯,冷天領到飯以後吃冷飯。對老弱病人無法照顧,乳食不足的嬰兒難以補貼。更重要的是,吃糧無計劃,糧食浪費十分嚴重,秋收后不久就沒有糧食了。多則兩三個月,少則一個多月,大部分食堂就被迫停伙。此時,一九五八年的糧食徵購任務還沒有完成,為了完成國家的徵購任務,一方面以反瞞產私分的名義搜糧,一方面在縣內主要幹道和周邊縣市設立「勸阻站」,查緝逃荒農民。一九五九年二-三月間,全縣因缺糧,食堂停伙,浮腫普遍發生。大批農民逃荒到鄰近的河南省。到一九五九年三月上旬,全縣只有幾十個食堂起伙,春耕生產基本處於停頓狀態。直到麥收季節,食堂還處於時開時停的狀態。麥收后不久又出現夏荒,食堂還是難以正常開辦。當時農民私下傳順口溜:

食堂沒有糧,
餓得人臉黃,
浮腫像黃牛,
乾瘦像螳螂。

一九五九年八月二十九日,縣委傳達了廬山會議精神和省委反右傾會議,全縣反右傾運動迅速展開。「保衛食堂」是反右傾的一項重要任務。縣委負責人在大會報告中對食堂特彆強調:「人民公社的食堂為什麼會被一風吹掉?主要是對敵人打擊得不狠。有人認為食堂一片黑暗,有人在動搖軍心。」縣委認為,辦不辦食堂,農民參加不參加食堂,是擁護不擁護共產黨、擁護不擁護社會主義的一場階級鬥爭。因此,農民絕對沒有「入堂自願,出堂自由」,即使是無糧下鍋,喝清水,吃菜湯,也得集中在食堂喝。在反右傾運動中,對停伙的食堂人人過關,個個檢討。對那些所謂「污衊食堂、攻擊食堂」的給予嚴厲打擊。十九里公社薛菜園大隊小陳庄生產隊長程中德曾編過順口溜:「食堂食堂,經常沒糧,小孩沒吃,餓得叫娘。」因此將他定為右傾,撤銷了隊長職務,給予黨內嚴重警告的處分,進行了多次批鬥。

在這種形勢下,縣委還對時開時停的食堂,要求一村一堂地全面起伙。為了鞏固食堂,採取了分戶不支糧和收盡社員飯鍋的「兩頭擠」的辦法,做到不漏戶,不漏人,農民全部到食堂去吃飯。為了顯示「一大二公」,把食堂合併起來,越辦越大,農民到食堂吃飯越來越遠,吃一頓飯要跑好幾里路,雨雪天苦不堪言。觀堂公社沙土集八百五十人一個食堂,鍋小籠少,經常不能按時開飯,晚飯經常等到九點多鍾。有人編了打油詩:「早飯等到日正南,午飯紅日偏西山,晚飯等到更雞叫,不知明日再多晚。」為此,在幹部和教師中廣泛排查,要找出編這首打油詩攻擊食堂的「壞人」,最後沒有查出結果。

民為了生存,搞些野菜、樹皮,但是,沒有鍋成了社員家庭的一大難題。有些生產隊把鍋部分還給社員,但一到糧食收穫季節為防止吃青或上級檢查時又把鍋收回來。農民白天不支鍋,把鍋藏在柴草中或沉放在河邊的水中,等到晚上再拿出來煮些野菜、樹皮充饑。

靠反右傾恢復起來的食堂口糧標準很低,一般日均每人二兩左右。大部分食堂兩年沒有吃油,更談不上吃肉。有的食堂幾個月沒有鹽。冬天不供應熱水和開水。食堂缺柴也是一個普遍問題。解決缺柴的辦法一是砍樹,二是拆房。全縣樹木被砍達百分之八十以上,全縣房屋倒塌和被扒十萬間以上。有的地方挖墳劈棺當柴燒。在田野劈棺后剩下片片白骨,令人膽寒。

一九五九年秋,縣委副部長以上幹部從縣、人委機關食堂撤出,成立了縣委小食堂。小食堂里吃細糧,一切副食品滿足供應。縣委主要負責人有時還另加小餐,公社黨委書記來往也在小食堂用餐。在小食堂雖然憑票用餐,但糧油月月透支,透支的全都由縣委財貿部解決。

公社食堂一般說來有明有暗。明的是公社機關食堂,按標準憑票用餐;暗的是可以多處飽食。如在小農場,火箭營(以武裝民兵為主體的單位)、公社飯店、公社菜園等地方,採取多留糧、多供糧的辦法,以滿足一些領導人的需要。有的公社不僅暗吃飽食,還聚餐、飲酒。

在大隊一級,先辦食堂,后被統一撤銷,大隊幹部到所在生產隊食堂吃飯。多數幹部是明餐不飽暗餐飽,東庄不飽西庄吃,千方百計地安排好自己和家屬的生活。還有不少幹部貪占糧食,以保證自己家屬飽餐。個別作風惡劣的幹部不顧農民死活,採取硬卡農民口糧、偷盜食堂糧食,除滿足家屬需要以外,還高價出售。在農民日均口糧二三兩的時候,食堂的糧食被幹部吃掉了三分之一左右。

幹部不僅自己多吃多佔,還把食堂當作摧殘農民的工具。古城公社一名幹部說:「我就靠食堂的一把勺子一桿秤,想叫誰死誰就得死,想叫誰活誰就能活。」當時的食堂有「五多吃」、「八扣飯」。「五多吃」是:幹部多吃,幹部家屬多吃,幹部近親多吃,炊事員多吃,上級檢查人員多吃;「八扣飯」是:病事假扣飯,少幹活扣飯,上工遲到扣飯,不服從領導扣飯,吵架鬧不團結扣飯,對上級檢查人員說實話的人扣飯,偷吃青苗的扣飯,偷莊稼的扣飯。五馬公社李集大隊社員段劉氏因病不能幹活,被扣飯,上吊自殺而死。城父公社宿庄生產隊長宿某,除滿足全家吃飽以外,還從食堂偷糧賣私饃,並利用饃飯誘姦婦女十人,全隊餓死八十多人。立得公社修劉大隊喬園分支部書記喬某,扣飯致死農民十一人。亳縣農村流傳著:

刮大風,
起大霧,
餓死社員留幹部。

當時,也有一些好乾部堅持與農民同甘共苦,不用手中的權力多吃多佔,其中不少人餓死。五馬公社羅庄大隊陳樓生產隊的蘇如章等四名黨員全部餓死。這個公社顏集大隊有一位生產隊長也死於飢餓。

一九六零年十一月三日,中共中央發出了《關於農村人民公社當前政策問題的緊急指示信》(即《農業十二條》) 對食堂有所寬鬆。在冬季為分戶取暖,縣委規定:「經縣委批准可採取食堂統一管理、各戶分散做飯的臨時辦法。」接到指示后,縣委原打算分兩批報地委批准以後實行分戶做飯,但沒等到報批,食堂就一鬨而散。據十一月底統計,全縣四千四百三十八個食堂,沒有分的只有二百八十七個,全是小農場、敬老院等不宜分開的食堂。一九六一年四月二十六日,發出了《中共中央文件》中發 [六一]三二三號,文件宣稱辦不辦食堂由農民自願,在這之後共食堂才正式解散。

(三) 全縣餓死二十萬人

飢餓使人口大量死亡。

當時農村流傳民謠:「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政府說假話」;「奪高產,放衛星,餓死的社員填滿坑」;「今反右,明反右,反得社員吃人肉。」

一九六零年冬整風整社以後的若干年內,縣委曾經研究過農村人口非正常死亡的數字,梁志遠見到過三組數字:

一九六一年三月十七日,縣委在亳縣三級幹部會上整風檢查,在一份絕密材料中說:全縣非正常死亡人口為四點四萬人;

一九七九年阜陽行署計委、農林局編印的《解放以來三十年(一九四九-一九七八)農業統計資料》,其中亳縣一九五九和一九六零年兩年全縣農業人口減少了二萬八千八百二十四戶,占原有戶數的百分之十五點九,十五萬零五百零三人,占原有人口的百分之二十一點一;

一九九六年二月出版的《亳州市志》第七十五頁刊載:一九六零年城鄉總戶數比一九五八年減少了二萬九千四百戶,總人口負增長九點六萬人。

那麼,究竟一九五九年和一九六零年農村非正常死亡人口有多少?梁先生用自己當年調查研究的材料作了分析。

一九六零年五月上旬,縣委為了對農村人口非正常死亡人口心中有數,讓他安排一個中等大隊人口死亡比例調查。他選了古城公社李八大隊作為調查對象,並擬好分姓名、性別、年齡、成份、死亡時間五項內容的提綱,交縣委生活檢查組組長王心齋去調查。調查的結果是:該大隊原有三千一百三十人,一九六零年一月至五月八日,共死亡七百一十九人(不含外流死亡他鄉的人數),佔總人口的百分之二十五點三,同時還在繼續死亡。回報后,縣委認為,選點不準,死亡比例過大,要重新選點調查。

接著,由縣委書記親自選點,以十河公社十河大隊為全縣中等大隊。梁志遠派縣生活檢查組組長李運曾等人前往調查。調查結果是:從一九六零年一月一日到五月十五日,共死亡九百零九人(缺東關分支三個生產隊,沒查),占被調查村隊原有人口的百分之二十九點一五,同時還繼續死亡。

這兩個生產隊如果加上一九五九年和一九六零年一月到十二月底的死亡人數,總共死亡人口都占原有人口的百分之三十以上。

一九六零年底,梁志遠帶領姚志遠等,在雙溝公社王閣大隊調查了飢荒偏重的大王支廟等六個村莊。這裏原有一百二十七戶,五百七十五人,兩年死亡二百三十九人,占原有人口的百分之四十一點五,其中死絕十八戶,占原有戶數的百分之十三,小李庄原有七十五人,死亡三十六人,占原有人口的百分之四十八,小許庄原有六十五人,死亡三十二人,占原有人口的百分之四十九。

更有甚者,一九六零年底,梁志遠在五馬公社泗合大隊楊庄調查,原有六十八人,除四人外流未歸外,全庄僅剩十八人,兩年死亡四十六人,占原有人數的百分之七十以上。
一九六零年三月中旬,古城公社李腰小學課間休息時,兩個十二、三歲的學生坐靠在教室門前的牆根前死去。三月十九日一次降雨,檢查主要公路,發現十九人餓死路旁。

梁志遠根據以上調查判斷,全縣農村人口非正常死亡應當在二十萬人以上,有近三萬戶徹底毀滅。留下了一大批鰥寡孤獨,僅觀堂一個公社,就有孤兒四百餘人。有的孤兒被收養后餓死。十八里公社羊廟大隊幼兒園收養十一個孤兒,餓死十個。

據典型調查,一九六零年一-五月間,在非正常死亡人口中,貧農占本階層的百分之二十八點二五,中農占本階層的百分之十二點五,地主富農占本階層的百分之四十四。

在地方上一些頗有影響的人物也死於飢餓之中。例如,魏崗公社后孫灣生產隊餓死了烈士的母親孫*氏,烈士的弟弟孫石頭淪為孤兒。五馬公社羅庄大隊陳樓生產隊蘇如章,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複員時為營級軍官,他女兒餓死後,他吃了女兒的屍體后也腹瀉而死。五馬公社草寺大隊彭小庄,一九六零年三月餓死了歸國華僑彭廣勝夫婦,彭在飢餓無奈時曾給他旅居四十年的法國友人去信,待友人回信時,彭已死數月。十九里公社明窪生產隊知名人士李琴丹(清末秀才)餓死,李已編入一九九六年出版的《亳州市志》名人傳略,但其死因則寫為「病故」。

有的家庭死人不報,繼續到食堂領飯,有的死人無法抬埋,留在家中。大楊公社許窪生產隊,一九六零年三月有一農婦將其死去的丈夫和女兒用被子蓋在床上五天,多領兩人五天的稀飯,使她和另一個孩子沒有餓死。

沒有餓死的人飢餓無力,不能掩埋餓死的人。在路旁、田間、集鎮街巷、食堂門口、學校教室,…..到處都可以看到屍體。
一九六零年春,十河公社宋大大隊薛竹園村因沒有勞動力抬埋,就用一車多屍的辦法把屍體拖往地里。雙溝公社高范生產隊,因無力挖坑,就把不少屍體投在田間的枯井裡。一九六零年十月,梁志遠在十八里公社集南楊庄的腫病「治療點」上看到,淺埋在河坡上露頭露腳的屍體就有七具。

由於飢不擇食,全縣因吃野草、蘑菇等中毒而死的人數以千計。五馬公社丁雙廟生產隊高思曾家因吃臭大麻籽,一家五口全部死亡。一九五九和一九六零年,每當新糧介面季節,飢餓過度的農民因暴飲暴食而死亡也相當多。張集公社北曹大隊早庄生產隊,一九六零年月五月十五-二十四日十天之內,因暴食青麥、生麥,撐死十人。

(四)飢餓之外再加摧殘

農民在死亡線上掙扎時,各級黨委都閉眼不承認,還說是假象,是「西北風」,是「右傾勢力的反攻」,不準返銷糧食。一九六零年春人口大量死亡時,才開始返銷糧食,但每人每天只有二兩左右。農民不得不向外求救,而求救信被定為「反革命信件」,寫信的人有的被捕入獄。

不讓饑民外出討飯。縣、公社、大隊遍設有「勸阻站」,阻止饑民外出逃荒。勸阻站星羅棋布,村頭、路口、車站、碼頭,都有勸阻站的人站崗放哨,此外還有流動崗哨。勸阻人員對過往行人和企圖外出農民盤查、搜身、扣留、打罵、捆綁、關押。過往行人帶有食物一律沒收,連青菜也屬查禁之列。

一九六零年春,立德公社修劉大隊喬園分支書記喬某,在食堂以各種名義經常對社員扣飯,致使十一人死亡。觀堂公社觀堂大隊夏庄夏耿氏和古城公社油河大隊梁景志,都是在因有病不能幹活,在一九六零年春天被扣飯後上吊自殺死亡。

五馬公社泗合大隊四個村莊,大隊副書記焦某不喜歡其中的一個三十多口人的小村莊,對這個村莊的缺糧、飢餓、病死不聞不問。到一九六零年這個小村莊三十多口人全部沒有了,房子拆了,樹砍光了,蒿草滿庄,八十畝地全部荒蕪。

一九六零年初春,五馬公社黨委在羅庄大隊召開扒茅草根(找代食品)現場會,為了不讓參加會議的人看到羅庄大隊的浮腫病人,就把這些病人集中驅趕到邊遠的荒野里,到會議結束時,數人凍餓而死。

農村基層幹部對飢餓而「吃青」的農民或拿莊稼的農民進行逮捕、拘留、勞教,不少人死在獄中。個別地方對農民施行慘無人道的刑罰:對婦女打掉褲子不準穿,褲襠里裝麥芒,系頭髮將人懸空吊在樑上,用鐵絲穿耳朵…..

(五)人吃人的慘狀(註八十三)

梁志遠在《關於「特種案件」的彙報――安徽亳縣人吃人見聞錄》中記錄了大量的人吃人的慘狀。

該文稱,在農民大批非正常死亡中,人吃人並不是個別現象。「其面積之廣,數量之多,時間之長,實屬世人罕見。從我三年近百萬字農村工作筆記中查證和我自己耳聞目睹的事實來看,絕對沒有一個公社沒有發現吃人的事,有的大隊幾乎沒有空白村莊。」這個嚴重問題是由少到多,到一九六零年四月達到頂峰。有時路上死人被人埋后,一夜就不見屍體了。有些地方,農民家裡死了人,為了防止被人扒吃,就守墳多夜,待屍體腐爛發臭為止。有的吃人家的死人,有的吃自家的死人;人肉有吃熟的,也有吃生的;有吃死屍的,也有殺吃活人的;有吃自己搞來的,也有從市場上買來的(多為熟肉)。在城郊、集鎮、村頭擺攤賣的熟豬肉中,有不少是人肉冒充的。在吃人肉的人當中,約有百分之四十引起腹瀉而死亡;另一些人常吃人肉而沒出事主要是吃瘦棄肥、肉菜混吃、少食多餐、腌咸常吃等。

針對人吃人的情況,縣政法部門也懲辦了一批,先稱「破屍案」,后按上級指示,統稱「特種案件」。這種處理是先嚴后寬,以後就不告不理,不了了之。這種案件能辦不能說,對外隻字不漏,對上彙報慎之又慎。稍有泄露,就大禍臨頭。在文化大革命中,提及此事的人也受到打擊。因此,這些情況一直不為外人所知。梁志遠在這篇文章中提供了一些案例。

縣委親自處理的第一起「破屍案」

一九五九年春,城關公社渦北派出所抓獲了一起正在煮死小孩肉的盲流農民,遂將「犯人」和小孩肉送到縣公安局。公安局當時不知如何處理。一位副局長向縣委第一書記趙建華作了彙報(當時梁志遠在場聽了彙報),當即定為「破屍案」,並決定逮捕「犯人」。縣委政法書記李庭芳親自審訊后認為,「犯人」身體瘦弱,無政治目的。於是未經請示縣委,發了兩個饃,將「犯人」教育釋放。縣委知道后,李庭芳受到嚴厲批評。李又讓公安局將「犯人」抓回,重新入獄。經過半個月的審訊,確定「犯人」沒有政治目的,縣委批准將其釋放。本案到此終結,但辦理案的派出所所長李玉賢,因向別人說過歷史劇《打鑾殿》中的劇詞:「人吃人,狗吃狗,老鼠餓得啃磚頭」,在一九五九年的反右傾鬥爭中,當作右傾機會主義分子進行批鬥,並開除黨籍,撤銷職務,降兩級,調出公安系統。李庭芳也被調去帶民工到皖南修鐵路,再沒有回亳縣工作。

飢餓殘忍吃親人

叔父吃侄女。據民政局離休幹部葛現德回憶,其家鄉城父公社葛魚池生產隊有一名社員,吃了其侄女的肉。一九六零年,其兄嫂死後,一個不滿十歲的侄女被其收養,不久侄女餓死,被其吃掉。因吃人肉,精神緊張,患病多年。

兒子吃父親。一九六零年五月二十五日,縣委生活檢查組長孫振林(中共黨員,縣文化館副館長)等人彙報:在魏崗公社逯樓大隊陳營村檢查,群眾強烈反映農民馬某,在其父親死後被煮吃掉,並將一部分充當豬肉以每斤一點六元賣掉。由於當時政府對這類事採取迴避態度,所以沒加追究。

父母吃兒子。一九六零年三月二十八日,雙溝公社王閣大隊王莊王某,在小兒餓死後,被煮吃,吃後夫妻兩人腹瀉,三天後二人均死去。全家七口餓死五口,剩下兩個孩子被送進大隊孤兒園。

母親生吃女兒肉。一九六零年春,大楊公社劉匠大隊朱寨村朱李氏,在全家四口人已餓死三口的情況下,自己餓得無法忍受,就在死去的女兒身上啃掉幾塊肉吃下去,因此引起腹瀉,拉出許多爛肉。當檢查人員任懷贊(大楊公社煙酒專賣主任)發現時,該人已全身浮腫,處於半昏迷狀態,但知道要饃,要飯,要醫,要葯。生產隊長朱本善把真實情況告訴檢查人員,並說昨天剛把生吃的女兒埋在地里。

據張催糧回憶,一九六零年春,我家觀堂公社集東一里張庄張韓氏,全家四口人,餓死兩口之後,身邊只有一個瘦弱的女兒,她迫於飢餓,喪失理智,打死了女兒,將其煮吃,之後精神失常,有時呼叫女兒的名字。

據市農業銀行離休幹部、中共黨員王體忠回憶:他家在五馬公社泥店西南王樓村,社員王某的老婆(一九二二年生人)在一九六零春因飢餓打起了十來歲女兒的主意,將女兒打死煮吃。此人在九十年代初還健在。

父親殺吃親生兒子。據大楊財政所離休幹部、中共黨員孫傳璽回憶,大楊公社丁國寺西南邵庄孫某(孫傳璽妻子娘家的鄰居),一九六零年將其親生兒子小禿子打死煮吃,全家八口人先後死光。

據法院原秘書尚振華(離休幹部)回憶,他所經辦的案件中,有一個先吃小孩的慘案。案犯是大楊公社釣台村農婦張某,一九六零年吃掉自己的死孩后,不久又打死鄰居的小孩吃掉。案發後被捕,判決后死於獄中。

梁志遠的一個親戚吃了死去的兒子,夫婦腹瀉病危,其嬸母說他們不該吃人肉。他說:「情願一頓吃飽死,不願長餓活著生。」結果兩夫婦死亡,全家七口人死去五口。

哥哥殺吃弟弟。據市技術監督局、中共黨員、退休幹部楊心寬回憶:一九六零年春,我在城父公社任組織部長,該公社龍台廟大隊韓老家村,韓某(十六歲),其父母死後,即與其弟韓四生活在一起。一九六零年三月,他因飢餓將其弟弟打死,頭和脊背放在泥圈裡,肉放在鍋里煮時被幹部發現了。經審問供認殺弟煮吃的事實。因未滿十八歲,公社黨委作決定時我參加研究,將韓某抓送公社「火箭營」(一種強化勞動的組織)扣留關押,數月後在「火箭營」死亡。

據亳州市原書記李興民回憶:我家原住亳縣大楊公社郭萬大隊李老家,與前瞿庄石某家相距很近。石某家是一個十八口人的家庭。一九六零年春,十八口人餓死近一半的時候,老三的小孩死了被留下煮吃。全家人都吃了,全都腹瀉。除石有亮一個活著以外,其他人全都死去。

一些多戶吃人的村莊

據古城公社沼北大隊原副大隊長、共產黨員馬占坤回憶:一九六零年春,該大隊河西王村多戶農民吃人肉。大隊多次檢查屢禁不止。王某的母親屢教不改,被大隊書記耿某打後送公社「火箭營」關押致死。

據縣委生活檢查組長、中共黨員陸美(女,已離休)在一九六零年三月三日彙報:魏庄公社蒿庄村,全村四十多戶有二十五戶吃人肉,嚴重時幾乎每天夜裡都有人下地扒死屍。社隊都知道此事,認為無法制止就聽之任之。

觀堂公社集東一里張庄是一個多戶吃人肉的村莊。他們吃人肉是半公開的。張某氏,用人肉加稀飯救活了近門的一個孤兒張催糧(即回憶本村張韓氏殺吃女兒的張催糧),張催糧現已年近半百,有時還談論這方面的事。

埋不住的盲流屍體

一九六零年四月,梁志遠去縣勸阻站(縣城到西北角、南京西路北)檢查盲流人員的生活情況,站內醫生楊文德說:「勸阻站盲流死亡人員被扒吃了不少。」隨後,梁志遠與楊醫生一起去墳地看,確實有不少被扒的站盲流人員墓坑,地上爛衣狼藉,還看到一個未理髮的中年男子的頭。梁問楊醫生:「公安人員怎麼處理?」楊說:「我已向公安局反映過多次了,沒人表態。」

一次批鬥吃人肉者的大會

據立德教育辦公室會計、中共黨員李士遠回憶:立德公社楊王大隊李寨村,一九六零年春,吃人肉的越來越多。大隊、生產隊制止不了。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採取了抓典型召開群眾大會批鬥的辦法。抓了一個多次吃人肉的老中農李某的老婆,召開群眾大會進行批鬥,要求人人參加,不參加者食堂扣飯。幾個幹部在會上發言。指摘她「犯法」,「往政府臉上抹黑」等。還說:誰再這樣(指吃人肉),就把誰關死在監獄里。批鬥會後,吃人肉的就少了。

一場搶吃人肉的鬧劇

據農業銀行離休幹部、中共黨員王體忠回憶:一九六零年春,他家鄉五馬公社泥店西南王樓村,有不少農民因飢餓而吃人肉。為制止這種情況蔓延,大隊下決心抓典型示眾。該村王某的前妻某氏,多次吃人肉。有一次剛把煮熟的人肉撈到盆里,被幹部查獲,把人和人肉一起送到大會場里,立即召開群眾大會對她進行批鬥。參加大會的人聞到香噴噴的人肉,想吃又不敢吃。有個大胆的人說一聲「我嘗嘗」,伸手拿了一塊人肉大口吞食,接著眾人一哄而上,你搶我奪,亂成一團,轉眼間一盆人肉搶得精光。王體忠的妻子也搶了一塊,當時吃了感覺很香。批鬥大會無法開下去,只好宣布散會,不了了之。

人肉的市場交易

一九六零年春,由於吃人肉的情況不斷發生,人肉的市場交易也隨之出現。城郊有,集鎮有,農民擺攤設點和流動串鄉賣人肉的也有。

一九六零年三月下旬,城父公社黨委電話彙報:丁樓大隊李樓生產隊農民呂某,於三月十七日至二十一日,共扒掘三具女屍,煮熟后充當豬肉,在菜橋閘工地擺攤出售。

一九六零年春,核桃林場王廟林區邢庄邢某,常以人肉充當豬肉串鄉出賣,在當地廣為人知。

一九六零年春,十九里公社薛菜園大隊任寨農民周某,以人肉煮熟充當豬肉在本村出賣,被縣委農工部科長李延榮等人發現后令其埋掉,周某害怕追查,當即逃跑。

一九六零 年春,五馬公社黃營大隊郭橋村,一個五十七歲的農民殺死本村十三歲男孩連臣,當夜煮熟自己吃了一部分,第二天在村頭路口當豬肉出賣。縣公安局田朝珍等人偵破此案,將犯人逮捕,判處死刑,執行前死於獄中。

註解:

[註八十三] 此節內容取自梁志遠《關於「特種案件」的彙報——安徽亳縣人吃人見聞錄,此稿《炎黃春秋》編輯部在內部版《春秋文存》印發幾十份,後來不知是誰投稿給香港《開放》雜誌,署名「北京學者陸平」,發表于《開放》二零零三年第十期。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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