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5歲少年被刑逼猥褻殺人關6年後獲釋變傻(組圖)

【新唐人2014年1月3日訊】(新唐人記者柳青綜合報導)6年前,15歲的河南淮陽少年宋爭光被警方認定猥褻殺死9歲的女孩。他兩次被判無期徒刑,因為受到刑訊逼供猥褻殺人,原本一個愛笑愛鬧的正常孩子。6年後獲釋時變成了一個不哭不笑,眼神空洞的木頭人變傻了。

據大陸媒體報導,當年因被警方認定猥褻殺死9歲女孩,15歲少年兩次被判無期徒刑,省高院兩次以事實不清為由發回重審。去年12月29日,涉嫌猥褻殺人的宋爭光終於走出看守所。但現在,他成了一個不哭不笑,眼神空洞的木頭人!”看到宋爭光從看守所出來,家人試圖給宋打招呼,宋反應非常遲鈍。

從2007年7月14日因涉嫌猥褻殺人被抓,到2013年12月29日走出看守所,宋爭光在看守所度過了近7個春秋。這一年宋爭光已經22歲。雖然獲釋但犯罪嫌疑人的名頭還是沒能摘掉,他仍然處於被取保候審狀態。

案件回顧

2007年7月14日,淮陽縣馮塘鄉9歲女童小玲外出捉“爬猴”(蟬蛹)時丟失,次日,女孩屍體出現在村西北一處水塘中。在村民的指認下,同村村民、15歲男孩宋爭光成為作案嫌疑人。當年7月28日,宋爭光因涉嫌故意殺人、猥褻兒童罪被逮捕。

在隨後的庭審中,面對指控,宋爭光及其辯護人稱,他沒有殺人,在公安機關的偵查階段,辦案人員對其進行了刑訊逼供。一審法院(周口市中院)以猥褻兒童和故意殺人罪,判處宋爭光無期徒刑,省高級法院二審以事實不清為由將該案發回重審。周口市中院重新審理並維持了無期徒刑的判決,被省高院再次以同樣理由駁回。

進去腿被打斷了,父母反映問題被判刑

宋爭光的家人說:“宋的腿是被打斷的了。”宋爭光說,自己做出有罪供述是因為受​​到刑訊逼供,民警把他的左腿打斷了。

宋爭光的父親宋現友也認為兒子不會殺人,結合兒子的腿傷,宋現友認為辦案人員對其兒子刑訊逼供。為此,他和妻子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問題,被警方認為“影響了有關部門工作”。

2009年4月24日,淮陽縣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宋現友和妻子辛連英有期徒刑2年6個月。宋爭光的父母刑滿獲釋後,3間正房塌了2間,房子裡的東西都沒了,旁邊3間廂房裡家具等物品也不知道被什麼人偷走了。

關6年後獲釋變傻

2013年12月29日,宋爭光最終走出了看守所。宋的父母說:“人都傻了。被抓時,兒子是一個愛笑愛鬧的正常孩子。面對親友,22歲的宋爭光一直眼望前方,木呆呆地坐在母親旁邊。當問到被羈押了6年是否想家時,他終於哭了出來。家人試圖和他說話,宋爭光都閃爍其詞。家人為了衝晦氣,在看守所門口先放了一掛3000響的鞭炮。

據宋爭光透露:在看守所,他一直在裡面剝蒜,每天早晨6點鐘起床,吃完早飯就開始乾,每天要剝一大桶,因他年齡小,經常完不成,總加班到晚上12點。

親友們認為,宋爭光被關押這麼多年,身體和精神上都出現了問題。

宋爭光的母親說:現在無論走到哪兒,孩子都要拉她的胳膊,寸步不離。晚上不敢一個人睡覺,22歲的小伙子和父母一家三口,睡在一張床上。晚上宋爭光老是做噩夢嚇醒,睡覺的時候還要抓著父母的手。說總夢見自己挨打,擔心突然有一天又被抓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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