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書連載】楊繼繩《墓碑》(五十二)

【新唐人2014年1月17日訊】【導讀】《墓碑》是一本記錄中國六十年代餓死三千六百萬人的大飢荒真相的著作,作者是前新華社經濟記者、《炎黃月刊》副社長楊繼繩。他花了十多年時間,查閱資料,訪問經歷大饑荒的人,收集了上千萬字的資料數據,以翔實而豐富的資料記錄了大飢荒餓死幾千萬人的史實,揭穿了中共官方所謂「三年自然災害」之謊言, 揭示了餓死人的根源是人禍而非天災。《墓碑》獲得二零一三年美國海耶克圖書獎(The Hayek Prize)。作者說《墓碑》不僅是為紀念死去的三千六百萬人的靈魂,也是希望「埋葬」造成這個悲劇的中共體制。

(接上期)

[四]福建省的災難

相比較而言,福建的飢荒是比較輕的。我沒有到這個省作專門考察。林強先生發表的《天災乎?人禍乎?--福建「大躍進」運動再認識》(註六)一文,稱福建省遭受空前的災難。下面是摘錄林強先生這篇文章的主要內容。

「大躍進」的年代,福建省的「共產風」是年年刮,季季刮,邊處理邊刮。幾乎每搞一個運動都刮「共產風」,大興水利,大修公路,大鍊鋼鐵,大開「萬寶山」,大造林,大養豬,大辦工業,大辦食堂,大辦學校,大搞技術革新等等,都要無償地調勞力,占土地,拆房屋,調家禽家畜、各種生產資料及各種農具。「共產風」是從省到生產小隊層層刮,從農業到工交、財貿、文教衛生、部隊,各個部門都在刮。亂用義務工,平調勞動力的情況也相當嚴重。連江縣鰲江公社僅一九六零年一月至十月,縣、社就調用義務工三十九萬四千三百三十二工(不包括已付工資的),每個勞動力平均月三十一點八工;寧德縣六都大隊一九六零年負擔義務工六點六萬工,佔全隊全年總工日的百分之四十,平均每個勞力負擔三十八工。

「大躍進」期間,福建省瞎指揮、亂指揮生產主要表現三個問題:(一)勞力使用「一邊倒」,生產顧此失彼;(二)生產季節「齊步走」,不分地區、氣候條件,要求進度一致;(三)生產措施「統一化」,缺乏實事求是。如閩侯縣城門公社一九六零年入春以來全社性的統一行動就搞了四次。生產隊幹部說:「我們行動要隨大隊旗走,指東走東,指西走西。」杜國大隊社員說:「現在領導生產是大隊聽電話,小隊聽指揮,社員聽廣播。」由於瞎指揮、亂指揮,有的連種子也收不回來。霞浦縣鹽田公社公社春花生下種五百五十六擔,只收回二百二十四點五八擔。

一九五八年「大躍進」時「放衛星」,浮夸離奇,一九六零年上半年繼續「大躍進」時,浮夸之風再度盛行。從上到下,都是如此。如寧德縣七都公社六都大隊種麥七百畝,上報一千二百畝;閩清縣東橋公社洋頭大隊支部書記彙報一個小隊十二個勞力一天積肥二千擔,種麥二十畝,深翻土三十畝,切地瓜二十五擔。社員說:「就是神仙也沒有辦法,幹部吃飽飯沒事幹,在家作假報告。」又說:「大躍進」是「成績騙上級,糧食騙農民,浮夸得獎勵,實事求是挨批評。」

「大躍進」期間,強迫命令、違法亂紀的現象也相當嚴重。龍岩適中公社在「大躍進」時,施用捆綁、吊、打、關、跪、停膳和批鬥等手段,摧殘群眾一千九百三十八人次,其中被摧殘后自殺的有十四人,傷病交加致死六十人。

在大躍進期間,福建省縣以上機關的官僚主義嚴重。會議多,省級機關一九六零年一月至三月份就召開有下邊同志參加的會議二百六十六次,累計一千五百一十九天、二萬八千三百五十九人;現場會議一百四十五次,累計八百一十九天、一萬六千零一十五人;電話會議一百零七次,廣播大會二十五次。表報、彙報多。上面要材料是「一多、二急、三細、四全面」,下面的應付是「一看、二估、三推、四吹牛」。文件多。據南靖縣統計,僅一九六零年第一季度就收到省級各單位下發的文件二千四百九十二件,地級各單位下發的文件三千一百三十四件,省地各部門下發的電報八百四十七件,縣裡發出文件七百八十四件。

「大躍進」運動使福建省的生產力遭到很大破壞,群眾的積極性受到嚴重挫折,造成工農業生產和整個國民經濟的大滑坡,陷入了極度的困難境地。一九六零年全省農業總產值只完成九點二一億元,比一九五七年下降了百分之十八點七;糧食生產從一九五九年開始,連續三年減產。一九六零年全省糧食產量三十七點九五億公斤,比一九五七年下降了百分之十四點五,降到了一九五一年的水平;油料產量六十六億公斤,比一九五七年下降了百分之二十九點三,甚至比一九四九年還低;甘蔗產量下降得更利害,一九六零年僅六點六三三億公斤,比一九五七年減少近一半。

省委第一書記的葉飛在一九六二年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福建省大組討論時說:「一九五八年糧食估產,報得最高時達一百七十億斤,一九五九年上半年還在省人代會上作了報告。一九五八年十一 月龍岩會議是頭腦最熱的時候,曾提過搞萬斤縣、萬斤省,造成的許多錯誤我是要負責任的。後來主席和中央發覺有浮夸風,估產過高,幾次提出要我們不要相信高指標。高估產,頭腦不要發熱,要壓縮空氣,而我們總是改不過來。對一九五八年糧食產量,第一次由一百七十億斤降為一百三十億斤,第二次又從一百三十億斤降到一百零五億斤,還提出『三八線』,不能再縮了,到後來究竟多少也搞不清。」「有了高估產,才有高徵購,高徵購最嚴重的一九五九年,一年徵購三十億斤,這是歷史上最高的一次。當時決定任務的時候,有些同志不同意,我還採取了舉手表決的方法,這是不對的,這個責任我要負。後來問題清楚了,那樣不切實際的高徵購,必然發生不良的後果。」

福建省一九五九年全省糧食總產比一九五七年下降百分之十二點二,而從農村凈徵購(徵購扣減返銷)的糧食卻比上年增長百分之四十點九,一九六零年比一九五七年糧食總產量減少十一點四五億公斤,而糧食凈徵購量卻比一九五七年增加一點四億公斤。糧食凈徵購佔全省糧食總產量的比例,一九五七年為百分之十六點八,一九五九年、一九六零年分別上升到百分之三十一點九、百分之二十七點二。全省人均口糧水平從一九五七年的二百九十四公斤,下降到一九五九年的二百四十公斤,一九六零年只二百一十五公斤,再加上當時限制甚至不準農村公社社員個人經營農副業生產,使全省出現了嚴重的糧食危機,城鄉人民生活面臨嚴重困難。人們跑步進入的並不是共產主義社會,而是飢餓。城市基本口糧供應嚴重不足,農民的口糧被一挖再挖,職工月糧食定量一降再降,飢餓難忍的群眾只能到山裡去挖野芭蕉根,採集「野豬肝」等各種野菜。野果,在池塘泥潭中撈浮藻充饑。

大飢荒使得福建省非正常死亡率上升。最嚴重的是龍岩地區,一九六零年一-十一月,全區九個縣一百八十五萬人口中,扣除正常死亡率百分之一以後,非正常死亡人數達三萬八千六百四十四人,佔全區總人口百分之二點零八,其中最嚴重的武平縣,非正常死亡佔全縣總人口的百分之五點九六。閩東的寧德縣也相當嚴重,一九六零年全縣因患浮腫病死亡七千七百零六人,死亡率高達百分之三點九五。(註七)根據省公安廳與省統計局資料統計,三年「大躍進」前後幾年,全省平均每年正常死亡人數為十一萬人,而這三年超過正常死亡率的死亡人數約為二十二萬人,正常年景全省每年出生五十四萬人,而那三年比正常年景少生了六十五萬人。兩項相加,一九五九年到一九六一年全省的非正常死亡和減少出生人口數,達到八十七萬人。經濟損失約八十億元,耽誤時間七八年,這就是福建三年「大躍進」所帶來的災難和所付出的代價。

本書下篇第二十三章「大飢荒期間中國的人口損失」根據《中國人口•福建》中的數據計算,在大飢荒期間,福建省非正常死亡十八萬人,應當出生而沒有出生的人口為六十四萬人。與林強先生的計算結果相近。可見,福建餓死二十萬人左右,少出生六十五萬人左右是比較接近實際的。

當然,在「大躍進」中,由於廣大群眾的艱苦勞動,也留下了一些積極後果。在「大躍進」期間,為福建地方工業打下了初步基礎。隨著鋼鐵工業的發展,帶動了機械、電力、化工、燃料、輕工業和交通運輸業的發展。直到二十世紀末,福建省許多還在發揮作用的重點基礎設施就是在那時建設起來的。如古田溪水電站、鷹廈鐵路、福州第二化工廠和第一化工廠、福州抗菌素廠等。三明工業城的崛起就是突出的一例。「大躍進」期間,福建省的農田水利建設也有很大發展。一九五九年全省在新建擴建水利工程一萬多處的同時,還完成上千萬立方米水庫二座,總蓄水四點四億立方米。許多大型水利工程,如今在各地仍發揮重大效益。當然,如果不發動「大躍進」運動,福建的工農業將發展更快、更好。

[五] 青海也是一個重災省

據青海省官方公布統計數據,青海省一九 六零年的死亡率為千分之四十點七三。這個數僅低於安徽(千分之六十八點五八)、四川(千分之五十三點九七)、貴州(千分之五十二點三三)、甘肅(千分之四十一點零三),處於第五位。據青海省官方公布的人口數據計算,從一九五八年到一九六二年,全省非正常死亡人數達十點二九萬人(見本書第二十三章),這對於只有二百多萬人口的省份來說,不是一個小數字,何況官方的死亡數字是低於實際情況。人吃人的事件也發生多起,一些人因食人肉而被捕。一九六一年二月,西寧市公安局對因吃人肉而被捕的人做出了處理規定:一、勞動人民因食死人肉而逮捕的一律釋放;二、反革命分子因食死人肉被捕不算錯,但要從輕處理。(註八)

一九六一年秋,中央把公安部副部長王昭調到青海省擔任省委第二書記兼省長,糾正左傾路線錯誤。不久,大學畢業分配到公安部不久的尹曙生調往青海任王昭的秘書。尹曙生從安徽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位置上退休后,給《炎黃春秋》寫了兩篇文章,記述了當年青海的情況。

據省會西寧市二十八華里的湟中縣本是一個富饒繁榮的地方,卻出現了大批餓死人的慘案。全縣一百六十三個隊中有一百一十二個隊大量死人。屍體成堆,有的隊死亡率達百分之四十。漢東公社水磨石溝的一個水洞里就堆了一百多具屍體。黃鼠灣隊有一天一個馬車就拉出三十多具屍體。僅一九六零年全縣餓死一萬五千二百三十人,佔總人口的百分之十二點八七。人吃人的事件一百一十多起,漢東公社楊家灘生產隊的一個婦女竟吃了九個小孩。(註九)一九六零年五月十三日,青海省公安廳給省委報送了《關於西寧地區當前治安情況的報告》,報告說,西寧市和湟中縣發生人相食事件三百多起。(註十)

為了防止饑民反抗,青海省和全國各地一樣,大規模動用專鎮工具,對農民施行殘酷鎮壓。這個省一九五八年至一九六零年三年中就逮捕了六萬三千零六十四人,占這三年全省平均人口二百四十四萬的百分之二點八二,等於青海省一九四九年至一九五七年逮捕人數總和一萬九千零七十七人的三點三倍。被拘捕的人很多死在關押場所。青海省省屬勞改、勞教系統三年死亡三類人員(勞改犯人、刑滿就業人員、勞教人員)四萬九千三百零四人,佔在押總人數十六萬人的百分之三十。(註十一)尹曙生當時是青海省委第一書記王昭的秘書,他寫的這些情況是完全可靠的。下面的情況也是尹曙生提供的。

一九五八年七月一日,中共青海省互助縣委給省委寫了一封《打擊敵人防止叛亂的報告》(互助縣根本就沒有發生過叛亂)。報告稱:「一九五八年六月,互助縣公安局抽調五十二名幹部,組成十二個工作組,分別到各鄉,於二十四日一個晚上逮捕一千一百五十二名。其中社會上一千零七十五名,機關七十七名。」

一個不到十萬人口的小縣,一個晚上逮捕這麼多人,會是什麼樣的恐怖情景?一九五九年、一九六零年人口大量死亡,這個縣還在捕人;不僅逮捕普通老百姓,還把那些同情老百姓的基層幹部也逮捕起來。一九六零年四月,該縣紅崖子溝公社石郎大隊窩子生產隊農民馬賢珍當生產隊長,可全隊一百五十多人已經有四十多人餓死。他的七十多歲的對他說:「你當生產隊長的任務首先就是救人,不然全隊的人都餓死了,你給誰當隊長?」在母親的啟發下,他冒著瞞產私分就要坐牢、甚至殺頭的風險,將生產隊僅有的四千四百二十斤糧食偷偷分給社員,還將生產隊四隻羊換了八百斤蔬菜分給社員。他知道就這點糧食、蔬菜仍然不能解決問題,主動帶領社員到山上挖野菜,度過難關,使生產隊餓死人狀況暫時得到制止。可他的行為很快被生產大隊幹部發現,報告公社,於是公安局以「壞分子」罪名將他逮捕,被法院判刑五年。丹麻公社丹麻大隊紅山生產隊隊長戚元法,眼見全隊一百一十七名社員餓死五十一人,他感到如不採取措施,全隊的人都得餓死。可是生產隊已經沒有糧食。一天晚上,他帶領身體尚能動彈的七個社員,偷了大隊幾百斤青稞,沒有磨成粉,連夜偷著煮熟,挨家挨戶送到社員家裡,天還沒亮,被大隊幹部發現,報告公安局,公安幹警來抓他,沒有餓死還能動彈的社員為他送行,其中一位六十多歲的農民對執行民警說:「我們生產隊一百多人,現在只剩下五十多人,要不是戚隊長 給我們分點糧食,恐怕都餓死了。公安同志,我們只求一件事,你們不能虐待他,不能把他整死,我們還等他回來救我們呢。」 公安局以「壞分子」罪將戚元法帶到縣城集訓隊集訓三個月。一個月後,戚元法死在集訓隊。而這個生產隊最後只有十八個人沒有餓死,倖存下來。

民和縣是青海省的東大門,自然條件較好,適合種植小麥、青稞、土豆和多種水果,是青海省的糧食和水果大縣。王昭到青海主政后,派省委工作組(尹曙生參加的工作組)深入調查發現,由於人禍而非天災,該縣一九五八年至一九六零年餓死二萬零九百八十四人,外出逃荒而死在外面的五千七百二十一人,外流下落不明的(實際死在外面)七千九百二十五人,全縣凈減少人口百分之二十五。死亡最嚴重的古鄯公社李家山生產大隊,原有一千三百一十八人,餓死六百零一人,佔總人口百分之四十六。全縣死絕的有四百九十一戶、一千六百二十三人,被收容的孤兒八百六十七名。就是這個縣,發生人吃人案件三十三起,被吃四十六人。其中煮吃死屍三十八具;殺死自己或別人的小孩而煮食者八人,被害小孩五人。就在人民生活極端困難的情況下,該縣領導人不顧人民死活,用專政手段殘酷對待稍有微詞的人民群眾。三年間逮捕二千六百八十人,管制一千零九十一人,勞教、集訓一千九百一十五人,被判刑罰的二千九百六十六人。被關押的人,受到刑訊逼供和飢餓的威脅,造成大量死亡,而當政者卻無動於衷。三年中死在這個縣看守所、拘留所的就有七百二十九人。

青海省人口最多、最大的農業縣——湟中縣,是青海省的糧倉,也是餓死人最多的先。可是群眾不敢反抗。因為這個縣的副縣長兼公安局長安某在全縣搞捕人比賽,哪個派出所捕人多,他就獎勵、插紅旗;哪個派出所捕人少,就批評,領導人受處分,給派出所插白旗。一九五八年六月,他根據省里提出的「將反革命捕光,槍支收光,案件破光」的「三光」指示和下達的捕人指標,提出「苦戰六晝夜,捕人六百名」的口號。結果六天捕了八百四十一人。由於湊不夠捕人數字,將群眾反映有通姦行為的二百七十人也逮捕了,佔總數百分之三十二。該縣漢東公社元山生產隊,一九六零年春天,每人每天只能吃二兩(十六兩一斤)糧食,十四歲的學生李占祥,全家十一口人,餓死七人,無奈之下,他跑到大隊飼養場,偷了兩隻小羊羔,回家殺死煮吃,維持了五天,第六天,他到大隊食堂打飯,端了半瓦罐青棵麵湯,在回家路上,,他喝了兩口,感到和喝水差不多,一氣之下,將瓦罐摔碎,蹲在地上哭了起來1。他想,過不了幾天,全家人都將餓死。於是,他回家拿上鐮刀,帶這繩子,再次跑到飼養場,乘飼養員不在,將一條毛驢的腿和脖子捆上,割了一隻驢耳朵跑回家中。大隊幹部將他捆上,把他的耳朵穿個洞掛著割下的驢耳朵,送到公安局,后以「殺害牲畜罪」判處十年徒刑。一九六一年七月,省委工作組到湟中縣檢查公安局自查自糾情況,問新來的公安局長,為什麼李占祥還不釋放,局長說,李占祥偷大隊的羊羔,割驢耳朵,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我們拿不準,所以沒放。省長王昭聽彙報后說:「李占祥家十一口人餓死七口,他為了活命不得已才那樣做,再說他還是個孩子,按法律規定也不應該逮捕呀!」這樣,李占祥才被釋放回家。回家後知道全家人除他外全餓死了。他帶這幾見破衣服,到新疆去找他叔叔去了。

一九五九年十二月,西寧市公安局抽調十五名幹警到湟中縣三合公社開展「反右傾機會主義」鬥爭,副市長惠普對他們說:「你們下去是貫徹中央廬山會議精神,堅決反擊右傾翻案風,任務很艱巨。為了打開工作局面,必須逮捕一些人,在需要時,你們可以先捕人,然後到據里辦手續」。結果,工作組到公社不久,就決定逮捕五十八個人。惠普自己下鄉,總是帶著空白逮捕證,走到哪裡捕到那裡,他說這樣做「要捕即用,手續簡便」。

由於公、檢、法三家變成一家,被捕的人就一定會判刑。有的地方捕人太多,法院審判員少,於是事先將判決書印好,判人的時候不開庭,不和被告人見面,不審問,只在印好的判決書上填上名字和刑期即可。玉樹州法院有一張判決書竟判了一百八十三人。判決書這樣寫他們的「罪行」:「被告XXX,解放前後一貫不務正業,品質極端惡劣,曾先後姦汙有夫之婦六百零七人,強姦婦女五十一名,雞姦三百零五人,互相雞姦三十人」。讀者可能看不懂這莫須有的罪名,更看不懂這判決書是怎麼回事。原來這一百八十三人中有十一個婦女,一百七十二名男人,把他們通姦(包括男女),強姦、雞姦、互相雞姦(男人)累計統計起來,得出那個總數,而不分每個人有多少這樣的行為,可是從文字上看,似乎這一百八十三人每人都強姦了六百零七個人……,包括十一名婦女,也犯了強姦、雞姦罪。這張判決書,是省委工作組到捕人比例最高的玉樹州檢查時發現的。時任王昭秘書尹曙生隨領導到玉樹,親眼目睹了這張判決書。

一九五八年六月二十二日,中共樂都縣委向各鄉、鎮下達了一個詳細的捕人計劃指標,尹曙生手頭就有這個資料,他原文照抄如下:「全縣各類敵人的打擊指標總捕人數是四百至四百五十名。其中宗教人員七至九名,地富分子八十至八十五名,反壞分子九十五至一百名,敵偽軍政官吏七十至八十名,五方面的敵人(惡霸、土匪、特務、反動黨團骨幹、敵偽軍政警憲人員——筆者注)三十至三十五名,管制分子二十六至三十名,一貫道徒、巫神三十至三十六名,開除機關、學校(應為『被機關、學校開除』——筆者注)交社(會)管制監督生產的反壞分子七至十名。按鄉鎮分:碾伯鎮捕二十八至三十名,老鴉鎮捕十五至十七名,瞿曇鄉捕二十七至二十九名,崗溝鄉捕二十六至二十八名,洪水鄉捕十二至十四名,高店鄉捕十一至十三名,峰堆鄉捕十四至十六名,馬營鄉捕十六至十七名,李家鄉捕十九至二十名 ,壽樂鄉捕十一至十三名,共和鄉捕十三至十五名,水磨鄉捕十三至十四名,高廟鎮捕二十至二十八名,雨潤鄉捕十三至十四名,新仁鄉捕十六至十八名,蒲台鄉捕十九至二十一名,中巴鄉捕十六至十八名,城台鄉捕十七至十九名,馬場鄉捕十八至十九名,蘆花鄉捕十五至十七名,中嶺鄉捕十二至十三名,引勝鄉捕十八至二十名,達拉鄉捕十五至十七名,雙堡鄉捕九至十名,宗教寺廟捕七至十名。時間要求:六月二十五日開始至七月是五日結束,六月二十日先逮捕一批,七月三日至五日再捕一批,最後於七月十二日至十五日把所掌握的對象全部捕捉起來。」(註十二)

這樣詳盡周密的捕人計劃,堪稱「一絕」。今天的人們會問,怎麼會有這樣的情況發生?這些令人難以置信的荒唐事,在當年的中國確確實實發生過。而且還不是一個地方發生過。

二 各省飢荒程度輕重不同

由於中國當時是一個政治權力高度集中的國家,又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國家壟斷了一切經濟資源,嚴密控制著一切經濟生活和社會生活。那時,在全國所有的地方都有同樣的組織機構,都執行同樣的政策,都流行同樣的政治話語;全國每一個人都生活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某一個組織之中,都喊同樣的口號;在相同的時間內各地的官員們都在召開同樣內容的會議。由於全社會都是同樣的情況,一旦出現制度性的災難也必然是全國性的,受難者找不到逃脫之地。所以,大飢荒是覆蓋全國的。

因此,在這一冊介紹各省的情況時,讀者會發現,各省情況是那麼樣地相似:浮夸,多報糧食產量――在虛報產量的基礎上的高徵購――完不成徵購任務就大搞反瞞產私分――大辦公共食堂――食堂停伙――農民飢餓而死。「五風」在各地橫行,「衛星」在各地升空,大辦鋼鐵在各地都是同樣荒唐。

但是,各地飢荒輕重程度有所不同,非正常死亡率因地而異。全國非正常死亡率較高的省應當是四川、安徽、甘肅、河南、山東、青海、湖南等省,較低的有山西、浙江、江西、吉林等省。就一九六零年死亡率而言,據各省官方統計,四川為千分之五十三點九七,河南千分之三十九點六零,貴州千分之五十二點三三,安徽千分之六十八點五八,山東千分之二十三點六零,甘肅千分之四十一點三零,青海千分之四十點七三,湖南千分之二十九點四二等。有些省一開始災情就很重,由於揭露得較早,到一九六一年就開始好轉,如山東、河南等省。有的省的蓋子長期捂住,繼續推行大躍進的政策,餓死的人就多。如四川省,一九五八年就開始餓死人,一直到一九六二年還有餓死人的現象發生。這五年四川的死亡率為:千分之二十五點一七;千分之四十六點九一;千分之五十三點九七;千分之二十九點四二;千分之十四點八二。

據各省官方數據,一九六零年,在全國二十九個省級地區中,只有十二個出現人口負增長。這十二個省是:四川(負千分之四十二點二三);河南(負千分之二十五點五九);貴州(負千分之三十二點四);安徽(負千分之五十七點二三);山東(負千分之四點一零);甘肅(負千分之二十五點八零);青海(負千分之二十七點六六);雲南(負千分之二點零七);廣西(負千分之十點零六);湖南(負千分之九點九三);湖北(負千分之四點七八);遼寧(負千分之零點三,一九六一年) 。連續四年(一九五八-一九六一)人口負增長的只有四川一個省;連續兩年(一九六零-一九六一)人口負增長的有貴州、廣西、青海、湖南四個省。(註十三)

一九六零年代曾在公安部三局工作的王維志研究員給我提供的一九六零年各地死亡數據。這些數據是從各地報上來的材料中摘出來的。

死亡率超過千分之二十的縣市有六百七十五個。這些縣分佈在十二個省區:江蘇四十八個,安徽六十八個,山東六十八個,河南六十三個,湖北三十八個,湖南六十四個,廣西七十二個,四川七十五個,貴州四十三個,雲南六十個,甘肅五十三個,青海二十三個。

死亡率超過千分之一百縣市有四十個。其中:

安徽省十一個:肥東縣千分之一百二十四點八九,巢縣千分之一百零一點二三,宿縣千分之一百四十四點三二,鳳陽千分之一百三十六點零四,定遠千分之一百一十八點四五,五河千分之一百一十六點七零,阜陽千分之一百二十五點五七,太和千分之一百七十四點七九,亳縣千分之一百六十二點三八,宣城千分之一百六十三點一零,無為千分之一百八十二點三零。

廣西一個縣:環江縣千分之一百三十一點六六。

河南省十個縣:商城縣千分之二百二十四點五,汝南縣千分之一百零三點二四,新蔡縣千分之一百一十四點零七,固始縣千分之一百二十一點八五,遂平縣千分之一百一十點一五,息縣千分之一百六十九點二四,正陽縣千分之一百三十七點六八,上蔡縣千分之一百零九點四零,光山縣千分之二百四十六點七七,唐河縣千分之一百點四零。

四川省十一個縣:南溪縣千分之一百零一點三七,資陽縣千分之一百一十七點五零,榮縣千分之一百六十四點六八,墊江縣千分之一百三十六點零六,酉陽縣千分之一百二十四點八一,秀山縣千分之一百三十八點五二,石柱縣千分之一百六十八點一二,樂山縣千分之一百點三四,犍為縣千分之一百零二點八八,沐川縣千分之一百零七點三一,滎經縣千分之一百七十五點四一。

貴州省四個縣:桐梓縣千分之一百三十一點四六,湄潭縣千分之二百四十點一六,赤水縣千分之一百九十九點二零,金沙縣千分之一百八十八點八八。

青海省三個縣:湟中縣千分之一百三十八點三六,正和縣千分之一百一十三點四三,雜多縣千分之一百三十六點一零。

從我掌握的情況看,王維志的數據並不完全。例如,一九六零年死亡率超過千分之一百還有四川的大邑(千分之一百零七)、豐都(千分之一百六十二)、郫縣(千分之一百七十五點一)、新津(千分之一百一十六點三)、蒲江(千分之一百零七點九) 等。河南淮濱的死亡率高達千分之三百八十三點二。死亡率超過千分之二十遺漏得更多,顯然不僅是王維志記載的六百七十五個。王維志記載的千分之一百縣中,有一些是超過千分之二百的縣,如鳳陽、亳縣、石柱縣、滎經縣等。因為王維志的數據是各省官方上報的,顯然有縮小的成份。

曹樹基以清代的「府」為單位作為分析的基本政區,這可以減少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多次行政區劃的變化造成的影響。雖然我對他的方法中的某些方面有不同看法,但我認為他提出不同省份的災情嚴重程度還是可供參考的。但是,我認為四川的非正常死亡率應當在安徽之上。因為四川飢餓時間最長,而安徽由於實行了包產到戶,縮短了飢餓時間。不管怎樣,我還是將他計算出的各省非正常死亡率列表如下,供讀者參考。

表十三•一 曹樹基計算的各省非正常死亡人口數
省名 非正常死亡人口(萬) 非正常死亡率(千分號) 排序
安徽 六百三十三点零 十八点三七
四川 九百四十点二 十三点零七
貴州 一百七十四点六 十点二三
湖南 二百四十八点六 六点八一
甘肅 一百零二点三 六点四五
河南 二百九十三点九 六点一二
廣西 九十三点一 四点六三
雲南 八十点四 四点一九
山東 一百八十点六 三点三八
江蘇 一百五十二点七 二点八八
湖北 六十七点五 二点二零 十一
福建 三十一点三 二点零二 十二
遼寧 三十三点零 一点七一 十三
廣東 六十五点七 一点七一 十四
黑龍江 十九点零 一点二一 十五
河北 六十一点零 一点一零 十六
江西 十八点一 一点零六 十七
陝西 十八点七 一点零二 十八
吉林 十二点零 零点九四 十九
浙江 十四点一 零点五五 二十
山西 六点零 零点三七 二十一
合計 三千二百四十五点八 五点一一

【資料來源】曹樹基:《大飢荒――一九五九-一九六一年的中國人口》,香港,時代國際出版公二零零五年,第二八二頁。

註解:

[註六] 林強:《天災乎?人禍乎?——福建「大躍進」運動再認識》,載《福建黨史月刊》二零零一年第一期。

[註七] 寧德市委黨史研究室編:《中國共產黨寧德歷史大事記一九二六•十一-一九九五•十二》,中央文獻出版社,一九九七年,第一九三頁。

[註八] 西寧市公安局:《西寧公安大事記》,第一零八頁。

[註九] 武文軍:《餓魂祭:中國六十年代飢荒考》,蘭州學刊二零零五年學術專輯,蘭州社會科學院主編,第一一零-一一一頁。

[註十] 尹曙生:《特殊案件的原始記錄》,載《炎黃春秋》二零零九年第十期。(致翻譯:此稿是尹曙生寄給《炎黃春秋》的稿件,編輯部安排在二零一零年第一期發表。)

[註十一] 同上。

[註十二] 尹曙生:《公安工作「大躍進」是如何搞起來的》,載《炎黃春秋》雜誌二零一零年第一期。

[註十三] 各省死亡率的省官方數據見本書「大飢荒中的中國人口損失」一章,表二三•二。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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