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追逃百人名單 捉虎還是捕蠅?

【新唐人2015年04月23日訊】國際刑警組織在中國的常設機構,近日,發佈紅色通緝令,在全球追捕100名外逃的中共貪腐嫌犯。這份通緝令是配合中共發起的海外追逃追贓行動,不過,是否如當局所宣稱那樣,各界眾說紛紜。

這份名單,包括從1996年至2014年間,外逃的100名中共貪腐嫌犯。涉嫌貪污和受賄者,佔6成以上,另有多人涉嫌合同詐騙、虛開發票等職務犯罪。其中40人可能藏身於美國,另有26人可能逃往加拿大,澳大利亞、新加坡、泰國也是熱門外逃地點。

其實截至去年底,中共公安部已藉助國際刑警組織,對475名中國大陸人發出紅色通緝令,部分人員與這次重合。不過當時,中共官方沒有這樣高調匯總公布他們的個人信息。

文昭:「這份百人名單主要作用是掀起一個聲勢,我們確實也要看其後續的力度。就像國內反腐不可能把貪腐官員一網打盡一樣,國際上追逃追贓也是有選擇性的,對一些與國內大案有牽連的外逃人員採取甚麼樣的行動、以及披露甚麼不披露甚麼信息,能反映出國內政治鬥爭的狀況。」

這次的百人名單,包括原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楊秀珠,涉案2.5億元人民幣;原中儲糧河南分庫的官員喬建軍,捲款3億元;以及江澤民的心腹程維高之子,程慕陽,涉案金額不明。

但並不包括潛逃澳大利亞12年的,原雲南省委書記高嚴。前中共統戰部部長令計劃的弟弟令完成,以及前國安部副部長馬建的商業心腹郭文貴,據信目前藏身於美國,也不在名單中。

文昭:「我覺得王岐山從一開始,就是把主要目標圈定在少數重要人物身上,這份百人名單,包括了大量無足輕重的小貪官,我想主要是用這一批案子和西方國家政府磨合出一種合作的模式,為把真正的重要人物引渡回國創造條件。」

國際刑警組織最高級別的紅色通緝令,有效期5年,逮捕率平均70%,又被稱為「臨時拘捕證」。該組織全球190個成員國,可以對本次名單上的一百人,採取臨時拘捕;再參照本國法律,啟動國際引渡。

目前,美國和加拿大,並未與中國簽署雙邊引渡條約,但美國已經表示,可以通過「移民訴訟」等方式,將目標遣返。

據美國智庫機構「全球金融誠信」2013年報告,從2002年至2011年,中國外逃貪官約2萬人,黑錢外流超過一萬億美元。其中多數並未歸案。

新唐人記者林瀾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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