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丹:社會撫養費「先公開」還是「先廢止」

最近,「社會撫養費」一詞再度成為各大媒體新聞版塊中頗為惹眼的一個熱詞。4月21日,《第一財經日報》開篇就寫道,「每年徵收額高達數百億元的社會撫養費到底去哪兒了?民眾對這筆特殊資金的用途一直存在質疑」。就在同日,另有媒體刊發並轉載了《社會撫養費被曝用來給計生幹部發獎金、買養老保險》一文,文中稱「江西省修水縣社會撫養費支出和徵收標準混亂,出現未按規定上繳國庫、擅自挪用資金等問題」。

事實上,類似的問題又何止出現在江西這一地?國家審計署在公布的審計報告中已明確指出,「全國9省45個縣未按規定上繳國庫的3.19億元社會撫養費,大多被當地截留、挪用、坐支,最終為各種津貼獎金、招待費、交通費買單」。面對如此非偶然、非個案的審查結果,明眼人或早已是心知肚明。此外,對該費用的去向也有明文規定,「全部金額上繳財政,再由財政按一定比例返還」。在「官官相護」的體制下,人們普遍認為,這種處理方式無異於「左手倒右手」。再加上「90%返還給當地計生部門」,也就可想而知,「社會撫養費成了『唐僧肉』,利益均攤,誰都可以從中咬上一口」的局面最終得以出現,也不過是一種必然。

既是必然,就無需再做無謂的爭辯,儘快廢止《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停止徵收顯然是當務之急。儘管2014年底已有14位律師聯名致信國務院,提出「廢止」的訴求,然而,一些為體制發聲的專家仍在迴避對「收費本身合法性」的探討,只將話題引向「收費程序」是否合規。他們認為,「解決眼前的問題,社會撫養費先要公開化」,「包括收取的公開,也包括支出的公開」,「其徵收程序、執法手段也應充分法治化、透明化,並引入外部監督的力量」。

這話本身不錯,但問題卻在於公開了又如何?對「一黨」體制下的官員來說,挪用公款根本就是有恃無恐。若說有一天真能「引入外部監督」,毫無疑問,老百姓定然會夾道歡迎,但那些習慣了中飽私囊、貪腐成癮的官員又將如何反應呢?或許,這問題本身就自相矛盾,將官位視為撈錢渠道的他們又怎會賦予民眾監督的權利?要知道,「獨立的監督」一旦出現,也就意味著「集權」在中國解體。

說來說去,這些人在社會撫養費上談公開、談監督,不過就是在拖延廢止的時間。無論程序被公開,還是數額被公開,其結果都與人們的想像毫無二般,這筆錢逃不出貪官的魔掌。正因為這一結果早已是公開的秘密,放開二胎的政策才會應劫而生。有數據隨之和盤托出,「未來徵收對象,三孩及以上超生家庭數量極為有限,可能只有4%左右,每年不超過百萬人」。面對著終有一天無錢可收的局面,計生部門恐怕就得想好下一步的出路了。因此,有人提出,計生辦是否要考慮精簡、裁員,甚至「是時候將社會撫養費的存廢問題提上議事日程了」?

繞了一圈,這不還得回到「廢止」上來談嗎?重要的是,這項費用之所以需要廢止,絕不是因為有關部門可撈的油水和好處越來越少,而在於建立在「計劃生育」這一滅絕人性的政策基礎上的懲罰性收費根本就是違背人權價值、毫無公理可言的。人口眾多就能成為強制墮胎、絕育的正當理由嗎?多生孩子的家庭就搶佔了只生一個孩子的家庭的資源嗎?

這種邏輯不僅可笑,並且放置在中國也說不通。中國人口眾多不假,但常常集中在資源優渥的一線、重點城市,而這類城市恰恰也是權貴聚集、資源被其壟斷的地帶。中國由人引發的問題中,「多」只是一面,而更重要的則是被洗腦之後的公民素質之差。在政府的宣傳中,人作為資源的消耗者常常被視為是負面的因素,然而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人也是社會財富的創造者、社會力量的貢獻者。可悲的是,中國的人口非但沒能被智慧的善用,反而時刻遭到利用、甚至是欺凌。此外,真正在中國消耗資源、破壞環境的,也並非是為數眾多的老百姓。

遍觀世界,以國民為本的國家向來尊重人的自由、賦予人平等的機會。從國民生幾個孩子的自由都沒有的情況來看,如今的中國實在算不上是一個以國民為本的國家。哪怕不跟它國比,就跟自己的傳統相比,中國人也都一直享有著「子孫滿堂」的福祉和權利。直到半個世紀前,一頂「超生」的大帽子扣下來,中國人的福氣便突然成為了恥辱,人們還要為之受到經濟上的懲罰,想起來都覺得可笑無比、荒誕不經。既然如此荒誕,就讓它早停了吧!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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