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權分立治國案例:美高院大法官任命

【新唐人2017年02月10日訊】美國最高法院共有9位大法官,現在的一個空缺,由總統川普提名保守派法官戈薩奇(Neil Gorsuch),而戈薩奇能否獲任命,還需等待國會聽証和投票的結果。這一看似冗長、嚴謹的過程,被認為是美國三權分立治國的公正體現。

美國最高法院是美國政府中的司法部門,在美國「三權分立、相互監督」的政治系統中,主掌對美國法律的解釋權,負責對《憲法》、聯邦法律及地方法律的內容做出解釋。最高法院的主要職責是守護《憲法》的原則不被更改或錯解,以保護美國的立國之本和傳統價值恆久不變。具體做法體現在最高法院需確保聯邦或地方法院對案件的裁決,不能違背《憲法》的原則和條款。換言之,最高法院是守護美國《憲法》「不變質」的最後一道防線。

美國政治系統的另外兩個部門分別是立法機構,即國會,負責制定法律;以及行政機構,即總統及其政府班底,實踐和執行法律。

美國最高法院設有9位大法官,包括1位首席大法官和8位大法官,全部由總統任命並獲國會參議院批准通過。這9位大法官及所有聯邦法官的任期是終身制。

去年2月,美國高院保守派大法官斯卡利亞(Antonin Scalia)去世後,他的職位空缺成為美國司法界、乃至全國關注的焦點。由於大法官的終身任期,任何一位大法官都對美國立法及司法具有長久的影響力,所以美國人對大法官的人選就格外關注。一位保守派大法官與一位自由派大法官,對同一則《憲法》條款的解釋,可能差別巨大,從而對美國立法及未來類似案件的裁決,產生深遠的影響。

一名大法官人選從獲得總統提名,到最終獲國會批准,整個過程不亞於「過三關、斬六將」。

1. 千挑萬選 總統尋找候選人

美國總統在提名大法官人選時,都希望確信此人與自己擁有相同的意識形態或政治派別。一位自由派總統提名的法官,也一定是自由派成員。例如奧巴馬總統在2009年和2010年提名的索托馬約(Sonia Sotomayor)和卡根(Elena Kagan)兩位大法官,都是自由派法官。而保守派總統里根在1981年提名的前大法官奧康納(Sandra O’Connor),被認為是溫和的保守派代表。

目前被川普總統提名的戈薩奇也是保守派法官,並且普遍獲得跨黨派的法律界人士的支持。

2. 參院審議 步步驚心

大法官人選被總統提名後,將進入參議院司法委員會的審議程序。在這個階段,司法委員會將首先要求提名人回答一份問卷,以此瞭解他在解讀美國《憲法》和法律時的立場:堅守文本派(Originist)或是活躍靈活派(Active Liberty) 。前者通常堅持對《憲法》做出最原始的解釋,後者更容易依具體情況,以更靈活的方式對《憲法》做出解釋。

在完成答卷後,司法委員會將就提名人啟動任命聽證會,並做出投票。如果獲得通過,司法委員會將在全體(100名)參議員中,再對任命進行投票。如果投票超過半數,即達到51票的門檻,任命即獲得通過。

如果在參議院全體投票中,來自美國總統對手黨的議員,決定以阻撓議事(Filerbuster)的方式,拒絕投票,則參院對任命的投票將被拖延。之後如果再舉行投票,提名人需要獲得60票,才能達到通過任命的要求。

依目前的情形看,川普總統屬於共和黨,其對手黨是民主黨。如果民主黨參議員未來在投票中,決定採用阻撓議事,來延長對戈薩奇任命,則戈薩奇要在未來投票中,獲得60票,才能過關。

目前國會共和黨參議員為52人,民主黨參議員為48人。如果對戈薩奇的投票,達不到60票,共和黨還可以採用最後一步「險棋」來扭轉局勢——「核子手段」(Nuclear Option),以此廢除阻撓議事程序。其具體做法是由對參議院有控制權的共和黨議員,制定一項新的法律,推翻60票獲得任命通過的要求,將投票數量降至共和黨可控的水平,從而讓戈薩奇更容易達到獲通過的標準。由於「核子手段」的做法會影響所有未來對大法官提名人的任命程序和法律要求,並且還可以在民主黨控制參議院時,再次被更改,因此這樣的做法在美國國會十分罕見。至少在歷次對美國大法官的任命上,兩黨議員都未採用過。

3. 宣誓就職 掌握司法權威

當大法官提名人在參議院獲得批准通過後,此人將宣誓就職,成為新任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加入美國司法界最具權威的9人成員。

【內容節選自《美國政府》一書(American Government)】。

(責任編輯:任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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