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江澤民逼賈慶林棄妻 賈4次申請再婚皆遭拒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7年11月05日訊】中共原常委賈慶林是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的親信,早年即受江的「賞識」,因涉「遠華案」,江為了免遭殃,逼其離婚,而賈離婚後曾4次申請再婚,但每次申請均遭中央拒批,還被女方父母告到胡錦濤那裡去。

江澤民逼賈慶林扔老婆

據《人民報》披露,在江澤民沒下台時,已經擔任北京市委書記的原福建省委書記賈慶林和老婆林幼芳,已被外界舉報,牽涉稱為中共史上「第一大走私案」的遠華案。

2002年中共十六大,江澤民必須交出中共總書記和「國家主席」職位,為保護自己家族的貪腐,把親信大貪官賈慶林送進中共政治局常委會,為了能順利通過,江澤民勸他與老婆離婚,把罪責讓林幼芳一人承擔,保持自己「一身清白、兩袖清風」。

賈慶林沒有那樣做,他想最安全的辦法就是用退下換取不追究。於是他提出「還鄉」。被江拒絕。江說:你要下台了,我就完了。賈迫於壓力正式以書面形式,以健康為由,向中央政治局提出請辭,與妻子返回家鄉「休養」,江澤民再次以「沒商量」和加強「正面宣傳」來保賈過關。

2004年9月,中共十六大四中全會,江澤民被迫交出了中共軍委主席的職位,同年4月,江澤民再一次找賈慶林談話,說人一走茶就涼,以後有人要整賈,恐怕自己無能為力,所以為了保險起見,要求他與老婆離婚。

林幼芳大哭大鬧,拿頭頂著賈慶林的胸口說:「你在外面養出私孩子我都忍了,現在想把婊子娶回家,我這就死給你看!」

中共十七大前,政治局常委會確定有5個人退下,其中包括賈慶林,江澤民再一次找賈密談,讓他「以大局為重」,最終,賈和林幼芳簽了離婚協議,結束了長達40幾年的婚姻關係。

《澳洲日報》報導說,賈慶林離婚後,曾4次申請再婚,但每次申請均遭到中共拒批,江親自找談話,讓他掂量掂量公開再婚的後果。

第一次申請再婚

賈慶林第一次申請再婚,是海軍政治部文工團的少校藝術指導31歲,有消息稱,這位海政少校藝術指導員是宋祖英介紹給賈慶林的。

江澤民一聽,就立即讓曾慶紅去找賈慶林談話,但賈不聽,江又親自找他談,讓他掂量掂量公開再婚的後果,這就等於承認林幼芳有貪腐行為,也就變相承認,外界的報導都是真實的,這對於曾是福建省委書記的賈來說是自投羅網。賈堅持說等政治局的意見。很快政治局批示下來,否定了賈的再婚申請。

第二次申請再婚

2006年12月,賈慶林快卸職時,第二次申請再婚,這次是國防大學的優等生小蔣,畢業後分到全國政協擔任機要員,倆人每天抬頭不見低頭見。和第一次要求再婚相比,賈慶林又老了四歲,而女方卻少了兩歲,兩人相差37歲。這引起了小蔣父母的強烈反對。

比賈慶林年輕的小蔣父母也不是等閑之輩,都在中央軍委工作,父親是副軍級官員,母親是副師級官員。他們的準女婿不但與女兒年齡相仿,而且是國防大學的年青教授,倆人的結婚報告早已經打上去,單位已完成政審。

66歲的賈慶林這麼橫著一杠子掃過去,讓小蔣父母顔面掃地,為了女兒的婚事,他們告到軍委主席胡錦濤處,指控賈慶林破壞軍婚。

他們不但阻止女兒和賈慶林繼續來往,而且找到中共政協黨組反映情況,表示如果政協敢批准結婚,他們就一頭撞死在那兒。最後鬧到政治局,組織決定:不予批准。

第三次申請再婚

2008年秋,第三次申請再婚,這回的女方是曾在外交學院任教的中央外事辦外語翻譯劉副處長。兩人相差33歲。準備當年「十一」國慶回老家河北省泊頭舉辦婚禮,選擇的地點在河北省西柏坡原中共中央所在地。

就在賈慶林和準新娘籌備婚禮時,政治局常委會表態「不批准」,賈慶林一聽,要以健康因素提前在三中全會上請辭!

江澤民知道后,打電話給他說:「你瘋了?!沒有權力你就危險了。」賈慶林沮喪到了極點,他嘆氣道:「要早知道這樣,十六大前我就退休了。」 江大叫:「你怎麼蠢到這種程度!」

第四次申請再婚

2010年7月中旬,賈慶林向中央政治局提出,希望在退休前能再組織家庭,這次的準配偶是中央保健局的護士長沈某,原在305醫院任內科護士長。但是,最後中央依然沒有批准賈的再婚請求。

(記者李韻報導/責任編輯:古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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