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烏蘭察布前市長陶淑菊獲刑12年

【新唐人2018年02月02日訊】中共官媒週四報導,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前市長陶淑菊受賄罪,被判刑12年。曾在內蒙古官場任職多年的江派前常委劉雲山,被指是陶淑菊的靠山。

判決稱,陶淑菊在擔任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市委副書記、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與其丈夫接受他人請託,為商業公司承攬項目提供幫助,多次非法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2565萬餘元。

陶淑菊曾任內蒙古包頭市婦聯主席,2001年9月起,先後任赤峰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組織部部長、市委副書記,二連浩特市委書記;2011年3月起,任烏蘭察布市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2016年4月落馬。

據報,陶淑菊的靠山是曾任赤峰市委書記的江派前常委劉雲山。除了陶淑菊,與劉雲山有關聯的內蒙古落馬官員還有,赤峰市前政法委書記孟繁有、內蒙古前統戰部部長王素毅、烏蘭察布市委書記王學豐等。

另據《明慧網》報導,陶淑菊還積極追隨江氏集團,利用手中職權,肆意構陷法輪功,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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