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盜竊不嚴懲? 新法慣犯可判重罪

【新唐人2018年03月08日訊】近年來,許多洛縣華人社區,被增加的入室盜竊案等犯罪所困擾。外界推測,加州實行的47和57等縱容罪犯的法案,可能是原因之一,但一項新的提案,或許可以填補這個漏洞。

2014年通過的47號提案規定,所有涉案金額小於950美元的偷盜行為,一律歸類為輕罪。這意味著,警方抓到的嫌犯,除罰款外,可能得不到其它懲罰,只得釋放,因而導致慣犯的出現。

加州州眾議員周本立近日提及,2014到2016年間,犯罪案件快速增加。

加州州眾議員周本立:「犯罪案件總數上升了24%,在加州眾議院第49選區,財產犯罪增加了25%,暴力犯罪增加了23%。」

為此,周本立提出了AB3011法案,要求將連續盜竊、涉案金額累計超過950美元的罪犯,按照大宗盜竊案處理。

加州州眾議員周本立:「獨立且有關聯的小盜竊案件,無論是針對個人還是群體,將被累計看作是大宗盜竊案。」

加州法律規定,大宗盜竊案可以被判處重罪,最高可獲得三年監禁。周本立希望加大懲罰力度後,可以制止盜竊慣犯的惡習。

新唐人記者李子文、楊陽洛杉磯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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