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江西警方解釋新《警察法》引民眾恐慌

【新唐人2018年11月06日訊】江西上饒經濟開發區公安分局,日前,在微信公號解釋新《警察法》,聲稱根據新條文,警察無需理由就能查驗證件,甚至無需鳴槍示警就可以開槍,引發民眾恐慌。

最近,江西省上饒開發區公安分局的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了一篇有關「新《警察法》」的文章。聲稱,新法出臺後,「再跟警察索要執法證就會被強制傳喚甚至被拘留了」。

文章說,根據新《警察法》,警察檢查民眾的身分證不需要任何理由、任何解釋。如果民眾繼續跟警察索要執法證等,就可能被武力幹倒,再非常悽慘地被塞上車。

而如果有便衣突然闖進居民家中,可以不用出示搜查證,只要出示警察證就可以搜查,此時即使你懷疑對方是假警察,也要無條件、無藉口的配合,否則也可能被強制。

文章還提到,民眾喝酒前,一定要做好防範酒後失態的措施,否則新《警察法》第28條會將你像抓豬一樣捆起來並塞進籠子裡。

最引人關注的是,文章號稱,根據新《警察法》第31條規定,警察開槍,不再需要鳴槍示警了。此外,民眾拒絕向警察提供協助,辱罵警察者,警方可以拘留。

所謂「襲警」的門檻也降低了,如摘下警察的帽子,撣去警服上的灰塵等,都屬於襲警,襲警者將被判若干年的有期徒刑。而且「如果親朋好友在一旁幫你,也會和你一樣的牢底坐穿。」

大陸居民王小姐:「這明擺著就是土匪,不是警察,國外的警察是保護人民利益的,你這個就是剝奪人民的利益。要怎麼樣就是怎麼樣,就是我說了算,我說我是警察,我就是警察,我要怎麼樣你,我就要怎麼樣你。」

11月5號,上饒市開發區公安分局負責輿情的工作人員向媒體透露,這篇公號文章是轉載的,因為用詞不當,現在已經刪除。

有網友說,文字刪了!但能刪了心中那份態度嗎?還有人說,這個聽上去很恐怖,我們到底是生活在一個什麼時代。 

美國華府人權律師葉寧表示,制定一個法律,應該尋找權利、義務和責任三者之間的平衡,以及違反義務和責任後有什麼樣的處置。但是這個新《警察法》規定的全是警察的特權,完全無視對公民基本權利的尊重。

美國華府人權律師葉寧:「搜查公民住所,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事情,因為這個關乎到一般公民的隱私權,公民的住宅權等等,應該是受法律保護的,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對這個有規定,就是沒有經過檢察機關批准、人民法院批准,是不得搜查公民住所的。」

葉寧指出,這個新《警察法》是惡法中的惡法。

葉寧:「警察的權力太大,再加上中國的訴訟制度又不健全,訴訟法也不健全,這樣,老百姓,這個叫細思極恐,你仔細想起來就非常的恐慌。什麼開槍之前不需要示警,把使用槍械,使用致命性武器的門檻降得這麼低,就給警察的濫權創造了極大的空間。」

大陸居民王小姐表示,新《警察法》也會給壞人很多行惡的機會。

王小姐:「現在很多人他就是犯罪分子,買一套警服,然後做一張假證,他說他是警察,我要無條件的配合,然後他把我帶到什麼地方殺死我,那是不是等於就是說,我要去送死呢?這算甚麼國家,什麼法律啊!」

王小姐表示,以前中共政府至少還忽悠百姓,說中國是法治國家,中國人民是有法可依的,現在江西警方這樣解釋新《警察法》,就是明目張膽的告訴百姓,中國是沒有法律的,權就是法。她認為,這個國家已經完蛋了。

一名匿名的律師向《自由亞洲電臺》表示,這個新《警察法》已經宣布一段時間,甚至內部說已獲得通過。不過,報導說,全國人大的官網上,並沒有看見新版《警察法》被放行的消息。

採訪/陳漢 編輯/陳潔 後製/鐘元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