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陆国家赔偿法 被指“不赔偿”

【新唐人2016年02月11日讯】近年来,中国一些地方法院重审冤案和启动国家赔偿。日前,被舆论持续关注的内蒙古“呼格冤案”,和海南“陈满冤案”,获得了国家赔偿,或者被告知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不过,有评论指出,中国遍地是冤,申请国家赔偿并不容易。如果真要追责和赔偿,单单法轮功这一群体,都将是巨大的规模。

国家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力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美国之音》2月4号报导说,长时间以来国家赔偿被中共滥用、错用甚至搁置不用。对于中国庞大的冤案基数,能获得赔偿和追责的案件少之又少。

此前,《京华时报》曾刊文称,“国家赔偿法”渐渐变成了“国家不赔偿法”。

评论认为,中国司法不独立,司法已沦为行政机关打手,这些年来中国遍地冤假错案,申请国家赔偿并非易事。

中国问题独立评论员李善鉴:“中国这些年来,(中共)它所造成的这些冤案和冤案的严重性,如果是揭示出来的话,就包括在中国可能那些被冤枉的人,他们也很难去想像规模的巨大。”

中国问题独立评论员李善鉴认为,要是按照公平正义的角度来谈赔偿的话,规模是相当巨大的。而那些制造冤案的责任人、责任机构,他们也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极力压制。

李善鉴:“不讲以前啦,就说近些年来,整个国内对信仰法轮功的修炼人这种残酷的镇压迫害,在这里面被无辜投入监狱里面,被打伤的打残的,甚至无辜致死的这些人,数目可能是相当巨大的。”

中国资深法学专家赵远明:“中国历来是制造冤假错案,中共邪党是冤假错案一个根源,从建政以来,你看冤假错案一大堆,最后平反如何如何,实际上中共邪党是冤假错案最大的一个制造者。江泽民在任的十几年镇压法轮功,把中国的法制完全给破坏了。”

99年7月,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群体的迫害,持续至今。在他下达的“政治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下,无数人被关押、劳教、入狱,承受多种酷刑,甚至被活摘器官。

这场迫害使中共权力全面堕落,权贵们借机捞取金钱、利益,法官和检察官也变成了法律的破坏者,一些访民、维权人士也被扣上法轮功的帽子,遭到迫害。甚至法律的守护者——律师,也成了被迫害的对像,使得中国冤狱遍地。

2014年起,中国多地法院重审冤案和启动国家赔偿,日前被舆论持续关注的内蒙古“呼格案”,获得了国家赔偿。海南“陈满”案,主人翁陈满也被告知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涉“呼格案”的27人被追责。有人认为,这是中国法治建设的新起点。

不过,也有分析表示,如果当局真要建设法治中国,首先应抓捕迫害法轮功的首恶江泽民。

大陆“权利运动”组织发起人胡军:“就说法轮功这一块,江泽民还没被抓起来,江泽民领导政法系统的周永康,追究责任就应该送去审判,进行公开审判、逮捕,都没见动静,周永康造的冤假错案多了多啦,人命案把周永康打进地狱都无法挽回。”

《法轮大法明慧网》报导,这场迫害中,单是核实并报导出来的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就有三千九百多名,面对难以逃避的追责,中共采用威胁、绑架申诉人等手段,阻止家属申请国家赔偿。

河北省高院某位法官,就曾私下对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李志勤的辩护律师说:“李志勤案是该赔钱,但怕下面这事多了都找,不好办。”

采访编辑/李韵 后制/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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