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诸葛亮治蜀 道不拾遗 风化肃然

刘备白帝城托孤之后,诸葛亮以丞相身份辅佐蜀汉后主刘禅,主管军国大政。刘禅恪守父亲遗言,将蜀汉军政事务,无论大小都交给丞相诸葛亮裁决。诸葛亮对刘禅,也恪守他对刘备的承诺,确实做到“竭股肱之力,效忠贞之节,继之以死”。因此,蜀国得到大治。

益州之士思明君

刘备入蜀之前,该地由刘璋辖制。刘璋,字季玉,袭其父刘焉位而为益州牧。《三国志》说他“明断少”,“才非人雄,而居土乱世,负乘致寇,自然之理,其见夺取,非不幸也。”诸葛亮隆中对策即指出“刘璋暗弱,张鲁在北,民殷国富而不知存恤,智能之士思得明君。”

刘璋既没有充分的力量节制骄恣的诸将,也没有能力选拔或重用人才俊杰,他手下有才干的官员如张松、法正等皆策划迎接刘备入蜀,正如诸葛亮隆中对所说:“益州智能之士思得明君”。

刘备夺取益州之后,对刘璋的旧部安排深得人心。《三国志》记载:“董和、黄权、李严等本璋之所授用也,吴懿、费观等又璋之婚亲也,彭羕又璋之所排摈也,刘巴者宿昔之所忌恨也,皆处之显任,尽其器能。有志之士,无不竞劝。”

这就是说,过去无论是刘璋重用的人、亲近的人、被排斥的人,还是他所忌恨的人,刘备皆委以重任,人尽其才,有能力的人都受到鼓舞。这不仅缓和刘璋时期不能解决的矛盾,也使刘备在益州的根基更加牢固。

任用当地人才

诸葛亮执政后,对益州当地人才着意加以擢用。《三国志‧杜微传》记载:“建兴二年(224年),丞相亮领益州牧,选迎皆妙简旧德,以秦宓为别驾,五梁为功曹,微为主簿。”

秦宓字子敕,是广汉绵竹(今四川德阳北)人,比较有才学,善于口辩。杜微是一个年老耳聋的人,刘备定蜀以后,他闭门不出。诸葛亮执政后,任命杜微为益州主簿,杜微推辞,诸葛亮便派遣车辆去迎接杜微。二人见面后,诸葛亮连写两篇文章劝说杜微,希望杜微能够辅佐后主,因他年老耳聋,诸葛亮最后任命杜微为谏议大夫。

据《华阳国志》记载,刘备入蜀以后,比较重视荆楚故旧人马。但是,诸葛亮看到蜀汉政权要在益州站稳脚跟,必须选拔当地人才。

从《蜀志》各传的记载来看,益州当地人才如张裔、杨洪、马忠、王平、句扶、张翼、张嶷、李恢等都做到重要的职位,只是比丞相、大将军低一点而已,是以“西土咸服诸葛亮能尽时人之器用也”。蜀汉以益州一隅之地,能与曹魏相抗衡,其善于用人当为重要原因之一。

两汉以来,益州本地人才在政治上一直受歧视,诸葛亮诚意任用他们,他们自然乐于拥护诸葛亮。因此,诸葛亮连年北伐,向益州征兵要粮,未见有本地豪族反对,在军事前线,还得到他们的积极参加。

审势施政 德刑相济

成都武侯祠内有一副对联,悬挂在诸葛亮殿堂前正中,是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赵藩所书。联文是:“能攻心则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这是对治理蜀国过失的经验总结。

刘璋时代,对益州地方豪强无法控制,只好宽容放纵。诸葛亮认为,国家要治理好,首先必须依靠仁德感化和教育,同时辅以“定法度和明赏罚”。他在《治国》一文中说:“治国之政,其犹治家,治家者务立其本,本立则末正矣。”“故本者,经常之法,规矩之要。”

诸葛亮在《答法正书》中指出刘璋治理蜀地的缺点提到,益州历经刘焉、刘璋两代统治,刘璋生性暗弱,法令松弛,只做表面文章,做官的相互吹捧,不施德政,在百姓心目中也没有威严。益州豪强才敢于胡作非为,君臣之道才日渐陵替。所以必须法令严明,有善必赏,有恶必罚,荣恩并济,上下有节。

诸葛亮法令严明的政策,不仅限制了豪强,更能鼓励豪强,因此,蜀地在政治上呈现高度清明。

为了整顿吏治,纠正官场的腐败现象,诸葛亮命李严、法正、刘巴、伊籍等人,订出《蜀科》;并亲自制定检察官吏的守则。据《魏氏春秋》记载:“亮作《八务》、《七戒》、《六恐》、《五惧》,皆有条章,以训厉臣子。”

他在《教令》一文中明确表示:“教令为先,诛罚为后。”这就是说,治理国家先实施仁政教化,公布法律条文,让百官和百姓知道进退,明白什么可做,什么不可做,然后,才对触犯律令进行处罚,最终做到“不令而制”,“王道平平”,让人心服口服。

诸葛亮诛刘封、杀彭羕、斩马谡、黜寒敏、罢廖立,废李严等,不避皇亲国戚、亲随故旧、托孤重臣。而这些被处罚的人,其罪行或过失,都是言之凿凿,铁证如山。

如长水校尉廖立曾被诸葛亮视为能与庞统相提并论的“良才”,但后来,他因争名夺利和抽刀杀人,被流放汶山。可是,当廖立听到诸葛亮的死讯时,却难过得痛哭起来。

又如李严,他身为蜀汉重臣,与诸葛亮同为刘备临终前的托孤大臣,后改名李平,字正方。建兴九年(231年)春,诸葛亮发兵汉中,令李平督运粮草,时值淫雨,运粮误期,他写信要诸葛亮退兵,兵既退,他又怕承担责任,耍两面派手法,被诸葛亮当面揭穿,李平理屈词穷。为正军法,被贬庶民,流放梓潼郡。

罢黜李平之后,诸葛亮给时任中郎将参军的李平之子李丰写信,要他劝慰父亲,自省前过,只要一心为国仍有出路。建兴十二年,闻亮卒,李平知不可复出,忧愤而死。

东晋习凿齿《汉晋春秋》评价说:“昔管仲夺伯氏骈邑三百,没齿而无怨言,圣人以为难。诸葛亮之使廖立垂泣,李平致死,岂徒无怨言而已哉!夫水至平而邪者取法,镜至明而丑者无怒,水镜之所以能穷物而无怨者,以其无私也。水镜无私,犹以免谤,况大人君子怀乐生之心,流矜恕之德,法行于不可不用,刑加乎自犯之罪,爵之而非私,诛之而不怒,天下有不服者乎!诸葛亮于是可谓能用刑矣,自秦、汉以来未之有也。”

以身作则 道德典范

诸葛亮治蜀的成就与他能够以身作则也有关系。诸葛亮的道德品质与诸葛亮的智慧同样受到人们的尊重和景仰。

诸葛亮无论大小事都亲力亲为,据《魏氏春秋》记载:“诸葛公夙兴夜寐,罚二十以上,皆亲览焉”。《襄阳记》记载,诸葛亮的主簿杨颙表示,诸葛亮亲自校对簿书,热得终日流汗不止。

诸葛亮的家风自诸葛丰开始,就以“特立刚直”著名,诸葛亮自己也是一个视富贵如浮云的高尚之士。

建兴十二年(234年),诸葛亮统兵十万,进行第五次北伐。临行前,他向后主刘禅递上了一道奏表:“亮自表后主曰:‘今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至于臣在外任,无别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以负陛下。’”

诸葛亮的全部家产是薄田十五顷,其中包括种有八百棵桑树的桑田。按汉代一顷为一百亩计(每亩折合今亩为0.69亩),诸葛亮就拥有相当于今天一千多亩田产。

据《晋书食货志》记载,西晋初年对官员的占田数量有明文规定:“品第一者占五十顷,第二品四十五顷,第三品四十顷……第八品十五顷,第九品十顷”。由此可见,诸葛亮虽然官居一品,位极人臣,他的田产仅与八品小吏的占田数相当。

在诸葛亮看来,靠这些薄田桑树,家人勤力,足够子孙衣食;他本人在外率军作战,平日随身衣食都靠官俸开支,不会存非分之想和非分之欲。

诸葛亮申明,他在外任上“无别调度”,即没有利用带兵在外的“职务之便”巧立名目,另外征调收取财物,没有让公家为自己额外报销费用,没有授意或暗示别人给自己送钱送物。此外,他平生“不别治生,以长尺寸”,即从不另外私下经营产业,来增加一丝一毫的家庭私产,而且“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也就是说,他不让家中有多余的布帛,家外有多余的财产,哪怕是寸土寸金也不积聚。《资治通鉴鉴魏纪》说:“卒如其所言。”

诸葛亮作风公正,不受谄谀,虚心纳谏,“赏不遗远,罚不阿近,爵不可以无功取,刑不可以贵势免,此贤愚之所以佥忘其身者也。”

诸葛亮临殁遗表、遗嘱使人读后不禁肃然起敬:“伏愿陛下清心寡欲,约己爱民。”“亮遗命葬汉中定军山,因山为坟,土塚足容棺,敛以时服,不须器物。”

在诸葛亮的治理下,蜀汉政治比刘璋时代大有起色,也比同时的魏、吴两国更好。

吴臣张温使蜀回去以后,曾赞美蜀政。当时魏国有才智的大臣刘晔、贾诩也说诸葛亮善治国。陈寿在《诸葛亮传》中反复称颂诸葛亮治蜀的政绩,对魏、吴两国的国主却未有这样的称述。诸葛亮死后,蜀汉百姓对他的思念,几十年不曾稍减,陈寿、袁准都说民之思念孔明,如西周之民思念召公。可见诸葛亮受人歌颂,在当时已经达到如是高度。

诸葛亮治国很重视经济,大力扶植桑蚕业,因此,蜀锦成为中国著名的物产。左思《蜀都赋》称:“贝有山积,纤丽星繁。……百室离房,机杼相和。贝锦斐成,濯色江波。”就是对当时蜀锦生产的真实写照。诸葛亮认为:“今民贫国虚,决敌之资,唯仰锦耳。”

诸葛亮务农植谷“闭关息民”,无夺其时,唯薄赋敛。固定一千八百多人,维护都江堰。

诸葛亮还利用天然气,发展盐业,限制酿酒,提高冶炼技术,设置堰官、锦官、司金中郎将、典农校尉、盐府校尉。对国计民生关系重大的盐、铁实行专卖,使蜀汉政权出现“田畴辟、仓廪实,器械利,积蓄饶”的繁荣景象。

道不拾遗 强不侵弱 风化肃然

诸葛亮死后,蒋琬、费袆相继执政,“咸承诸葛之成规,因循而不革”。这就是说,蜀汉的政治制度,大多是诸葛亮制定下来的,并为后人所继承,没有更改。

陈寿认为,诸葛亮担任宰相,抚恤百姓,彰明礼仪法规,约束百官,权事制宜,诚心待人,公正无私。有善必赏,有恶必罚。最后得到百姓的敬畏和爱戴,即使刑法政令严厉,却没有人心生怨恨。诸葛孔明用心公平,劝戒明白,是堪比管仲、萧何的治国良才。

陈寿在《进诸葛亮集表》评价诸葛亮治蜀期间的政绩说,刘备死后,后主刘禅幼弱,“事无巨细,亮皆专之。于是外联东吴,内平南越,立法施度,整理戎旅,工械技巧,物究其极,科教严明,赏罚必信,无恶不惩,无善不显,至于吏不容奸,人怀自厉,道不拾遗,强不侵弱,风化肃然也!”@*

──转自《大纪元》

责任编辑:王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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