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冤狱后控告元凶 清华高材生再被冤判三年

【新唐人2016年07月28日讯】宽一寸,高一寸,长三至四寸,这样的小板凳看似普通,但坐上去用不了几天,臀部就会烂了。清华大学高材生李文经受七年冤狱、酷刑折磨后,近日因控告江泽民,再被天津市河西法院冤判三年。

据明慧网报导,48岁的李文是清华大学九一届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毕业时以机械系第一名的成绩享有保送直读博士的待遇,但李文放弃了,选择到天津玻壳厂工作。

1998年,李文开始修炼法轮功,他在工作中积极肯干,曾获多项技术发明专利及攻关奖,包括国家电子工业部的奖励证书,和国家九五计划攻关奖。

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后,2001年7月,李文夫妇因坚持信仰,被非法抓捕。李文被冤判七年,关押在天津监狱,遭受酷刑迫害。

在天津监狱,狱警为逼迫他所谓的“转化”,强制他坐小板凳。这种小板凳看似普通,实则为一种刑具。它宽一寸,高一寸,长三至四寸,人坐上去正卡在臀部上,用不了几天臀部就烂了。

在监狱迫害下,李文罹患胸膜炎,被迫长期服用药物,造成肝脏受损。但即使在这个期间,他所在的单位若出现技术问题解决不了,还要去监狱找他解决。

2015年5月1日,大陆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已遭受7年冤狱、酷刑折磨的李文,于2015年6月,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

然而,近3个月后,2015年7月30日,李文再次被绑架、抄家,批捕。

李文的辩护律师在检察院查阅案卷后指证:公诉人将李文控告江泽民的诉状放入案卷作为罪证,明显违反宪法。

2015年10月14日,李文的律师前往天津河西检察院递交了书面律师意见。此后,李文的案卷两次退回河西公安局进行所谓补充侦查。

12月中旬,河西公安分局再次罗列罪名,将所谓补充侦查卷递交河西检察院。律师为此提交了律师补充意见,希望撤案。

2016年3月28日,天津河西法院对李文非法庭审。律师在辩护中指出,天津河西公安分局国保支队,在没有举报人的情况下,未立案先审查,采取国家特务行为举证,属构陷入罪。而构陷的原由竟然是:李文依照法律,行使公民权利,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江泽民在宪法法律层面没有任何特殊的,只要内容属实,任何人都可以控告他。

律师还当庭正告:十多年来,上百位律师,上千场无罪辩护已从法律上讲清了这个法律真相——刑法三百条不适用于法轮功。所谓依法打压实际上完全是蓄意错用法条,枉法强加罪名,陷害法轮功(学员)。

律师还表示,这是整个中共政法系统非法打压的核心罪责。对法轮功无罪辩护十年后的今天,谁合法谁犯罪早已分明,当下庭辩的意义已不仅仅在于维护法轮功修炼者信仰的合法权利,而更为重要的是制止执法者继续参与共同犯罪,从而能够避免其在社会走向法制健全,回归正义的下一步, 站在审判台的被告席上。

律师更表示,即使今天宣判被告人李文有罪,但历史终将宣告他无罪。

责任编辑:任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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