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下发“精神病”新规 暗藏监狱犯罪惊人黑幕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02月27日讯】中共最高检下发新规,防止有疑犯利用“假冒精神病人”,来逃脱法律制裁,同时要杜绝有普通人“被精神病”,而受到强制治疗。而这一新规背后,暗藏中共各地黑监狱法教班等的惊人犯罪黑幕。

陆媒26日报导,中共最高检近日印发“检察院强制医疗决定程序监督工作规定”(下称《规定》),有关文件共列有23项规定,对公安机关办理强制医疗案件的侦查活动监督、强制医疗决定执行中,发现强制医疗决定的监督,及强制医疗决定的内部工作程序和司法权责等内容,作出详细规定。强制医疗决定程序的监督,由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

《规定》中指出,为提高监督及时发现“假精神病”和“被精神病”,要求检察院办理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案件,可以会见涉案病人,询问办案人员、鉴定人以及向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亲属等了解情况并鉴定,开展相关调查。

而中共这一最新《规定》背后,暗藏中共各地监狱中的惊人犯罪黑幕。

早在2015年初,中国“民生观察工作室”网站发布《2014年度中国“被精神病”年终报告》显示,中共《精神卫生法》实施一年多来,各地“被精神病”状况依然严重。

不仅如此,随着中共劳教制度的废止,中共除了广泛采取黑监狱法教班等,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权的方式外,也有加强通过“被精神病”来控制社会的迹象。

2014年,除了不少曾经“被精神病”的上访维权人士、异议人士,再次被关入了精神病院外,还出现了一些新的“被精神病”的案例,而“被精神病”现象明显增多。

报告分析,正常的公民“被精神病”,已经成为当局惯用的打压手段。制造“被精神病”的主体包括:公安、政府人员、街道办、村镇干部,以及驻京办成员。

报告总结,“被精神病”者不通过家属与本人签字同意,直接被绑架拘押,强制送入精神病院。

“被精神病”者被送医后,遭到捆绑、殴打、戴脚镣手铐、强迫吃药、打针、灌食、禁闭、不给放风、不给会见家人等等。他们要想出院,得经过维稳机构同意,同时还必须保证不再上访,不对外揭露在精神病院受到的虐待等等。

而中共治下的不同维稳机构包括精神病院、劳教所,监狱、公安局等等,对法轮功学员强行使用破坏性的药物的情况更甚。

早在2004年,“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所做的调查显示,从1999年中共镇压法轮功开始到2003年的5年间,就至少有1000多名精神正常的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关了进精神病院。

原北京三联书店编辑张琳就是其中之一。法轮功学员张琳在2000年10月至2001年3月,被当作精神病人拘禁在北京大学第六医院,159天里,每天都被强制服用治疗精神病症的碳酸锂。

张琳说:“吃了这个药以后,人会比较木,比较痴睡。锂是做电池的一种成分,本身是有毒性的。”

“追查国际”的调查显示,用精神病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例,遍布中国23个省市自治区,至少有上百所省、市、县、区的精神病院参与了迫害。

东北财经大学硕士毕业的法轮功学员李彬,也在2000年被关入过吉林四平精神病院。李彬说,“一个关了60多精神病人的地方,挺恐怖的,而且每天逼着吃药,如果不吃药就被绑在床上,大一瓶点滴,直到昏迷,一直昏迷,他们趁着你睡觉时,用一种电疗,强迫失去记忆。导致我出来后,失去记忆力很长时间。”

《法轮大法明慧网》也曾揭露,这些精神病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除了滥用精神药物,还有毒打和强奸。

报导说,19岁的女法轮功学员肖亦,被关进山西长治精神病院,3个晚上被轮奸14次,胸部和下体被强奸者用烟头烫出一个又一个疤,最后躺在床上不能动弹。

其他一些被关在这家精神病院的年轻漂亮的女法轮功学员,则在多次强奸、轮奸下,成了真的精神病患者。

2002年夏天,北京昌平精神病院曾经关押过一家三口,在身为法轮功学员的父母被折磨致死后,他们9岁的女儿还继续被关押在那里,每天晚上,这个9岁的小女孩都要被精神病院的三个打手轮奸。

据同时被关押在那里的吉林上访人士刘女士描述,女孩被摧残的惨叫声,撕心裂肺。

而被精神病院折磨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也绝不止这个可怜小女孩的父母。

《明慧网》报导说,江苏省无锡市法轮功学员戴礼娟,原是无锡第一副食品商店的劳动模范,只因坚持信仰,10多年来,多次被强迫送入精神病院折磨,直到2011年被折磨致死。

“追查国际”分析说,从迫害案例的数量及分布范围看,中共对法轮功学员滥用精神药物的迫害,是一个有计划的、自上而下系统实施的政策,目的是通过药物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

1999年起,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以各级机构“转化率”,作为奖惩指标,从而衍生出上百种酷刑与药物迫害,2015年5月至今,已有超过25万民众对江泽民提起刑事控告。

(记者李芸报导/责任编辑: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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