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强奸者重回课堂 VS 不“爱国”被退学

【新唐人2018年09月24日讯】最近,一名河南初中生强奸未成年少女,在检察机关介入下可以重回校园,而另一名在湖南就读的大一新生,却因在网上发表不满中共洗脑教育和军训等言论,被校方退学。两者对比让法律界人士直呼看不懂!

16岁的河南鲁山初中生小赵,因强奸17岁女孩小花,最近被鲁山检察院批捕。后来在检察官介入下,双方家长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小赵家长赔偿8万元后,小赵得以取保候审,并在在开学时重回课堂。小赵母亲还给检察院送来了锦旗。

而网民“贵州省省草王英俊”,9月11号开始在微博上发帖称:“军训到底有什么用,都大学了还想着给我洗脑。”“作为当代大学生,不能被恶臭爱国教育和集体主义束缚”等,被网友举报。

20号警方表示已介入调查。

22号,湖南城市学院发布通报指,该校土木院新生王栋在网络发布“辱国言论”,取消其入学资格。

该通报还称,坚决反对损害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行。

中共司法机关对这两起事件的处理,引起外界强烈反弹。

中国公民记者周曙光:“强奸或者杀人都可以尽快念书,而不‘爱国’的就没有书读,所以形成鲜明的对比,可见(不)‘爱国’上升到比强奸、比杀人还恶劣的地步,所以这个社会有一些变态了。”

刘晓原律师对比这两起事件,表示看不懂!

微信公众号“金口娱言”也发文表示:“这届法律看不懂!所谓的和解制造恶劣的标杆,给全社会释放一个花钱买罪的高度可能性,让全社会的女生处在潜在的不安中。可尽管法律界人士于法有据,鲁山检察院依然我行我素。更离谱的是,小赵家人还给鲁山检察院送来锦旗,鲁山检察院居然欣然接受,真应了那句话:‘一个真敢送,一个真敢收。’而‘坚持立德树人’的湖南城市学院,直接断送了小王进一步受教育的机会。”

有网友说:“强奸案和解还有给权力招租打广告的味道,只要钱到位,刑事案件我都能给你和解成无罪。”

还有网友怒斥:“这强奸的不是17岁少女,而是中国法律!摆在检察官面前的那两摞钱,让人感觉坐在国徽下面的不是检察官,而是一个不懂法的老鸨……”

纽约大学访问学者、原中国人权律师滕彪:“在中国它的法律就完全是一种儿戏。像这个强奸这完全是要公诉的,不能私下调解,就完全不能私了的事情。也就是显示出权力的一种随意,然后因言获罪的事情也是屡屡发生。”

对于其中原因,有人认为,一个侵害的是民众利益,另一个则威胁到特权阶层,强奸犯有钱有背景,不“爱国”没钱没背景。

有网友质问,难道“强奸是爱党爱国的表现?”有网友答:“怎么不是哪,你看多少优秀共产党员嫖宿幼女,那当然就是爱党爱国。”“只要爱党国,强奸杀人都无罪。”

还有不少人感叹:“言论无罪,这样能取消别人的学籍和受教育的机会?”“红线怎么那么多?到处是红线。”

周曙光:“我感觉共产党再次掀起了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形态,文革又来了。对意识形态的控制一直是共产党坚持的事情,所以它不允许大家公开的表达。我觉得在整个社会的氛围里面,理性正在逐步倒退,非理性正在扩张,这对整个社会来说是一个开倒车的走向。”

滕彪:“在中国这种对比说明中共的法律完全是一种工具式的利用,对它有好处的时候它就拿来利用。对它没好处的时候它就甩在一边,有时是明目张胆的违反法律。”

有网友点评中共:“邪教之所以邪,是因为在打着正义的旗号干坏事。”

也有网友认为这位大一新生“没说错”,“这样没有灵魂的大学,不去反倒是好事!”“难得没被洗脑的00后,争取出国拿政治庇护”。

采访/陈汉 编辑/王子琦 后制/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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