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示食品原料原产地 专家指应考量国际反应

(中央社记者吕志翔台北二十八日电)受到中国毒奶粉风波的冲击,部分台湾人士主张,未来食品原料也须标示生产地及原产地;国际贸易专家表示,这个想法与做法的立意良好,但在执行面上须考量是否能被世界各国接受。

  据报导,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拟推动修改食品卫生管理法及商品标示法,规范食品原料须标明生产地和原产地,希望能于三十日的立法院程序委员会中排入议程。

  贸易专家们指出,目前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原产地协定”只规定“产品”须标示原产地,但对原料则没有要求;台湾推动原料须标明生产地及原产地,将一体适用于进口的外国食品及本地产品,势将增加食品制造商及进口商的负担。

  他们表示,台湾当然可以“自我宣布”对食品标示采行新的规定,但实施前,仍必须通告所有WTO 会员国;主要食品出口国可能不接受这种规定,甚至会认为它构成“非贸易障碍”;如台湾坚持实施,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状况:

  食品公司为了维持台湾市场,接受新规定;认为台湾市场太小,没有必要针对出口台湾的产品,实施新的标示,而放弃出口到台湾;或是诉诸WTO, 透过协商谈判,甚至贸易争端解决,要求台湾改变做法。

  在全球化之下,一个产品的生产过程可能涉及好几个国家,“Made in…”的原产地标示本身已经非常复杂,如再要求原料也标示生产地及原产地,可能更为繁琐。

  一位专家指出,如要求高科技产品的原料也标示原产地,在技术上几乎不可行;食品可能较为单纯,但与现行WTO 规范还是有很大的差距,台湾必须考量会员国的反应。

至于是否可能针对有食品安全顾虑的出口地区产品实施较严格的规定,贸易专家表示,在WTO 的“非歧视性原则”下,任何一项贸易规定不但必须适用所有的会员国,甚至国内产品的待遇也不能有差异。

他表示,在中国大陆不断发生出口黑心食品事件后,为保护消费者的安全与权益,加强管制食品安全已是大势所趋,任何想法与具体做法都有研究、评估的空间,以制定出最周延、妥善的政策与规定。

行政院卫生署官员表示,卫生署也打算修改食品卫生管理法,推动市售食品的原料产地标示;初期可能先从几个主要成分的产地标示做起,相关修法工作将在当前危机落幕后,加速进行。

立法院国民党团副书记长吕学樟则质疑,如果把规定订得更繁杂,造成不便,将影响经济发展。因此,他建议,政府应针对来自有争议产地的产品,严格把关检验,让民众可以吃得安心。

民进党团干事长赖清德表示,业者可能会觉得麻烦,但把所有的原料产地清楚标出,让民众选择,也方便业者做生意。他指出,党团会建请社会公正单位,推动“China Free(绝不含中国制品)”认证,即使成本比较高,但为了食品安全考量,相信民众仍会乐于选购。9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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