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華爾街七千億美元金融紓困案要點

(中央社華盛頓三日法新電)美國國會今天通過空前的七千億美元紓困案,挽救搖搖欲墜的金融業。以下是紓困案要點:

●拯救問題金融機構

  -紓困案將分階段推行,首先將授權財政部立即購買達兩千五百億美元的「不良資產」。若總統要求,金額可增至三千五百億美元。

  -紓困案賦予國會否決超過購買金額限制的權力,並制定七千億美元的最高上限。

  -納稅人可獲得紓困案受益企業的股份,在市場情勢改善,或參與企業贖回部份資產時,增加公眾獲利的可能性。

  -出售政府名下資產的最終獲利將用以抵消聯邦債,其中部份獲利將撥給聯邦政府住宅主管機構。

  -若購入資產的出售所得未能在五年內完全抵銷紓困案的支出,差額將由接受紓困案的金融機構彌補。

  -紓困案要求財政部長與外國金融主管機構及外國中央銀行協調,建立類似紓困方案。

●限制企業高層薪資與獎金

  -財政部擁有接受紓困案企業的資產期間,遭解僱或離職的企業執行長及主管,不受「黃金降落傘」保護。

  -針對鼓勵被視為不必要的風險,限制執行長的獎金和其他報酬。

  -若企業的預期獲利不實或不準確,收回根據這項預期頒發的獎金。

●紓困案執行監管

  -財政部執行紓困案將受委員會監督,成員包括聯邦準備理事會主席、財政部長與華爾街主管機關證券管理委員會主席。

  -紓困案要求國會監察機構國會稽核處派員進駐財政部,監督法案執行過程並稽核帳目。

●保護房屋所有人

  -賦予政府重新協商房貸的權力,舒緩面臨法拍屋主的壓力。

●誘因

  -紓困案初版遭受保守派共和黨議員及部份民主黨議員反對,為了克服阻力,法案最終版納入數項內容,包括擴及中產階級家庭與部分企業的一千五百億美元減稅措施,以及數項新的支出計畫。

  -增訂版法案並將聯邦政府存款保險額度由十萬美元提高至二十五萬美元,以保障儲戶的存款,避免引發擠兌風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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