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院駁回停止羈押陳水扁的要求

[新唐人11月26日訊]台灣高等法院星期三以不符合法律程序的理由,駁回了前總統陳水扁的律師代為提出的停止羈押的要求。与此同時陳水扁家人則在檢方要求下,同意把海外的兩千多万美元匯回台灣。法院駁回抗告的理由是陳水扁本人沒有簽名或按指印,因此不符合法律上的抗告程序。

目前仍被關押的陳水扁在絕食抗議十五天后,已少量服用米水,健康指數也在正常值邊緣,并且沒有服藥。 陳水扁曾通過律師要求檢方讓他循民進党嘉義縣長陳明文在被收押期間面見妻子模式,會見他的妻子吳淑珍与前副總統呂秀蓮,但這項要求未獲檢察官同意。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