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大秋:我們為甚麼用生命反抗強拆?

2008年12月20日早晨我一家人登上屋頂手拿農藥抱必死之心抗擊強拆,我們為甚麼被逼上絕路!?

下面為大家介紹一下事情全部過程:我是北京市豐臺區岳各莊252號產權人,現本戶實際居住七人,在冊戶口五人,三個家庭結構。除母親翟均一人有477元退休費外,其餘六人均無工作,現在哥哥吳文華,妹妹吳淑雲,都患有腎病長期靠藥物治療,因無工作,無醫療保險看病只能自己負擔,一家人靠出租房屋維持生活和所有開銷。

我們所住岳各莊252號院落是幾代人留給我們的祖業產,我們現有宅基地面積450平米,建筑面積305平米,房屋22間。 屬四環內東側岳各莊市場北邊,地段繁華,在岳各莊地區農民住房面積最大,岳各莊的拆遷建設,他畢竟也是城市建設的一部分。

如能改善了老百姓的住房環境和條件,我們不但歡迎,更應該支持和理解,但是,對於那些拆遷當中不合理的安置,我們有權利提出自己的申辯理由,不能任人宰割,我們是為了生存靠自己的雙手蓋 的房子,沒給政府添過麻煩,這事情還要從我們接到第一份評估報告單說起,其內容是:宅基地面積被評估為225.17平米,建筑面積為116.04平米,評估款為552285元.第二次評估報告內容為:宅基地面積425.88,建筑面積291.60,評估款為。第三次評估報告內容為:宅基地面積425.88平米,建筑面積291.60平米,評估款為1407399元。第四次評估報告內容為:宅基地面積450.34平米,建筑面積305.65平米,評估款為1466428元。

以上收到的四次評估單都蓋有北京市天潤評估公司公章,四次評估員名字都是陳向東和王運紅,在聽證會上我們當場質詢王運紅為甚麼第一份評估單嚴重與事實不符,她局然理直氣壯的回答說她是在院外目測的!!目測能算評估嗎?

在場的有裁決科科長張霞,村安置辦的張建國,拆遷員楊世一,京大崑崙開發商的一位女同 志,鄉里的一位公正代表,聽證會的主持人,他們看著這出鬧劇發生無言以對!!我們問他們“四次評估以哪次為準?如果以第一次為準是否只拆我們一半院子?” 我們又說“既然區建委認為只給我最後一次評估款146萬元已經讓我們能夠比現在更好的生活我們就把146萬交給區建委來安置我們今後生活!”我們又提出“你們讓我們拿2001年政策的評估款來買2008年 的住房在坐的誰能辦到?我認為只能在阿富汗買到!”張霞說“這是政策決定的不是你我定的!”因為我們選擇的是純貨幣補償並多次強調評估款外應該給我們補償款。楊世一說只談評估款沒有補償款。

聽證會後只有鄉政府和法制辦走過一次形式談話京大崑崙開發商與村安置辦互相推脫均說他們無權做主在評估款外補償,目的 就是讓我們回遷!岳各莊老百姓簽了兩年回遷協議至今到五年了還未上樓,等到我們再回遷是哪一年,誰又能保證呢?他們的協議是制約老百姓的對他們根本沒用! 那些陰謀製造者謊稱本戶要求1500萬就是為了給我們推上程序走裁決強拆!要編此理由,歪曲事實,究竟想達到甚麼目的?既然要開聽證會,走程序,讓老百姓說話,就不要走形式。從50萬元到140萬元這中間就差了90萬元。評估單位的結果還能讓人信服嗎?

拆遷補償款的多少是依據評估報告而定,依據都不確定,我們老百姓的利益又談何保證呢?現 在北京市到處都在搞拆遷,只給評估款沒有補嚐款的我們沒聽說過,我們為了配合拆遷又主動做出了讓步,提出產權調換的方案,在同等位置上找一處不低於同等面 積的宅基地,我們的要求合情合理,又符合政策。我們一家人沒有收入,只能依靠養房為生。我們要求過分嗎?對於我們最基本合理的要求大隊從不給與配合。

就目前來說,岳各莊拆遷適用的是87號文。而87號 文就是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至於岳各莊大隊自己制定的回遷政策相對於我們來說不合適因為這個政策只適用於人多房少的村民,而我們是人少房多,既然我們有權 選擇,我們為甚麼就必須按你們的要求選擇回遷呢?這就是雙方沒能達成一致的過程。

以上這些在開聽證會時,我們說得非常清楚,法制辦談話時的我們再次講明觀點。再次提出產權調換。我們在積極配合,對方不但沒有誠意,反而告訴我們程序好容易走到現在,不太好談了,建委裁決書所述內容顛倒黑白,純屬一派胡言,以 本戶要求1500萬為由純屬無稽之談,目的很明確就是把我推上程序好裁決。這裡談拆遷的手法,就是如果你家房子小,人口多,就告訴你我們拆的是房子的面積﹔如果你家房子多,人員少,就告訴我們安置的是人﹔還告訴我們房子多就是吃虧。

目前我們多次交談後,除了評估140萬元還能再給50萬元,我們能接受嗎?我們收到最後一份評估報告的時間是2008年5月9日。我們收到的建委裁決書是2008年6月30日。短短一個多月建委做的不是工作,純粹是幫兇。2008年10月28日我們在建委開了聽證會,2008年12月4日我們接到豐臺區人民政府的責令強制拆遷決定書,岳各莊拆遷為甚麼這樣難?他們是不是違規違法?他們在打著舊村改造佔地綠化的幌子進行商業開發活動違規違法欺壓百姓。這就是我們用生命抗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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