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保留國貨條款 唯需遵守國際協議

【新唐人2009年2月5日訊】(中央社華盛頓4日綜合外電報導)國參議院今天深夜拒絕刪除龐大振興經濟法案中的「買美國貨」條款,不過同意稍稍修正,要求此項條款實施時,須「符合美國在國際協議之下的責任」。

參院以65票對31票,否決共和黨參議員馬侃(JohnMcCain)所提的修正案。馬侃提議,在近9000億元的振興經濟方案中,刪除這項具爭議性的限制條款。

馬侃在投票前警告:「如果我們制定這種法案,我們面臨其他國家類似的貿易保護主義──從『買歐洲貨』到『買日本貨』等等,只是時間問題。」

馬侃警告,保有這個條款,將讓美國總統歐巴馬2月19日出訪加拿大、進行首度國外訪問的旅程蒙羞。加拿大是美國最大貿易夥伴。

歐巴馬已尖銳地批評這項限制條款,而民主黨幕僚私下表示,廢除這個條款的最佳時機,將是當參議院與眾議院的領袖代表舉行會談、調解雙方所提的對立方案之際。

支持這項方案的核心成員,主要是遭到重創的民主黨州,他們說,這將確保振興經濟的錢不會跑到國外去。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