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魚季 蘭嶼海域實施漁船管制

【新唐人2009年3月9日訊】(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9日電)又到了捕飛魚的季節,蘭嶼沿岸3浬海域內僅開放無動力漁船筏捕飛魚,10噸以上漁船禁止在6浬內海域捕飛魚;同時雅美族開始禁止捕捉珊瑚魚類。

蘭嶼各村落的招魚祭陸續結束,雅美人也收起釣竿和魚槍,不再捕捉珊瑚魚類和底棲魚;現在是飛魚的季節,只能捕捉飛魚和鮪魚等洄游性魚類。

洄游性的飛魚已經進入蘭嶼的海域,雅美族人陸續出海捕飛魚,從現在開始至10月底長達半年的時間都是飛魚季,10月過後,所有的飛魚乾就必須吃完,結束飛魚季。

為了保護蘭嶼漁業資源和尊重雅美文化,台東縣政府公告每年的2月1日至7月31日,除無動力漁船筏外,其他船筏禁止於蘭嶼沿岸3浬海域內捕魚;另外,10噸以上漁船禁止於6浬內採捕飛魚,10噸以下漁船捕飛魚時不得使用類似水上摩托車等高速水上載具驅趕飛魚。

其次,使用扒網、焚寄網及棒受網等燈火漁船禁止於蘭嶼沿岸6浬海域內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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