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國汀律師: 論中共暴政 (上集)

【新唐人2009年8月9日訊】今天我的談話主題是由一位網友很可能是五毛黨徒給引起的。他在閱讀了我一篇文章“論推翻中共專制暴政的合法性”後提出了一些質疑。就這個問題,我談談我的看法。

中共政權為甚麼說它是一個暴政?實際上,我寫道:中共政權是一個極權暴政﹔是一個流氓暴政﹔是一個專制暴政。極權的、專制的、流氓的,這三個定語修飾“暴政”。那麼甚麼是暴政?有關這個問題,有各種各樣的說法。

暴政從文義上看,所謂“暴”就是殘暴﹔“政”是指政權或政府。“暴”和“政”連用,就是殘暴的政權或殘暴的政府,也稱做暴政。從哲學這個角度來看,甚麼是暴政?眾多人類思想大家,哲學家早已給暴政下了很多定義。我在辦理清水君顛覆國家政權案中,特意把這些人類思想大哲關於暴政定義都提供給了法官參考。這裡我把它歸納一下,有如下幾種定義:

第一,把異見當作罪惡的政府,是最暴虐的政府。因為每個人對自己的思想有不可剝奪的權利。

第二,控制思想的政府,它必定是暴虐的政府。

第三,自由判斷的權利越受限制,我們離人類的天性越遠,因此政府就變得越來越暴虐。

第四,暴政是行使越權的,任何人沒有權利行使的權力。

第五,統治者無論有怎樣的正當資格,如果不以法律,而以它們的意志為準則,如果它們的命令和行動不是以保護人民的財產,而滿足它們自己的野心、私忿、貪慾和其他任何不正當的情意為目地,那就是暴政。

第六,暴政本身是盲目的,因為它容不得知識淵博的人民,禁止議論政府的活動,禁止教育人民,這就是管理制度有缺陷的無可爭議的證據。

第七,暴政在一切時代都是自由的敵人。它總是殘暴的、殘酷的迫害那些以自己的著作或演說,就一些最重要的社會的問題,公眾的問題,啟迪本國同胞的人,只有卑鄙齷齪的人才害怕真理。

第八,暴政是以暴力為依據的非正義的行為。

第九,暴君甚至對思想也總是力圖實施暴政。凡與其思想不同者,均被視為不能有生存權利的叛亂份子,專制君主厭惡任何自由思想,而且會以怒不可遏的與以扑滅。

第十,絕對權力是荒謬的。專制的暴政和無政府主義一樣,不能稱之為政體。專制君主和暴君是強盜,是土匪,是篡位者。

第十一,利用暴政剝奪人們最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無疑是建立暴政和篡奪權利,而這樣的政權,已經不算是政府,只能算是濫用權力,只能算是搶劫作亂。

第十二,當人們優柔寡斷,漫不經心,聽任事件滯留或者是惡習的橫行,在國家中就會到處建立起某種冷酷無情的暴政來。暴君統治下的庶民,除了忍耐和懶惰,恐怖同時並存的一些有用的奴隸品質以外,別無其他德性。

我剛才列舉的十三種說法,是人類歷史上的大哲學家、大思想家關於甚麼是暴政,以及暴政的十三種表現。其中哲學家赫爾巴赫對暴政進行的概括,最為經典。他將暴政概括為:

凡是力圖滿足私慾,而不遵守自然法和不關心社會利益的政治﹔凡是利用人民為了自身安全而委託給政府的權力,來奴役人民的政治﹔凡是用不法手段,主宰人民的生命、財產、人身和自由的政治﹔凡是毫無理由迫使人民流血和浪費人民財產的政治﹔凡是抹殺人類良心,強迫人們服從自己的宗教、觀點、成見和偏見的政治﹔凡是統治者在本身利益需要時,就採取強制手段,使法律失效,使人民受摧殘的政治﹔凡是違反人民意願,而力圖統治人民的政治就是暴政。我剛才提到的就是從哲學這個角度來看,甚麼是暴政的一些權威的說法。

第三從法律上來看,甚麼是暴政。從法律上看,凡是不遵守法律的國家,凡是不遵守法治的國家,凡是一個國家中法律充滿了惡法的國家,這樣的政權就是暴政。所以從上述三方面考察,中共政權都是貨真價實的暴政。

有個匿名五毛黨徒叫“失望”說:“你寫的亂七八糟,即使在文革時期也屬於鄉鎮一級的水平(指我的“論推翻中共專制暴政合法性”),看問題不能用一根筋,而用多維來看問題才是正確的”。然後他按赫爾巴赫的定義提了九個問題,要我回答。我非常歡迎“失望五毛黨”的質疑。他等於幫助我細化中共政權為甚麼是暴政的理由與依據。這裡我就根據這位“失望”的五毛的九個問題作個解答:

首先,“中共是在滿足私慾嗎”?這位“失望”五毛要麼是裝瘋賣傻,要麼確實被中共長期洗腦成了白痴或者腦癱,所以他才會提出如此不值得一駁的幼稚問題。當然我這樣說可能太絕對,也許他真的是被中共長期洗腦毒害的中學生,或是大學生,甚至是留學生。今天趁著我的第173個“反極權專制暴政,爭自由人權民主,絕食爭權抗暴民權運動日”來做一個答復。同時我也竭誠歡迎聽眾朋友們,對我的任何論點提出批評、質疑。

中共是否力圖滿足它的私慾?這本來應當屬於無須論證的,眾所周知的常識。我認為中共不但為了滿足私慾,而且是胡作非為極端自私自利的犯罪利益集團。

中共蠻橫無理堅持六十年一黨獨裁專制,強制壟斷中國全部政治權力。而獨裁壟斷政治權力的目地,就是為了壟斷任何社會中最稀有的資源—-政治權力,這就是中共力圖滿足私慾的證據。因為政治權力本質上是一種極其稀有的資源,在任何國家,任何社會,任何集團都無權獨裁、獨佔屬於全體社會成員共有的政治權力。但是中共盜國竊政60年來,獨裁壟斷了從中央到地方所有的政治權力,從未舉行過任何一次合法的選舉,這是無可爭議的鐵的事實。

我本人是一個大學法律專業的畢業生,在大陸執業二十一年,連我都從來沒有投過票,因為沒有任何機會投票、選舉,更何況一般的人?!事實上直到今天,中共的所謂選舉,仍然停留在村一級。而鄉村,從秦始皇時代一直到清朝政府末期,中國的鄉村是完全自治的。

因為當時的行政體制是兩分法:就是中央政權的行政權力,僅到縣一級為止,縣以下全都是鄉紳自治。中共實際上目前連腐敗無能清末政府都遠遠不如,這一事實本身足以證明,中共是一個極端自私自利的強盜匪幫!

第二,“中共是不是不遵守自然法”?中共始終奉行馬克思“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表現”的強盜法理,這是中共不遵守自然法的鐵證。因為自然法實質上是萬法之母,任何違背自然法原理的階級意志,均可能是不公不義的惡法。因而都是短命的。“惡法”非法,國民沒有義務遵守惡法。

自然法表現為公正、公平、公道和正義,而中共有關政治權力方面的法律,實質上全部是違反自然法原理的。具體而言,比如勞教的法律制度﹔有關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有關顛覆國家政權以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法條﹔有關國家秘密的相關法條,全部都是違反自然法的,極度不公、不義的惡法。

此外關於新聞出版,網絡管理,以及其他眾多的法律同樣是惡法。因為中共暴政下,根本不存在能夠代表真實民意的立法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實質上僅僅是中共用來欺騙愚弄國人的擺設和花瓶。人大代表的選舉,幾乎全部由中共流氓一黨操控。此種強暴民意的所謂立法者,它制定的所謂法律,本質上只能是惡法。因為它反映的僅是中共流氓的意志,違背自然法精神且不反映人民的意志。

從時間上來看也是一以貫之,從1949年到今天,中共的立法機構,從來沒有制定任何一部公平、公正、公道、正義,符合自然法的法律。在1979年以前,甚至中共國根本沒有法律,它是用紅頭文件,用毛語錄來統治國家,所以說這是不折不扣不遵守自然法的表現。

第三,“中共是否不關心社會利益”?不關心社會公共利益的政權,顯然是一個暴政。我認為中共從未真正關心過社會公共利益,它所關心的乃是如何維護一黨專政的特權。即便1979年以來所謂改革開放,它的拐腳發展經濟政策,也絕不是為了社會公共利益,而是為了避免中共政權因為喪失合法性,因為國民經濟面臨崩潰,中共政權搖搖慾墜,害怕被中國人給拋棄,所以它匆匆忙忙推出了鄧小平“瞎貓摸論”經濟發展政策。

而此種極度不公不義的拐腳經濟發展政策,則是以嚴重污染環境,摧毀中國生態平衡,剝奪中國人子孫後代的生存條件為巨大代價的殺雞取卵式的政策。今天佔人口僅百分之零點四的中國人,居然占有全中國財富的百分之七十以上。其中的百分之九十是中共高干家族子女。充份證明中共關心的是如何滿足特權犯罪利益集團的利益,而根本不顧中國社會公共利益。

第四,“中共政權是如何利用人民為了自身的安全,而委託給政府的權力來奴役人民的”?這方面的證據多如牛毛。中共自從盜國竊政以來,從未停止濫用權力奴役中國人民。從1950年到1953年的“鎮壓反革命運動”,至少濫殺無辜的二百多萬原國民黨軍政、文教人員。

1951年強行推行的知識份子思想改造運動,實質上閹割了中國知識份子的自由精神和靈魂。1957年的反右運動,將近四百萬人打成右派和中右份子。當時敢言的知識份子都被打入了地獄。徹底閹割了不光是知識份子的靈魂,而且閹割了全體中國人的靈魂和自由精神。

正因為如此,隨後的人民公社、大躍進、大煉鋼鐵,這種荒唐至極的運動,才能夠暢行無阻。因為從此以後沒有任何人敢公開異議。直接導致近四千萬中國農民被活活餓死!“文化大革命”則是全面徹底毀滅中華傳統文化和道德。在北京市區,北京大興縣,湖南道縣,分別發生了大規模有組織有計劃屠殺地、富、反、壞、右,及其子女親屬的滅絕人性的事件,都是在中共當局操控下進行的。

廣西在文革期間發生了活吃三千多地、富、反、壞、右等階級敵人的慘無人道的事件。活活吃掉了三千多人!鄭義先先的《紅色紀念碑》對這一史實有非常詳盡的論證。這種吃人事件也是在中共政權的縱容放任下發生的。中國人整體道德的淪喪,始自反右運動,到文革時登峰造極。

再舉反右運動中被中共暴政殘殺無辜大學生的典型例證。民間認為反右運動中,中國人沒有爭民主,爭自由,其實不是這麼回事。反右運動中,凡是堅決與中共決裂的知識份子,文革中全部被槍斃,我手頭的資料至少有近100餘位右派大學生和教師死於中共暴政槍下。只有向中共投降的人,才有活命的可能。

其中最典型的第一個是林昭,林昭在1957年是北大的一個非常優秀的學生,被打成右派。1960年因為參加編撰《星火》雜誌,被中共羅織“反革命集團罪”判 20年徒刑。1968年又被非法加刑,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被槍決的當天,公安居然向她的母親,索要五毛錢的子彈費!這是一個非常典型的事例。

張元春、瀋原、任大雄均是北大的學生和老師,都是在1957年因為翻譯赫曉夫關於斯大林的秘密報告被打成右派。在1970年均被槍殺。因為他們在獄中堅持研究正宗的馬克思主義,而被中共槍殺!

四川大學一個名叫馮元春的右派學生,甚至比林昭更堅定、更勇敢、更徹底。她的覺悟比林昭還更早,她遭受中共暴政的迫害,也比林昭更厲害,在1957年就被以“現行反革命罪”逮捕並判刑二十年,然後1968年被槍殺於南充監獄。

除了剛才提到的比較有名的右派學生、右派老師外,我手中的材料,至少有一百餘位右派學生、右派老師在1957年被打成右派,然後在1970年一打三反運動中,都被槍斃。

此外有一個名叫劉亞輝的上海工人,極可能是反抗文革第一人。1957年他是個工人而被打成右派,1966年文革爆發,他第一個向中共中央文革小組數十所大學連續發了四十封公開信,批判文化大革命,結果被“上海市革命委員會”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由反右運動和文革期間暴露出來的事實,足以證明中共是一個暴政。說明中共暴政貨真價實。也說明中國文人、中國的知識份子當中,確實有不少真正英雄好漢。這些英勇犧牲的男男女女,他們都是無畏中共專制暴政的暴虐,勇敢地站出來批判挑戰中共。但是因為中共專制暴政實在太殘暴,不但將他們精神、肉體消滅,而且把他們的事跡掩蓋的嚴嚴實實。

我今天不論證它是個流氓暴政,只論證它是個暴政。那麼文化大革命又是怎麼一回事呢?文化大革命,現在的國內知識份子,居然還有人論證說毛澤東發動文革的目的是要趕超“美國的憲政”,而且這個人是國內相當有名的一個知識份子。

毛澤東發動文革,實質上就是利用人民的權力,來奴役人民的一個經典案例。因為毛澤東本質上,是個有濃厚流氓性的無知狂妄的農民。中共建政後,它主導了一系列政治經濟運動,比如三面紅旗、人民公社、大煉鋼鐵,這些荒謬絕倫的運動都是毛澤東主導的。而這些政治運動導致的直接後果,就是活活餓死了中國四千萬農民!國民經濟則被毛搞得一踏糊塗。

由於這些愚蠢的運動造成的巨大災難,使得毛澤東在黨內外的地位與聲望日益下降。與此同時,劉少奇、鄧小平的地位聲望上升。毛澤東也被迫讓出國家主席的職位,毛澤東至高無上的權力被劉少奇和鄧小平逐漸架空,這才是毛氏發動文革的根本的原因,旨在奪回被劉少奇、鄧小平架空的權力,這才是毛澤東發動文革動機和目的。

毛澤東是一個權力欲望特別大的人,它不顧一切、處心積慮的準備了好幾年來發動文化大革命。其目的,就是要打倒劉少奇、鄧小平這一班掌控黨、政、軍實權的人物,把權力全部奪回來。它用了“文化大革命”、“反修、防修”、“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名義,來實施它的奪權計劃。

這種奪權計劃不是一天兩天內突發奇想,實際上從1962年開始,毛就在做大量的軍事、政治、經濟等各方面的準備,包括提出“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實際上都是在反擊劉少奇、鄧小平,所以才會有這麼多荒唐致極的政治運動。

毛澤東的文革,對中國和中國人民摧殘得最厲害的是它把中國幾千年曆經無數戰火,仍然保留完好的中華大地無數極寶貴的歷史文物,文化典籍給摧毀一空,把中華傳統道德、傳統文化,中華文明幾乎給摧毀得喪失殆盡。它造成的巨大文化的損失、巨大財產損失,根本無法用金錢來衡量。它對中國人的精神、心靈、道德的摧殘更是慘不堪言。所以說毛澤東是一個貨真價實的禍國殃民的魔頭,根本不是所謂“偉人”。

而剛才我提到的那位知識份子,居然還說毛澤東是中國五百年一遇的“偉人”。中國的知識份子,很多人的腦袋裡是一團漿糊,才會糊塗到這種地步。文化大革命登峰造及,最顯著的標誌就是“一打三反運動”,全中國有一百多萬人被中共當局羅織“反革命罪”逮捕、判刑、監禁、流放、槍決。有案可查的至少數千人被槍殺。

我當年在大陸讀到的一個文革期間的秘密文件,提到文革期間,全中國被以反革命罪判刑的人數共有七十幾萬,其中近三十萬人被槍決,但具體被槍殺者的姓名只有待中共暴政跨臺後才可能從歷史檔案中披露。但至少數千人被中共以反革命罪槍決則是鐵的事實。

這些所謂反革命是甚麼概念呢?就是他們比如喊了一句“反動口”號,或者在私人信件中寫了不滿意毛澤東,或林彪之類的話,或在私人日記中批判中共政權,他們就是反革命,就可以被槍決。因為中共中央在1966年頒布了一個條例,叫做“公安六條”,其中第二條規定:“凡是污蔑毛主席、林彪副主席”的人都構成反革命罪。而根據該“公安六條”構成反革命罪的最高刑期是死刑。所以事實上,中共當局將大量的這種反對毛澤東、反對共產黨、反對所謂社會主義的知識份子判處死刑。因為它們特別害怕人民了解真相,害怕人民的覺醒,把反對共產黨的人當作頭號敵人,這就是為甚麼它們槍殺了這麼多人的原因。

但是這些知識份子做了甚麼事呢?不過是口頭喊了句口號,或者在私人信件或私人日記中言及對中共政權的不滿而已,有的則是在朋友之間的私下交流中流露過對共產黨、對所謂社會主義的不滿,及組織馬克思學習小組之類的,這些人,很大的一批人被中共槍決。這是個甚麼樣的政權?這是貨真價實的暴政!

我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來對比,就知道它的殘暴到甚麼程度。納粹的希特勒時代,也有一個類似法律規定:“凡是侮辱元首者,可以判處兩個星期的監禁”,對照毛澤東時代的“公安六條”,凡是污蔑毛澤東及林彪者皆構成反革命罪,反革命罪則可以判死刑。兩相對照,希特勒是個魔頭,殺人魔王,希特勒納粹政權以日爾曼人優越論作為理論基礎,屠殺了六百多萬猶太人﹔而毛澤東以階級鬥爭理論,屠殺了何止六百萬?!1949年以後,毛共匪幫屠殺了近三千萬人,加上被它活活餓死的近四千萬人,加在一起將近八千萬人死於非命。同樣屬於侮辱、污蔑元首,希特勒時代僅是判兩個星期的監禁﹔而毛澤東時代可以把人給槍斃了。僅此一點,足以證實中共政權是個極端殘酷的暴政!

第五,“中共是不是用不法的手段主宰人民的生命財產和人身的自由”?我舉幾個例子,第一,中共的土改,搶奪、搶劫了無數的地主、富農,全中國不下五十萬地主被屠殺﹔隨後的公私合營,搶劫了中國的工商業資本家,美其名曰叫做“贖買政策”即用資本家自己的財產分二十年提取利息,然後就把資本家原有的工商業產權全部剝奪一空,這就是中共的所謂公私合營政策。

然後三大改造運動,其中包括知識份子思想改造運動,徹底閹割了中國知識份子的精神和靈魂﹔三反五反運動﹔接下來反胡風、反胡適整風運動,又把黨內的知識份子給修理了一番﹔光反胡風運動就有兩千多人被捕,七十二人被判刑,被逼自殺十幾人。反右運動更是徹底閹割了全體中國人自由精神和靈魂。

像人民公社、大躍進,大煉鋼鐵嚴重的毀滅了中國無數的綠水青山。極度無知的毛澤東頭腦一熱就要在三年超英趕美,瘋狂的大煉鋼鐵。家家戶戶,甚至把禍、碗、瓢、杓都給煉成了廢鐵。燃料除了煤炭之外,大量就來自原始森林。 1958年,中共匪幫統治下的中國,全國到處瘋狂砍樹,很多青山綠水毀於一旦。保留了數千年的青山綠水,就是被極端無知的流氓中共匪幫給毀掉的。一打三反運動,中共槍殺了數十萬的政治思想犯。而六四天安門屠城,中共公然用坦克和機槍,屠殺了至少三千名和平請願要求自由民主的大學生和市民。

1999 年的鎮壓法輪功運動,僅僅是酷刑致死一項,至少已有三千二百名學員被中共屠殺,更不用說被關進精神病院,或是被非法勞教、非法判刑的人,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活體盜賣法輪功學員人體器官,這種最殘暴的人類歷史上最新類型罪刑,就是江胡匪幫的最新罪孽。剛才提到這些事實,難道還不足於證明它是不法主宰人民的生命、財產、人生和自由嗎?

另值一提的是,中共政權直到1979年以後才制定刑法、民法通則、民訴法、刑訴法、行政訴訟法等基本法,而在此之前的中共國是沒有法律的。毛澤東曾自豪地對外國記者說:“我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也就是說在毛澤東時代,不是用法律來治理國家,而是用中共中央的紅頭文件和毛語錄,等朝令夕改隨時變化的一點都不規範的東西統治國家。

我看過不少文革期間的判決書,首先都是毛語錄,在日常生活中到處都是毛最高指示,這種荒唐至極的現象,當代中學生、大學生、留學生幾乎都一無所知。毛澤東時代全體國人幾乎都被毛澤東迫害成了政治精神分裂症患者。

當今在胡錦濤匪黨的控制下,中共專制暴政實際上演變成一種純屬靠公安、國安特務,對中國人民實行無孔不入的精神肉身控制的,特務統治下的警察社會,警察國家。每個在大陸生活的人,只要敢於發表異議,敢於對中共表示不滿, 一定會立刻體會到這種恐怖現實。

我本人自2003年6月份開始,在成為鄭恩寵的辯護律師後,就受到中共的電話,手機監聽、家中和辦公室的電話全部被監聽。而鄭恩寵律師早在2001年開始就被長期監控、監聽。當今中國所有的人權律師,他們的電話、手機、家中和辦公室的電話全部都被監聽。

因為中共想通過監控恐嚇人權律師,查找任何把柄,以便迫害人權律師。對於敢言正義新聞記者,網絡博客的作家,中共一律採取這種流氓手段威脅利誘。

在中國,除非你對社會不公不義不聞不問,麻木不仁,埋頭賺錢,那麼你可能不會受到中共的威脅搔擾。但是任何有思想獨立意志的人,任何關心國家前途與命運的人,任何正義之士,一定會受到中共這種非常下流手段的控制。我剛才提及的例證,足巳證明,中共不擇手段濫用不法的手段,控制中國人的生命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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