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無理遣返港人 沒收回鄉證

【新唐人2009年10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吳雪兒香港報導)前中共官員賈甲於10月22日返回北京,在北京機場入境時被拘押在北京出入境邊防檢察總站,至今渺無音訊。事隔4天,香港天安門母親運動成員劉家儀於10月26日在北京機場過關時,亦遭邊防公安攔阻及扣留,扣留期間,劉被阻止與外界聯繫,並被沒收回鄉證,最後被遣返回港。今年已被第二度拒絕入境的劉家儀表示,中共政權是濫用《國家安全條例》對香港人秋後算賬。她打算聯絡其他被沒收回鄉證人士,採取法律行動要求中共發還回鄉證。

26日中午約12時,劉家儀抵達北京國際機場,過關時被入境當局指其證件有問題,並把她帶到一間房間等候。其後一名自稱邊防公安人員指她觸犯了《國家安全條例》及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拒絕她入境,並沒收她的回鄉證。

劉家儀對公安拒絕她入境的說詞表示不滿,要求致電有關當局了解原因,但該邊防公安人員欲搶走她手機,並對她說:“你不走,我們就強行帶走你!”

被無理扣留7個小時後,當天晚上7時,劉家儀被公安帶上返港航班遭遣返回香港。

劉家儀是香港永久居民, 2000年天安門母親運動成立後,仍在北京大學唸書的她已經不定期的幫忙派傳單等工作。 2004年畢業後,她成為天安門母親運動的固定成員。她有感自從於2003年參加“七一遊行”後,入境中國已經有明顯的不同,同是過境的一群人中,唯獨對她有特別多的查詢,如查問她回去做什麼、住在哪裡等,但以前從未被拒絕入境或被扣查。

5月曾遭即時遣返

今年5月31日,劉家儀在廣州入境時,邊防公安以同樣理由,指她觸犯了《國家安全條例》,危害國家安全,從事國家及政府不允許的活動,拒絕其入境,並遭即時遣返。

今年兩次到中國,卻兩度被拒入境,劉家儀指當局並未有說明拒絕她入境的原因,但她推論,這可能與她在香港從事天安門母親運動的活動,並呼籲當局人道對待天安門母親有關。另外,她認為亦與今年是敏感年有關:“今年有很多特別日子的周年,過去我一定都能順利回去,而今年則出了問題,嚴重出了問題!5月你可以說是近六四,10月都屬於國慶(國殤)日,是否因為是60週年而不讓異見人士入境,我真的不知道。”

亂用濫用法律治人

被拒入境,劉家儀感到對中共政權很失望:“一直以來,我對中國這塊土地,對中國人民,對中國的政權我是分得開的,愛國不等於愛黨!中國政府(中共政權)一直強調以法治國,但其實法律是被亂用、濫用,說我犯了國家安全條例,我人都未入境,從飛機過關,我沒從事什麼活動!”

她續說:“近期陸續有(港)人被拒入境,你說是以法治國,我們有合法證明文件,不可以推敲我會做什麼,又提出不了我已經做了些什麼,然後給我一條罪名,說不讓我入境。這是一個法治的問題,也是一個人權的問題。一個公民應該可以自由進出自己的國家,否則就是剝奪了我的基本人權,我不覺得中國政府(中共政權)在人權和法治上有任何進步,反而是倒退。”

打壓恐嚇民間團體

劉家儀認為,中共政權的做法是一種恐嚇:“過往,大家好像都會好明白,做支聯會就一定不能入境,我並不是公職人員、立法會議員,也不是支聯會成員,天安門母親的訴求是在人道方面,我可以看到中國政府(中共政權)已經超出了以前的範圍,進一步對其它的民間團體有所打壓。我不知道這是不是殺雞儆猴。很明顯,你不知道做了些什麼,它就會不喜歡,就可能採取一些行動,讓你會有所顧忌。”

劉家儀指自己的回鄉證已被沒收,但事件對於其它經常回大陸的人士來說,是一種白色恐怖。

對於賈甲事件,劉家儀說,自己被扣查時,要求與外界聯絡卻遭拒絕:“完全不給我與外界聯絡,一直帶到我上飛機為止,我覺得挺恐怖(賈甲的遭遇),完全失了踪,又沒有聯絡家人6天!”

人權表現不斷倒退

她認為中共政權完全表現不了是一個在進步中的政府,說自己在人權方面在進步中,簽了兩個國際公約,但它完全做不到,尤其是繼續打壓良心犯、政治犯等,中共是越做越嚴格,越來越打壓得厲害:“我覺得回家是一個公民的基本權利,你不應該剝奪人家回家的權利。即使一些異見份子到了外國又回去,那是名正言順回家,他家在哪裡?就是我們拿回鄉證的,我們也覺得自己是回家的,那個都是我們的國家。這麼基本的權利也不給,中國政府(中共政權)是很離譜的!”

天安門母親運動要求:
1、中央政府應清楚交代拒絕香港人入境及沒收其回鄉證原因;
2、特區政府必須正視問題的嚴重性,主動協助市民,並與中央政府交涉;
3、中國已簽署《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因此,中國政府應立即發還回鄉證,恢復他們的回鄉權利。特區政府亦應捍衛香港人的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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