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雷曼苦主集體報案促徹查事件

【新唐人2010年4月17日訊】香港雷曼苦主大聯盟星期二發起集體報案行動,要求警方依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07條,對參與售賣雷曼相關產品的各銀行進行徹底調查。

星期二下午,逾百名雷曼苦主敲鑼打鼓,高喊口號,遊行到警察總部。部份還沒有就購買雷曼相關產品蒙受損失向警方報案的人士,以集體報案的方式,敦促警方加快查案步伐,徹查事件真相。已經報了案的苦主也追問警方查案的進展。

雷曼苦主大聯盟核心成員葉女士:“我們已經抗爭了19個月了,我們要求要徹查真相,因為我們曾經報過案,但是到現在都沒有回覆。警察已經用107 “證券大法”拘捕了3個中國銀行的職員,所以我們希望他們去調查真相,這個是犯刑事罪的,因為他們欺詐我們。”

警方要求集體報案的苦主分批進入警署大樓備案。雷曼苦主大聯盟負責人陳先生表示,目前已知有200至300名雷曼苦主已向警方報案。

雷曼苦主大聯盟負責人陳先生:“比如星債啊、精明債券、其它雷曼的產品,其實有十幾種,其它的是沒有和解的,有兩萬多人得不到公平或者集體解決。”

另一方面,立法會調查雷曼迷債小組,將會相繼傳召渣打銀行、花旗銀行、荷蘭銀行、大新銀行及中國銀行出席研訊。星展銀行在下週一和週五出席立法會聽證會。

新唐人記者辛玲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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