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尿褲廣告不實 罰10萬

【新唐人2011年1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謝君蔚台北26日電)公平會委員會議今天決議,勝達興公司銷售「添寧成人紙尿褲 (夜用型)」,於廣告宣稱產品具「3倍吸收力」,商品品質虛偽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說,台灣勝達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在「添寧成人紙尿褲 (夜用型)」廣告中,宣稱「3倍吸收力」、「1片抵3片」,給人這項產品吸收力是其他品牌3倍的印象。

公平會調查發現,勝達興公司所提供瑞典商SCA衛生用品公司內部實驗室測試報告中,只對這項產品與單一商品比較。另外勝達興公司也坦承測試結果並未達3倍。

公平會表示,勝達興公司的商品品質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要求勝達興自處分書送達次日起,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處10萬元罰鍰。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