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付費下載 3千元內免稅

【新唐人2011年5月4日訊】(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 4日電)財政部今天表示,消費者若在國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外國網站,付費下載音樂、線上遊戲或軟體,單筆交易金額在新台幣3000元以下,免繳納營業稅,且追溯至4月1日生效。

財政部賦稅署將於6日發布解釋令,明定外國的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有銷售勞務者,同一筆勞務交易應給付報酬總額在3000元以下者,免繳納營業稅。

官員說明,勞務指的是無形商品,上述解釋令適用對象以網上銷售遊戲、軟體或音樂下載居多。

官員指出,過去無論銷售金額多寡都要課稅,但配合營業稅法修正,追溯自4月1日起,同一筆交易在3000元以下者免營業稅,3000元以上課5%營業稅。要注意的是,即使分期付款的每期金額低於3000元,只要總額超過3000元,仍要課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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