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共特務變臉 從「政保」到「國保」

【新唐人2011年8月11日訊】(接前文《610、維穩辦、國保等迫害機構更多黑幕(二)》)

9、中共邪黨專門打擊異己的“國保”

在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和各種異見人士、良心犯的報導中,“國保”一詞頻頻出現。 “國保”指的是“國內安全保衛”部門的警察。在公安部稱“國內安全保衛總局”(簡稱“國保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公安廳稱“國保總隊”,在地級市公安局稱“國保支隊”,在縣級市公安局稱“國保大隊”。少數省市名稱有差異。省、直轄市的“國內安全保衛處”在編制上屬於二級局,所以有的名稱也是“國保局”或者“國保分局”,比如上海市就叫“國保局”。

下面我們說說“國保”的來歷 。中共邪黨在1949年奪取政權以後,最先的政權實際上是軍管會。軍管會的功能就是部隊直接就派人留下來,然後成立軍事管制委員會。這個軍管會在一開始的時候代理政府職能,當時最主要的職能,就是鎮壓“反革命”,鎮壓國民黨的留守人員。隨著中共邪黨政權的初步建立,軍管會中的治安機構也改名為各地的公安廳。在中央政府裡,則設立了公安部。

原軍管會中肅清“敵特分子”及內部保衛的任務,成為公安部設立以後的主要任務,就是所謂“敵情偵察”,叫“敵偵”,後來改為叫“政治保衛”,也就是“政保”,都是放在所有部門的第一個,在公安部裡叫“一局”,也就是政保局,在公安廳就叫“一處”,也就是政保處,到了區縣級,就叫“一科”,也就是政保科。政保內部又分為負責國內安全和國外安全的。 1983年,中共決定設立國家安全部,政保負責國外的部份就和中央調查部合併,組成了國家安全部。但是,各地的公安廳(局)仍然保留著原政保處的建制,留下來的這部份人,數量已經不多了,不過仍然是放在第一個部門。

因此我們可以看出,中共“政保”的功能就是打擊所謂的“階級敵人”,其實是維護其邪惡暴政。據北京市原政保科長鍾桂春先生介紹說,在中共大搞“政治運動”的時代,作為打擊“階級敵人”的“政保”這種職業是很吃香的,很受中共邪黨的重視,地位也很高。但是,隨著改革開放,發展經濟成為主流,政保的地位就沒有以前那麼強了。加上隨著安全局地位的提升,和各種公安門類的發展,公安的政保就淡化了,就不是很重要了。有人就提出來,要把公安政保這塊砍掉,把它合併到國家安全局去。如果合併過去,待遇、地位都會下降,所以政保的人就死死的想保住政保這塊牌子。如果要保住它的地位、保住這塊牌子,就要搞出案子,整出很硬的案子,來說明其存在的必要。所以,政保的人就天天在尋找這樣的機遇,尋找保住政保這塊牌子的機遇。於是,它就要無事生非,故意製造一些事端,就要在民眾中尋找所謂的敵人、製造所謂的非法組織,製造所謂的誰要推翻政府、顛覆政權的這些“大案”。 1999年江澤民開始迫害法輪功之前,公安部門對法輪功煉功群眾的騷擾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發生的。在政保系統中,它從1996年就開始參與對法輪功出版物的暗中調查、收繳、罰款,之後是監聽、跟踪,派特務混入煉功群眾中刺探“情報”,為製造敵人、為鎮壓尋找藉口。

到1999年江澤民把法輪功作為中共的“頭號敵人”來血腥迫害的時候,中共邪黨政保的邪惡作用就開始大量發揮起來了,對中共邪黨的重要性又顯出來了。據知情人說,如果不是迫害法輪功,“政保”(所謂的“一局”“一處”“一科”)可能已經被取消了。為了通過迫害法輪功撈取政治資本,擅於整人的“政保”毫無良知,在迫害法輪功時也特別賣命。討得當權者歡心後,“政保”一改這些年在註重經濟發展中被冷落的處境,開始活躍起來,“招兵買馬”添置先進設備,系統地對全國法輪功學員進行跟踪、電話監聽、綁架、抄家、刑訊逼供和為勞教、判刑收集編撰所謂的“證據”。

大概在2000-2001年,為了迷惑人,中共把“政保”改名叫“國內安全保衛”,就是現在叫的“國保”。國保內設機構一般有機動偵察、反顛覆、反×教(其實中共才是害人的邪教)等部份。國保是中共邪黨在國內鎮壓監控政治異議人士、維權人士、特別是法輪功學員的主要機關,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主要暴力工具之一。

中國維權律師江天勇認為:“從公開的法律來說,現在國保所做的一切都沒有法律依據,也是違法的”;“國保們現在所作的這一切是從公安部到省,到市三級聯動的管控系統,他們不是為服務民眾,名義上是保護國家安全,但實際上完全是為一個政黨服務。”

為中共邪黨服務的國保在行動中常採取突擊、秘密的方式,不遵循通常的法律程序,不出示證件,隨意恐嚇辱罵,限制人身自由,無理毆打、跟踪、綁架、逼供等,國保警察一般著便衣,不穿制服,是典型的“特務”行當。

有人說,中國國家安全局相當於美國的中央情報局(CIA),而國保則類似美國的聯邦調查局(FBI),這是完全不符合事實的。國保與FBI針對對像不同,服務對像不同,打擊的過程不同,可謂二者根本沒有多少可比性。國保是為中共服務的,打擊的是中共樹立的敵人,中共不等於中國。中共的公檢法司都是在政法委的一黨領導下,完全沒有司法獨立,甚至搞聯合執法,與其他民主國家的調查機構根本沒有可比性。

10、公安內部的“610國保”

據“追查國際”資料顯示,2000年底或2001年初,中共邪黨頭目江澤民在一次會議上提出原610的運行效果不理想,國家安全廳、公安廳、各地公安局要直接設立“610辦公室”。 2001年,中共邪黨公安部發出迫害法輪功的通知(公政治[2001]157號)。自此,公安系統內部也設立了自己的“610辦公室”,對外又叫“防範和處理×教犯罪工作處”(法輪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中共才是害人的邪教),屬國內安全保衛處(局)管轄,也有單獨設立或與國內安全保衛處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的。 “國內安全保衛總隊”的總隊長或副總隊長往往兼任省、直轄市公安廳(局)的“610辦公室”主任。比如,原北京市國內安全保衛總隊總隊長張憲林兼任北京市公安局“610辦公室”主任,原四川省公安廳國內安全保衛總隊副總隊長李克力兼任四川省公安廳“610辦公室”主任。

公安部二十六局

公安部一局原來負責迫害法輪功有關的問題,後來隨著中共邪黨迫害的步步升級,將這部份單獨分出來成立二十六局,所謂的“反×教局”(即“ 610辦公室”,中共叫囂反邪教,而其實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專門迫害法輪功。現任中共河北省政法委書記、原北京市公安局國保總隊總隊長張越於2003年11月出任公安部二十六局局長。一般來說,公安部的分工是關注國內問題,但近年來在法輪功問題上也向國外派遣特工、發展人員、收集情報、干擾破壞。他們一般不和領事館的情報系統、軍情系統、國安系統聯繫,而是單獨向二十六局或其下屬部門直接匯報。

11、發展秘密力量進行特務統治

前面提到中共邪黨以“維穩”為藉口,再次發動群眾戰爭(即發動一部份群眾鬥另一部份群眾),實行人盯人,實行高壓暴政。過去中共靠高壓和洗腦欺騙,現在靠金錢刺激。國保警察是中共“維穩”環節鏈中的直接暴力機器和打手,中共的“維穩”網絡當然也是“國保”利用來監視民眾的眼線。值得一提的就是,中共邪黨的“維穩辦”和國保還特別重視發展秘密力量。

“南方周末”在“臨時工撐起中國維穩體系:發動群眾參與戰爭”一文中把中共發展的所謂“治安志願者”稱為臨時工,因為這些所謂的志願者基本都是要領取報酬的。報導說,一份材料顯示,這些領取報酬的“治安志願者”由“四支力量”組成:社區、村莊巡邏力量,街頭路面流動協防力量,場所部位治安守望力量,以及隱蔽力量。前三種力量,包括退休人員、城鄉低保人員、出租車司機、城管隊員、環衛工人、送奶工、抄表員、物業保安、報刊亭業主等各色人等。第四種力量則非常神秘,中共的文件描述是“為我所用,能夠爬高鑽深、提供深層次、內幕性、前瞻性信息”。

浙江省紹興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政委楊光偉在一篇所謂走群眾路線的文章中陳述,要不斷強化邪黨“秘密力量”的物建,打破原來以灰色為主的源體框架(也就是低收入階層),運用經濟手段和感情培養相結合的方式,建立一批文化層次高,活動能力強的為國保工作服務的新型秘密力量,提出“不論具體崗位,人人都要物建秘密力量”的工作要求。

安徽司法廳長孫建新早在2001年3月就有一個在全省國保工作會議上的講話。長長的發言稿通篇都在講如何迫害法輪功。對於秘密力量對邪黨重要性,更是上升到所謂“法寶”的程度。還說省、市、縣公安機關都要物建和培養一批能深入內部或貼靠目標開展偵察、掌握控制重要陣地,活動範圍大、應變能力強的“尖子”特情。當然,一切都是要用錢來收買的。孫建新還聲稱要有步驟地開展對秘密力量的考核和培訓,完善秘密力量奬勵機制。

中共邪黨是一個非法的政權,是一個與民為敵的暴政。為維護其獨裁統治,竭力發展其特務系統。

12、中共邪黨“610辦+ 國保”:罪惡遠遠大於蓋世太保

無法無天的“610辦公室”常常讓人想起納粹的蓋世太保。納粹的蓋世太保實際上是納粹的秘密警察。國保跟納粹的秘密警察相比較,它的性質,它打擊的對像以及運作方式都是非常接近的。

“蓋世太保”這個詞,是外語翻譯的一個經典範例。 “太保”的中文意思就是鄉村里的大流氓,“蓋世太保”就等於“世界級的大流氓”。蓋世,給人以強大,專橫的感覺,而太保,則是一個地位和身份的象徵,兩者結合在一起,既忠實於原來的發音,又能充份體現“國家秘密警察”這個群體在歷史上給人留下的印象。

納粹當局規定,蓋世太保的行動不必經司法部門批准和復審,法院不得乾涉,只要警察是在執行領袖的意志,它的行動就是合法的。蓋世太保的權力來自“新的世界觀,不需要特別的法律根據”。 1937年,司法部宣布放棄對蓋世太保虐待被審訊者和囚犯的行為進行起訴的權力。同年12月,內政部長下令,將運用“預防性拘留”的權力授予蓋世太保,於是成千上萬的猶太人、抵抗戰士等都未經法律程序就被蓋世太保投入集中營。這一切都會讓人想起中共國保的做法。

蓋世太保還只是警察範圍,而德國還沒有一套凌駕於公檢法司之上的領導小組。 “610辦公室”作為一個中共邪黨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從中共中央到地方的各級黨委,包括公安系統內部,很多企業廠礦和大專院校,都有“610辦公室”。 “610辦公室”又由中共邪黨各級政法委領頭,政法委又控制著各地的公檢法司。那麼,相對於蓋世太保來說,“610辦公室+ 國保”的作惡程度就遠遠超過蓋世太保了。而且蓋世太保基本上是秘密做事,而中共的國保卻能在公檢法司的幌子之下,披上法律的外衣,對世人就有更大的迷惑性,對社會的破壞也就更陰險毒辣。

中共邪黨的罪惡遠大於德國納粹。中共邪黨的整個一套體系(包括被其操縱用來迫害民眾的一些打著“政府”旗號的部門)都是非法的。 “610”、“維穩辦”、“國保”等機構是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和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直接犯罪工具,本文所提供的是這些犯罪機構在中共邪黨整個犯罪系統中的一些背景資料。就如同納粹罪犯一直被追查一樣,“610”、“維穩辦”、“國保”中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不法人員的罪惡都會在不久的將來被清算,惡人必將受到法律的製裁和天理的懲罰。

──轉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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