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救六條人命卻遭冤獄被害致死

【新唐人2011年8月21日訊】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的潘本余曾在危險中捨己救了六條人命,但因為不放棄修煉法輪功,遭到了中共當局的多次關押和酷刑折磨,不久前離世。

1997年,潘本余開始修煉法輪功,精神面貌大為改善。有一次,潘本余在家後面的火車道口,發現有兩個騎自行車的孩子摔倒在鐵道上,立即衝上去把他們和自行車拖離鐵路,而自己的衣服卻被疾馳而來的火車刮破。潘本余還不顧個人安危,先後在嫩江裡救過四名溺水的人。一名得救的人感激不盡,要求他留下姓名,潘本余說:不用謝,能見死不救嗎?
  
自中共當局開始打壓法輪功後,潘本余先後被兩次勞教、兩次判刑。
  
1999年和2000年,潘本余被分別關押在齊齊哈爾市碾子山勞教所和富裕勞教所,在寒冷的冬天,警察用冰冷的自來水向他身上噴,長達一個多小時,導致他渾身抽搐。昏死過去後,警察還往他身上澆開水。
   
2001年,潘本余被綁架到富裕看守所,目睹了兩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警察為了掩蓋真相,把他判刑四年關押在北安監獄。潘本余雙手被鎖在地環上,囚禁在小號中長達七十多天,導致他尿血、吐血,手腕和雙臂潰爛。
    
2006年,潘本余被綁架到齊齊哈爾市第一看守所,被警察毒打致心、肝、腎臟衰竭,出現生命危險。
 
2007年,當局將潘本余判刑7年,關押在泰來監獄。在那裡,他被折磨成心臟病、肝腹水、心肌梗塞、吐血、全身痙攣,身體大面積浮腫,生活不能自理,於今年7月17日離世。
   
新唐人記者岳清、季曉風綜合報導

相關文章
評論